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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記者應有拒絕證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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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慧真台北二十五日電)聯合報記者高年億因股市禿鷹案作證,不便透露消息來源遭台北地方法院裁罰,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今天發表四點聲明,強調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記者應有拒絕證言權;並認為強迫記者洩漏消息來源,無助發現真相,徒增司法機關與媒體的緊張關係。    

台北司法記者聯誼會發表聲明說,禿鷹案無關國家安全,記者證言非本案發現真相的唯一方法,檢察機關捨龐大行政資源不用,及台北地方法院採連續裁罰方式,硬逼記者揭露消息來源,皆有違比例原則。

聲明指出,摘奸發伏是檢察機關職責,記者採訪撰稿動輒被認定是協助犯罪,將損及民眾知的權利,喪失媒體監督功能。

聲明說,保護消息來源是記者天職,強迫記者洩漏,實際上無助於發現事實真相,徒增司法機關與媒體間的緊張關係。

聲明最後強調,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堅持記者應有拒絕證言權,因此對台北地方法院以比例原則,限制記者拒絕證言,表達嚴正抗議。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股市禿鷹案,昨天開始傳喚證人出庭,高年億作證時因不願透露消息來源,拒絕證言,合議庭裁定科罰鍰新台幣三萬元。高年億今天下午再度出庭,但仍以不便透露消息來源作答,合議庭認為,高年億的回答等同拒絕證言,再度依無權和無正當理由拒絕證言,裁定科罰鍰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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