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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捷:BOT 台行政院八十七年十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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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二十四日電)高雄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今天表示,高雄都會區捷運系統工程BOT案是在八十七年十月九日經行政院核定在案,當時的行政院長是蕭萬長、交通部長是林豐正,市府依上級核定興建方式辦理,並無踰越,一旦捷運公司有重大違失,市府有權依法撤換決策人員或解約。

捷運局長李正彬針對副總統呂秀蓮批評高捷,政府出資八成,還採BOT是導致政府、地方公權力無法監督,才是重大瑕庛一事做上述回應。

李正彬翻閱相關捷運BOT的決策過程及往返公文,確認行政院在八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核定高雄捷運採行BOT實有其必要性;八十七年十月九日正式行文高雄市政府,同意高雄捷運以BOT辦理。

李正彬表示,捷運局完整保有當時與行政院的往返公文,中央既核定高雄市採BOT,市府依法行事,並無踰越之處。

他強調,雖然高雄捷運是採行BOT,市府仍有約束、監督捷運公司的能力和權力,捷運公司要接受市府工程督導、查核及驗證,業者如有工程施做不確實,市府有權停止計價、付款;重大違失部份或工程進度落後百分之十,市府有權撤銷許可或依法解約。

至於被指品質有瑕疵部份,高雄捷運公司總經理范陳柏很不平。范陳柏指出,連續壁被工程界視為「臨時性結構體」,這些原本存在於地下具有風險的大地工程本來就有不確定性,高雄市的地質本來就鬆軟,工程意外難免;立即善後及停損是工程技術的良窳。

范陳柏表示,久性結構部份,多位曾參與台北捷運的工程專家都肯定高雄捷運的品質優於台北,高捷認定工程安全、品質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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