奧勒岡州最高法院支持財產權法 華州可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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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3日訊】(大紀元訊)奧勒岡州最高法院最近的一項判決和低級法院見解相反,支持一項選民認可的議案,該議案賦予數千名奧勒岡州民擴張他們已經有的財產權,即使州在1973年通過的地標土地使用法對其財產權有所限制。

根據2004年奧州選民通過的第37號議案,如果土地使用法規降低了財產的價值,土地所有者可以對地方或州政府機構尋求補償。如果地方或州政府無法負擔補償金額,土地使用的規定可以因此不予適用。

自2004年12月第37號議案生效以來,奧州已有超過2,000件請求賠償案提出。但自從去年十月份當Marion 郡巡迴法庭法官Mary James表示該議案違反州及聯邦憲法後,該議案幾乎處於被廢棄的邊緣。然而,奧州的最高法院見解出現大逆轉,表示法官Mary James的見解不具說服力。這項判決顯示請求賠償的民眾又有希望,而自從Mary James判決出爐後可以逕行批准土地發展計畫的地方政府機構可能要緩一緩計畫了。

另一方面,在奧州最高法院見解出來後,這項爭議的財產權議題有可能會在華盛頓州發生。華盛頓州農田局表示他們樂見奧州能有這樣的判決產生,農田局是933議案的支持者,933議案又名「財產公平議案」,就像奧州的第37號議案一樣,允許財產所有權人在因土地使用法律而減損價值時,要求政府支付補償金或免除土地的使用。這個議案仍未獲得州務卿指定一正式投票名稱,因此還未進入徵簽階段。但環保團體及社區保護聯盟反對該項議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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