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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強制分類四月開罰 合格率超過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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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三十日電)第二階段垃圾強制分類政策今年全國全面實施,並自四月一日開罰,台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公布最新統計數據,全國迄今共稽查七十萬件,開出一百七十二張罰單,合格率高達九成以上。垃圾未分類排出者,最高可處以新台幣六千元。

環保署統計資料顯示,四月一日至十六日,全國共告發處分一百七十二件,處分對象為機關、學校或社區有七十九件,沿線收集的民眾有九十三件;全國共稽查六十九萬七千五百三十七件,合格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一點八六。

環保署表示,民眾將垃圾交給清潔隊員,或將垃圾直接丟進垃圾車前,如果被發現沒有依規定區分成「資源」、「廚餘」及「垃圾」三類,稽查人員仍會先勸導要求當場改善,重新分類後才能丟進垃圾車,只有對於少數執意不願配合分類而排出的民眾,才會藉由稽查處分方式,要求民眾配合垃圾分類工作。

至於機關、學校及社區方面,無論是由清潔隊或委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清理機構處理,稽查人員都會於最終垃圾貯存點進行破袋稽查,如發現違反分類規定者,直接處分機關、學校及社區管理委員會。

環保署說,在針對民眾進行的民意調查中也發現,民眾對於「垃圾強制分類」政策多抱持正面的態度,有高達九成表示支持;同時家中有進行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的比例也都超過九成,表示垃圾強制分類已經落實在民眾的日常生活當中。

環保署強調,處罰不是主要目的,是希望透過宣導及稽查方式,促使民眾養成資源回收的好習慣,提醒民眾一定要記得作好垃圾分類,否則可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罰鍰。民眾如有資源回收相關問題,都可撥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85717(諧音:您幫我清一清)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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