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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咖啡因食品都應標示咖啡因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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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十八日電)茶或咖啡飲料是民眾喜愛的飲品。不過,根據專家的意見以及研究報告發現,過量的咖啡因,容易引發心悸、偏頭痛或焦躁不安。行政院衛生署也建議國人,每天咖啡因攝取量不超過三百毫克上限。不過,消基會今天指出,未沖泡或非沖泡飲品都無咖啡咽含量標示,消費者根本無法正確攝取。

消基會認同衛生署規定在食品中標示咖啡因攝取總量上限的作法。不過,消基會發現,衛生署目前的規定,只針對「已沖泡完成之飲品」,明文規範標示咖啡因量;對於未沖泡的飲品,則並未有相同要求。消基會特別蒐集國內外茶包,調查與比較咖啡因標示,今天公布結果,提供政府、業界和消費者參考。

根據調查結果,在美國購買的七件樣品中,只有一件未標示咖啡因含量;兩件咖啡因含量標示不夠清楚。但在台灣購買的十件樣品中,有八件未標示咖啡因含量。

消基會還發現,在美國及台灣採樣到相同品牌茶包,「Lipton Green Tea」標示「Decaffeinated(低咖啡因)」,且可以得知咖啡因含量比例皆為「每八盎司的茶飲含有四毫克咖啡因成分」,相較於台灣「立頓」茶包,完全沒有標示咖啡因。消基會認為,同一品牌卻讓台灣的消費者無法行使選擇的權利。

消基會表示,茶包應詳細標示出咖啡因含量,以確實保障消費者的健康、選擇權,業者不應只因為法律上未加強規範,便犧牲了消費者權益。

消基會也建議,任何含咖啡因飲品皆應標示咖啡因含量,讓消費者就能在攝取達一定數量咖啡因的飲料後,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不再飲用含咖啡因的飲料。

同時,消費者應避免過度攝取含咖啡因的食物,因每個人的體質不同,對咖啡因所產生的影響,承受力也不同,消基會建議,消費者若要提振精神,應從日常生活做起,補充營養、適當運動及充分的休息才是維持體力顛峰狀態的最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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