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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政變訴訟案 高等法院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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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日電)陳水扁總統「柔性政變」說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首次開庭;雙方律師就原審程序是否有違誤、「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是否不同等問題攻防,陳總統委任律師林志豪當庭提出「柔性政變」內容密封文件,並聲請傳喚前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等人作證。

林志豪表示,原審程序上有違誤,「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不同,且雙方在原審過程中沒有對「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是否相同主張攻防和進行辯論,但原審卻為「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定義為何再開辯論庭,且承審法官在判決書和道歉啟事中,直接在「七日政變」一詞加上括弧「即柔性政變」。

他指出,原審裁定再開辯論庭等於是為連戰和宋楚瑜「鋪橋造路」,違反法律上的「不干涉」原則,另外,柔性政變所指對象是退休將領,他有簡報資料證明連戰本身曾發表不要栽贓給退休將領等語、親民黨秘書長秦金生也曾提過「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是風馬牛不相及。

他表示,若連戰和秦金生能證實在簡報上有如此陳述,則不請求他們到庭,若他們不承認,則聲請院方傳喚兩人到庭應訊。

林志豪並當庭提出有關柔性政變內容的密封文件,他指出,文件內容有明確的人、事、時、地、物,可能涉及第三人職務和隱私,請承審法官審酌是否公開。

連戰和宋楚瑜委任律師李復甸則表示,原審程序並沒有問題,「七日政變」即是「柔性政變」,也就是「政變」,雙方曾提出書狀作攻防,原判決沒有突襲問題,另外,陳總統演講內容所指泛藍,在一般民眾認知就是指國民黨、親民黨,當然和身為黨主席的連宋兩人有關,陳總統所言仍然是指連宋兩人發動政變。

陳總統民國九十三年一席「柔性政變」說詞,引起泛藍陣營不滿,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提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連宋主張「流產七日政變」即是「柔性政變」說法可採信,陳總統指稱連宋發動「七日政變」和「柔性政變」為不實事實,足以損害連宋名譽。

台北地方法院去年十二月間判陳總統敗訴,須給付連戰和宋楚瑜各新台幣一元,且應在自由時報等報頭版,以二分之一版面刊登道歉啟事一天,經陳總統提上訴,今天二審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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