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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質疑洩漏拉艦機密 官員否認事先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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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七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林郁方今天質詢指出,內政部長李逸洋、新聞局長鄭文燦涉嫌洩露國防部有關拉法葉艦「密等」文件,他保留告發權利;李、鄭兩人承認擔任黨職時,曾參與相關記者會,但否認事先知悉揭露文件為「密級」,也無相關發言,歡迎檢調調查清楚。   

林郁方(台北市)下午在立法院總質詢時,指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在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九、三十日召開記者會,公開散布前參謀總長郝柏村在七十八年三月七日,從法國發給當時的海軍總司令葉昌桐,要求對韓國蔚山艦「稍事拖延,勿有所定論」的機密文件(目前降為「密等」),要求李逸洋、鄭文燦答復是否已觸犯洩密罪?

李逸洋、鄭文燦表示,兩人當時分別擔任民進黨秘書長與文宣部主任職務,曾參加記者會,但都否認對記者會將公布爭議文件知情,發言內容也沒有涉及洩密。

林郁方說,出席記者會即代表認可,有媒體記者曾報導「漢光十六號演習實施計畫」,被國防部「認定」為密等,被移送軍事檢察署偵辦並判刑一年、緩刑三年,國防部情報次長室已向他證實郝柏村的電文內容仍是「密等」,他質疑為何至今未對出席記者會的相關人採取司法行動。   

國防部長李傑表示,郝柏村的電文要求對蔚山艦「勿有定論」,就目前建軍備戰角度來看是正確的政策,「不要看得那麼嚴重」。

法務部長施茂林說,洩密罪成立有一定要件,相關文件必須與國防部原件核對後才能確認是否為機密文件,若有犯罪嫌疑,檢察官依職權可以進行事實調查。

林郁方說,他先將李、鄭兩人「留校察看」,保留向司法機關告發權利;李逸洋、鄭文燦則強調手中未握有機密文件,記者會發言內容也沒有洩密,歡迎檢調單位調閱相關錄影帶調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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