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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志芳:盡力在2007年前簽訂台美F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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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十日電)台灣外交部長黃志芳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自由貿易協定(FTA)關係台灣生存與經濟戰略發展,「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政府有意志與決心跟美國簽訂FTA,盡全力在二零零七年前完成。

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上午邀請黃志芳專案報告台美關係。他提出FTA對台灣而言有經濟戰略與外交戰略雙重考量,過去一直努力與美國洽談雙方簽訂FTA的可能。

不過,黃志芳表示,美國國會對 FTA 的快速授權法案效期僅到二零零七年,加上目前美國正在進行磋商的案件相當多,台美雙方都有時間壓力。台灣仍持續與美磋商對談,外交部並要求駐美人員加強向美宣導台灣必須參與FTA諮商的重要性。

台聯立法委員何敏豪(台中市)質疑,外交部若無法在二零零七年前完成台美簽訂FTA,是否就無疾而終?黃志芳說,北美司已成立推動台美FTA諮商專案小組,統合政府各部會力量;在美國華盛頓也成立FTA工作小組,台灣推動FTA的工作絕對不會只到二零零七年。

黃志芳指出,政府希望在二零零七年前完成 FTA相關工作,但美國方面諮商過程非常複雜,涉及授權法案期限及行政部門處理 FTA 的優先排序,是未來台灣需與美方持續加強溝通的地方;相較我國內部環境較單純,政府有意志與決心要跟美洽簽。

他強調,即使二零零七年前無法完成,政府推動台美FTA工作的決心,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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