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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結警員 暴力討債 逼簽活體器官捐贈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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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男子王銘宗涉嫌打著立委顏清標外埔服務處秘書名號,設立暴力討債公司,並勾結曾任台中縣長黃仲生隨扈的警員向白蓮提供債務人的個人資料,率眾暴力討債,還逼迫債務人簽下「活體器官捐贈書」抵債,行徑惡劣,刑事局昨會同中縣警方一舉逮捕王、向等18名嫌犯,正深入調查中。

警員向白蓮否認

不過向白蓮在警訊中否認一切指控,檢警正深入調查釐清。

刑事局中打中心與大甲警分局獲報,指有擄人勒贖、槍砲等前科,綽號「黑達仔」的50歲男子王銘宗,涉嫌打著立委顏清標服務處秘書的名號,擁槍自重並在服務處成立「銘記應收帳款企業社」,藉協助協調民眾車禍、債務糾紛之便,趁機介入暴力討債。

警方發現該討債集團幫眾甚多,而且曾任黃仲生隨扈的台中縣警局保安隊警員向白蓮(31歲 ),還配合提供債務人資料方便討債。其中,涉嫌吸金的「阜東集團」,王嫌等人想分杯羹,更率眾將陳姓負責人押走強索2000萬贖金。

警方還發現,王嫌手下若遇到被害人無力償還債務,竟逼迫對方簽下「活體器官捐贈書」,威脅若不還錢就要押到醫院移植身體器官販賣抵債。

警方經半年多蒐證,昨凌晨在檢方指揮下大動員,將已提報為治平專案對象的王嫌、向白蓮及幫眾共18人拘提到案,其中還有1名巴拉圭籍男子白勵德(24歲 )。

警方並搜出該集團討債時為了防止債務人駕車逃離所使用的雞爪釘,以及討債時使用的掌心雷槍彈、電擊棒、武士刀、沾有被害人血跡的球棒及相關討債帳冊、活體器官捐贈書等證物。

警方初步清查,該犯罪集團起碼涉及30多起暴力討債案件,獲利數千萬元。

器官捐贈抵債/有違善良風俗 契約無效

台灣民法規定,「法律行為,有違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警方昨破獲討債集團,發現強逼債務人簽下捐贈器官契約,法界普遍認為這個契約侵犯個人身體法益,且違背個人自由意願,有違善良風俗,應屬無效。另在坊間曾傳出某女子欠地下錢莊200萬元,無法還款,錢莊負責人與女子簽下「陪睡」契約,「陪睡」行為顯有違善良風俗,在法律之前也應無效。

(記者楊政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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