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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命運 交部明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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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劉力仁、許敏溶/台北報導〕遠通電收昨日提出「有條件免費」等公益方案,交通部官員歷經五個多小時討論,一度傾向接管,昨晚卻宣布遠通所提方案未臻完善、部分內容有待釐清,且與交通部期待落差甚大,24日下班前再宣布是否終止ETC建置及營運契約。

遠通提有條件免費

遠通電收昨日趕在下班前提交ETC公益方案,第一案是願意免費供應用路人e通機,前提則是政府同意調整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

第二案是在委辦服務費無法調整下「有條件免費」,包括一、e通機六百八十元優惠價適用對象,由廿萬名提高至五十萬名;二、使用達一定程度,可退還e通機價金;三、與政府協商調整各項處理費、手續費、押金;四、開放國內廠商生產e通機達到採購透明化。

遠通總經理張永昌解釋,使用達一定程度免費,是以e通機、委辦服務費為計算基準,目前e通機優惠價為六百八十元,政府付給遠通的委辦服務費為每筆三點四元,估計用路人通過收費站兩百次就能達到免費標準。

此外,遠通同意未來民眾如扣款失敗補繳通行費,免收十三元手續費,儲值卡押金將由二百元降為一百元,遠通並與銀行談妥,透過櫃員機轉帳的用戶,將免收七元處理費。

盼政府接管

如果此案仍被否決,則由政府接管營運,遠通副董事長李冠軍說,遠通願以「無償借用」方式,在三個月過渡期內協助營運代管,並與政府指定的團隊辦理移轉作業;他自嘲方案是急就章,因為「政府對遠通不公平」,只給三天時間。

李冠軍說,遠通會在無償借用期間,與政府啟動協商機制,商討內容包括政府收買價格,除了設備價格,遠通與協力廠商簽訂的契約如何善後,也會納入協商。

遠通不願透露收買價格底線,但強調無償借用的設備、資產「超過十八億元」,李冠軍反問:「無償捐贈合乎公益?」他強調遠通無意與政府興訟,相信政府會給遠通合情合理的答案。

遠通將公益方案送至高公局後,交通部長郭瑤琪隨即邀集相關官員討論因應方案,會中一度傳出政府已經決定接管,但考量尚不清楚社會反應,最後做出「尚待釐清」的結論,由政務次長蔡堆對外宣布。

蔡堆表示,遠通雖如期提出公益方案,但部分內容有待釐清,且與交通部期待落差甚大,交通部將再與遠通電收確認,明日下班前宣布是否終止ETC契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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