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虎洩密 又一異議人士王小寧判刑十年

【大紀元4月29日訊】美國紐約的人權觀察組織「中國人權」表示,中共當局因爲雅虎公司提供的資料,把大陸一名網路異議作家判刑十年,這是雅虎涉及第四個這種案子。

「中國人權」表示,這名異議分子叫做王小寧,一九五一年生,因在電子郵件中推動多黨政治,被以「煽動顛覆」罪名判刑。

對於王小寧的指控,來自他在2000年至2002年所發行的電子刊物,這些在中國大陸和香港所發行的匿名刊物,是透過雅虎電子郵件集團的電子郵件管道傳送。

「中國人權」表示,法庭所引用證據包括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所提供的資訊,這項資訊使法庭得以將王小寧在雅虎集團的帳號與他在中國大陸所使用電子郵件的郵址聯繫在一起。

中國人權說,雅虎香港說王小寧在大陸的電郵地址是bxoguh@yahoo.com.cn,判決書上就引據了這個電郵地址。雅虎香港證實ahgq@yahoo.cn也是王小寧的,他用這個網址寫信給雅虎。

但判決書中並未說明雅虎香港或雅虎中國提供了王小寧確定的身分。

雅虎香港的發言人瑪麗.大迫(Mary Osako)28日發表聲明,宣稱不知道中國逮捕網路活躍人士王小寧的案件。

讓陽光射進黑獄:政治犯王小寧其人其事

中國信息中心

又一個驚人的慘劇從中國的黑箱傳出!三年多之前,2002年9月1日,北京網絡作家王小寧突然遭秘密羈押,9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03年9月12日,王小寧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十年徒刑。

令人驚訝的是,雖然王小寧先生已失去自由三年多,但由於中共的嚴密封鎖,國際社會居然毫不知情!現在,是使這一典型的政治迫害案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時候了。

為此,本中心特刊布從國內輾轉流出的對王小寧案的《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以及《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中國是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簽署國。仔細賞讀這兩份赫然以言治罪公開挑釁自己已經簽署的國際公約的所謂「判決書」「裁定書」,我們可以清楚看出中共嚴酷的言論鎮壓是如何直接對抗國際普遍規則的,是如何通過一黨操縱的司法系統具體實施政治迫害的。

王小寧1950年1月出生於瀋陽;1953年隨父母遷到北京。1973年9月,進入南京的華東工程學院上大學。1976年春,他曾積極支持南京反對「四人幫」的鬥爭。

1989年「6.4」事件後,中共當局從一位被軍隊打傷又被捕的「動亂份子」身上,發現有王小寧寫給他的一封信,為此王被北京市西城區公安局傳訊,並被列入國內反動份子名單,被建立了秘密檔案。居住所在地區展覽路派出所一直將其作為政治疑犯進行監視。「6.4」事件以後,他曾寫了《中國民主社會主義的政治宣言》的長篇論著,送到海外。

1991年,王小寧下海經商,掛靠在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經濟運行研究所,為該所獨立的科技研究部的主任、法人代表。先後創辦了兩個公司。

1999年5月,王小寧開始獨立編寫網刊《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至9期)約10萬字,宣傳社會主義政治民主和反腐敗。主要刊有《中國憲法》(草案)、《論中國軍隊的改革》、《中國政黨和政治組織法》(草案)、《三峽工程必然失敗》、《黃河改造論》等文章。1999年8月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以違反行政法規為名非法查抄。

2000年10月,他開始在電子刊物《熱門話題》、《中國報道週刊》、《中國研究》上發表文章。反響熱烈。自編電子刊物《政治改革自由論壇》等。以後,又向海外電子刊物《民主論壇》、《大參考》、《小參考》等刊物上發表「四項基本原則是中國進步的最大障礙」、「惡毒攻擊中共不是顛覆國家政權」等多篇文章。2002年9月1日被當局羈押。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王小寧寄送郵件與文章的電腦資料是經由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當局證實的。

特籲請各方人士和國際社會關注這一樁對言論自由實施嚴酷迫害的人權案例,救援王小寧!

《觀察》

相關新聞
大學生賣燒餅年入百萬?官媒推勵志故事被揭穿
搶購熱潮下 中國出現「山寨黃金」騙局
中國上市公司全年利潤下滑3% 五年來首次
美情報總監:中俄在台灣問題上進行軍事合作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