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修例禁散養家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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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8日訊】為減低爆發禽流感風險,港府決定修例禁止家庭式散養家禽,有關法例今天刊憲,下星期一正式生效,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萬元。條例生效後,在街市買活雞回家,存放一段時間才食用,亦算犯法。

政府昨日在立法會向議員簡報修例的內容,撤銷現時的飼養不超過20隻家禽就無須領牌的豁免規定。大部分議員均支持緊急修例,不過亦有議員表示反對,認為作用不大。

飲食業界立法會議員張宇人就關注,新法例生效後,零售商可否賣活雞給市民。

議員王國興亦擔心,市民可能因為要立即處理剩下的活雞,而被迫在短期內食用現有活雞。

議員李鳳英表示,現時做法並不現實,亦不可行,政府是在假設所有居民養的都有問題。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署理副秘書長劉明光表示,根據現行法例賣雞人士可獲豁免,當局亦會尋求法律意見。但市民買活雞回家,存放一段時間才食用,亦算違反法例。他呼籲市民不要在街市購買活雞回家飼養,要將雞屠宰後,才帶回家。他又說,政府不打算為受影響的市民作賠償,因為做法可能令部分不法商人,走私家禽到本港換取賠償,增加傳入禽流感病毒風險。

另外,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在新修例下,養賽鴿的市民需要每年繳交1萬元牌費,並要自行負責注射疫苗及生物安全措施的費用。根據外地的經驗,家庭式飼養禽鳥,由於並無足夠的生物保護措施,這些禽鳥容易被野鳥感染禽流感,因此有需要制訂措施,預防禽流感爆發。

國際流感專家組人員過去4至5年,在本港及東南亞地區,收集到超過1萬3千隻禽鳥的樣本,發現目前H5N1禽流感病毒大致發展為4個基因組群,而在東南亞流行的屬於毒性最強的一種。國際流感專家建議長遠要改良家禽注射的疫苗,針對多過一種病毒組群,才可發揮更大的保護作用。與此同時,政府亦要加強監察禽鳥的狀態。

有份參與研究的香港大學微生物學家認為,到目前為止,本港雞場並無爆發禽流感,顯示現時所用的疫苗仍然有一定保護作用。

另一方面,漁護署昨日再檢獲110隻雀鳥屍體,正進行檢驗。而日前發現喜鵲帶有H5N1病毒的青龍頭圓墩村,有村民主動交出在家中飼養的白鴿,村長表示,已通知村民,要注意環境衛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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