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營養標籤法下年度提交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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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0日訊】一項調查發現,市面上51款袋裝米的包裝標籤不附合規定,大部分未列明產地來源、營養表及成份組合,當中只有10款符合現有法例的標籤要求。負責調查的團體要求政府,強制袋裝米上必須列明營養表以及產地等標籤。食環署表示,將於下個立法年度,將營養標籤法的草案提交立法會。

工聯會上月在兩大超市百佳及惠康,抽查了51款袋裝米,發現大部分都不符合規例要求,當中80%袋裝米無列明成份組合,25%無註明產地來源,三分二無註明營養表,只有10款符合現有法例的標籤要求。

工聯會指包裝缺乏食品生產內容是誤導公眾,令市民無法知道所購買的米是否含基因改造食物。他們又認為,部分食米入口商為降低成本,會摻雜不同來源地的米,擔心在超市會買到這些魚目混珠的米。工聯會會約見消委會及食環署跟進,要求政府抽查袋裝米的成份及基因測試,及完善抽查預先包裝食物的機制。

食環署表示,根據現行法例,袋裝米不須列明食物原產國家,如果食物只有單一成份,亦毋須列出食物配料表,而署方將於下個立法年度,將營養標籤法的草案提交立法會。

百佳回應表示,他們出品的袋裝米已跟足條例列明所有標籤,至於其他供應商如果沒有列出標籤,他們會跟進。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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