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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承恩:落實公司治理 獨立董事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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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憬屏台北四日電)開發金控公股換董事長一事,引發各界對上市櫃公司治理的要求,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柯承恩今天表示,國內公司治理制度只要求兩個獨立董事,要落實公司治理,獨立董事人數應該要增加至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一。

柯承恩指出,金融機構資金來自社會,如果一個公司有1000億元資產,以資本適足率8%計算,自有資金不超過100億元,經營者只要以不到四分之一的資金就可控制一家金融機構,掌控龐大的資源,就會出現代理問題,所以金融監理相當重要。

但他也表示,如果要透過政府機制來監督,會引來政治外力介入的批評,且政府機構也不可能天天到銀行監督,所以就要仰賴內部監督,公司治理制度就是要建立內部監督機制,透過非經營者的外部董事,也就是獨立董事,讓專業獨立的人承擔內部監督。

國內的現行法令規定,金融機構必須設置兩名獨立董事,柯承恩認為,美國規定金融機構必須設置一半獨立董事,台灣的規定還是太少,獨立董事至少要增加至董事席次的三分之一。

柯承恩以開發金事件舉例,他認為,這不是人的問題,而是制度缺乏,才會造成併購過程出現董事猜疑的狀況,這個問題必須從制度面解決,設置獨立董事不只是監督、牽制而已,也可以是高階管理者的諮詢角色,提供良好的建議。   

不過,柯承恩也坦言,獨立董事制度不是萬靈丹,卻是相當重要的一環,但不是一蹴可幾,國內家族企業還需要時間慢慢接受,從制度面尋求解決之道,經營者必須抱持謙虛的態度接受監督,讓決策不會偏向一方,提升企業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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