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郭國汀:中共勞教制度是人類歷史最野蠻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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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西雅圖記者龍淑蕙) 胡錦濤訪美前夕,4月17日美國西部數百名法輪功學員於西雅圖市中心遊行、集會、舉行中國勞教所酷刑展示及燭光悼念,並要求全面開放中國勞教所讓國際社會進入中國調查,國際大赦、中國民聯陣、學自聯等前往聲援,要求改善中國人權自由狀況。胡錦濤此次來訪,預計在美期間,會不斷的面對更強烈的調查勞教所的聲音。本報記者採訪了中國人權律師郭國汀,以他的法律專業對中共勞教制度的歷史沿革及法理邏輯進行分析。

郭國汀律師:中國勞教制度在古今中外、人類歷史上是最反動、落後、野蠻的制度。該制度是中共奪取政權後,為了配合改造舊社會、社會閒散人士的說法,對還不構成犯罪程度的人處理而創造的。真正成形是在1957年反右運動,中共將全國170多萬知識份子都打成右派份子,但因這些人實際上沒有犯罪,將他們投入監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因此將絕大多數知識份子投入勞教制度;有一小部分被進行勞改,直接判刑。

之所以中共自1957年至今仍在大力施行這個制度,根本原因是中共將所有的異議、民運人士,只要是看不順眼的人都用勞教報復。對中共而言,勞教報復方式非常簡單也非常好用。地方的公安單位就可決定是否勞教,形式上報地方勞教委員會作裁定,但裁定只是走過場的形式,實際決定權在公安單位。公安系統完全聽命於中共的指令,因此該制度完全成為中共打壓異議份子、敢講真話的人的工具。

第二個原因是勞教制度沒有嚴格的法律程序。程序可以隨共產黨的左右而定,沒有公開的程序。如被勞教人士不能請律師,請律師也只是走過場的形式。程序完全由共產黨掌控,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如近十年來大批民眾到北京上訪,因地方法院系統、政府系統癱瘓,無法尋求解決人民問題的情形下,很多被逼上梁山的民眾到北京上訪。剛開始中共對上訪人士沒有處理,但對後來上訪人士都被抓回本地,若民眾第二次上訪就會被勞教,若不服勞教,就會有二次勞教,即所謂「勞教二進宮」、「三進宮」。

因為勞教不受外界制約,也不受嚴格法律程序拘束,完全成為公安機關隨意整治人的手段。近年來大部分被勞教者都是上訪人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罪名,隨心所欲的將那些沒有背景、靠山的民眾或貧苦無依的貧民百姓進行勞教,這一社會族群無力反抗,而共產黨向來欺軟怕硬,因此敢這麼作。近年來對民運人士也大量採取勞教措施,如張林、李國濤都是多次因政治思想被勞教。

特別是1999年以來,共產黨對法輪功修煉群體大量採取勞教方式打擊報復。只要學員不轉化、不放棄修煉法輪功以及出來講真相,共產黨就將法輪功學員投入勞教所。勞教所對外宣傳很好聽,實際上都是用慘絕人寰的酷刑逼供或洗腦,用各種無恥下流的手段逼迫強制學員轉化,到最後勞教制度完全變成一種無法無天的共產黨工具,手中打人的棍子。

從法律上分析,第一,勞教制度本身違反憲法,違反共產黨自己制定的憲法。一個國家的憲法是最高根本大法,但在所有共產主義國家憲法都是虛假的。名義上憲法是最高法律,實質上一文不值。憲法上保護的權利中國老百姓沒有享受過,如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出版自由、結社自由,但現實中沒有人享受這些自由,一旦人民想突破,真正實行這些憲法權利,就會受到中共的瘋狂打擊報復。所有的共產主義國家都是如此。

第二,勞教制度明確違反立法法的規定,立法法是在2000年頒布,其中明確規定,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規必須是以法律形式作出,而不能用行政規章。立法法明確規定法律的幾個層次,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規則,不同的名稱由不同的機構制定。法律只能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全國人大制定。勞教制度是國務院批准的一個行政規章,行政規章級別非常低,任何限制人身自由的規定以行政規章行之,實際上違反立法法的原則。從法律而言,根據「新法優於舊法」、「高層級法律優於低層級法律」的法律原則,勞教制度違法無效。

既然違法無效,共產黨為何不肯廢除勞教制度?因為它很好用,可以為共產黨一黨私利所用,可以濫用勞教制度迫害所有反對共產黨的人、對共產黨提出批評意見的人,甚或是主張維護自己權利的人。發展到極致,勞教制度演變成一種共產黨迫害人民的工具。

特別是蘇家屯事件的爆發更證明了這一點。為何蘇家屯的例子可以證明?中共歷史上是用欺騙、暴力維持它的專制、獨裁的政權,歷來對中國民眾採取愚民政策,亦即在所有重大問題上它都是採用欺騙、信息封鎖、灌輸、洗腦的手段,從沒講過真話,每一次政治運動百分之百都是謊言欺騙。

一個歷來都是謊言欺騙的政黨,這一次蘇家屯事件中採取對法輪功學員活體取腎、心臟、肝臟移植,完全可以推斷是可能存在的。首先有記者站出來披露,從他披露的情況來看,從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歷史及一步步升級的事實,從邏輯上、事實上判斷,再加上證人的揭露,該證人的先生是參與人體器官移植的醫生,以及瀋陽的老軍醫也站出來作證,燒鍋爐的農民也作證。由種種事實至少可以推斷,法輪功迫害升級到最後就是毀滅罪證,在共產黨眼裡更是要廢物利用,因為共產黨根本不把人當人看,所以將法輪功學員當成消滅的對象。

法輪功學員在這過程中被折磨的厲害,若是把他們放出來,一個個都是活的、強有力證據,證明中共極權專制暴政的證據,所以中共一不做二不休,採取這種正常人社會根本不可思議、無法理解的做法。

實際上並不是共產黨才第一次採取這種做法,希特勒在第二次大戰時滅絕猶太人也一樣的慘絕人寰,但和共產黨比仍是小巫見大巫。共產黨比納粹更厲害、更邪惡。所以這一事件從邏輯、歷史、共產黨對法輪功層層升級的迫害、證人證言,和共產黨對事件被披露後的反應,到18天後才出來說話,我個人基於事實、邏輯,判斷蘇家屯事件是真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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