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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鎖」林國棟 北縣無「法」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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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遠裕、何玉華/板橋報導〕台北縣長周錫瑋不認同中央派任的縣警察局局長林國棟,在林國棟25日上任的隔天下午,縣府官員「奉命」到縣警局索取局長室鑰匙,當天雖無功而返,但縣府不排除找鎖匠換鎖; 這種用換鎖舉動來抵制警察局長到任的「創意」倒是全國首見,已在各地警界引來非議。

周錫瑋不滿中央直接派任林國棟,猛批此舉不尊重地方自治精神,因此不同意、不接受這項人事任命案,除了不派監誓人出席交接儀式,也揚言不讓林國棟參加縣府所有會議。

26日縣府動作更大,秘書室副主任林茂盛「奉命」前往拿回鑰匙,但因縣警局表示「遺失」而未取得。對於是誰下的命令,縣長周錫瑋昨天不願回應;他的機要秘書麥安懷則稱,縣政府的派代令所指的縣警察局長仍是副局長張傳忠,他並未使用局長室,派人將鑰匙取回不讓林國棟進辦公室,主要是為了凸顯矛盾。

縣警局公關室表示,局長辦公室鎖頭年代久遠,鑰匙在交接過程中可能不慎遺失,加上局長室平時都有機要人員全天候輪班,並不會將局長辦公室上鎖,所以有沒有鑰匙也就不以為意,此外,警察局並不會刻意變更局長室內部陳設,來「歡迎」新任局長,更別說是換鎖,除非新局長主動要求變更。

前任北縣警察局長黃茂穗高升刑事局長後,懸缺由首席副局長張傳忠暫時代理,但礙於尊重新任局長,加上張傳忠認為只是暫代,換辦公室並沒有必要,所以張傳忠仍在副局長室辦公,局長室則保持原狀,待林國棟接任後,才開始使用局長室批示公文,以及接待外賓,但林國棟昨天已經南下處理母喪。

在北縣警察局服務多年的人員表示,歷任局長換人,警察局從未主動變更局長室陳設,縣府用換鎖舉動來抵制局長到任,還是第一次聽到。

林:盼用表現 化解誤會

〔記者黃敦硯、劉遠裕/綜合報導〕面對台北縣政府一連串的杯葛動作,正在處理母喪事宜的台北縣警局長林國棟,昨天低調表示,希望能慢慢溝通,化解縣府對他的誤會,林國棟並說,未來將以工作表現贏得縣長及縣府的認同與支持。

根據台北縣警方透露,林國棟上週正式上任後,便積極走訪拜會台北縣議會,尋求議員支持,與包括議長、副議長及多位議員會談過程中,氣氛相當融洽,不少議員當面表示支持之意。

對於縣府一度揚言要換掉警察局長辦公室門鎖一事,林國棟說他不便表示意見,但他表示,自己雖然暫時無法參與縣務會議,可是在維護台北縣治安所應做的努力,他一樣都不會少,林國棟說,等到母親的後事圓滿結束後,會立即投入工作,積極做出成績,贏得縣長的支持。

副局長張傳忠則表示,局長上任後積極拜訪縣議員,互動也相當良好,幾位未能見到面的議員,也同意與局長另約時間,張傳忠說,局長也有信心與縣長做良性溝通,縣府派員換鎖一事,張傳忠則說︰「沒有這麼嚴重」。

「被北縣糟蹋 不如留彰化」

〔記者湯世名/彰化報導〕林國棟接任台北縣警察局長人事案,至今風波不斷,其擔任彰化縣警察局時的舊部屬都為他抱屈,並認為林國棟維護彰化縣治安「有目共睹」,林國棟去台北縣是「做事」,不是去「做官」,是台北縣民之福。

彰化縣部分基層員警與中階警官指出,外界傳言林國棟在彰化縣時是「酷吏」,經常發脾氣,但都是錯誤的傳言,林國棟在彰化縣警察局長任內只發過一次脾氣,因此,台北縣長周錫瑋對其印象不佳,其實都是被誤導。

1名中階警官指出,林國棟在彰化縣4年多任內,深知地下錢莊對民眾所造成的危害,全力掃蕩地下錢莊,也深知賭博與員警的風紀關係,因此全面防賭,從未傳出有員警在風紀上的問題,可見其深謀遠慮,更因此在民調與治安評比方面都名列前茅,前彰化縣長翁金珠對他高度肯定,現任縣長卓伯源更誇他為彰化縣之寶,可見一斑。

該名警官說,林國棟高升台北縣警察局長,彰化縣民都萬般不捨,沒想到台北縣政府卻如此對待他,再這樣下去,實非台北縣民與彰化縣民之福,與其讓林國棟被台北縣政府如此糟蹋,還不如讓林國棟留在彰化縣。

制度不「周」全? 找人還是找碴

記者黃敦硯/特稿

打開天窗說亮話,台北縣警察局人選,對於300多萬的廣大台北縣民來說,到底是人選的個人條件比較重要,還是挑選的方式重要。

為了由誰接任台北縣警察局長,警政署長侯友宜與台北縣長周錫瑋已「談」了2個多月,周錫瑋聲稱是堅持「制度」,要警政署提出1份3人名單供他圈選,但事實上,周錫瑋眼中的「制度」,並未形諸文字,更非恆久不變,周縣長的認知恐有誤解。

從游錫堃擔任宜蘭縣長,挑起地方首長與中央爭奪警察局長人事權的爭議開始,這10多年來,縣市警局長的遴選方式曾有多次改變,提出3人名單給縣市長圈選,曾是眾多方式其中之一,但並未形成「慣例」,更絕不是周縣長口中的「制度」。

例如前警政署長張四良與謝銀黨,在「喬」警察局長時,就一直以1人與縣市長協調,這幾年運作並未發生扞格之處。

更重要的是,去年修正「地方制度法」時,曾提案中央需提名3人給縣市長圈選,但未獲立院同意,而根據立法院去年5月會議紀錄,當周縣長還是「周立委」時,立委黃適卓認為中央不需經縣市長同意才得任命警察局長,當時周立委還發言認同黃立委的看法,為何當上縣長後,前後立場不同。

其實,侯友宜從今年3月接任警政署長後,陸續推動數波警察人事案,至少有包括台東、南投、雲林、台南縣與高雄縣等縣市的警察局長都是新上任,周錫瑋縣長應該問一問這些縣市長,警政署在協商縣市警局長時,是提名1人還是3人。

問題只要回歸基本面,到底台北縣民在意的是警察局長優秀與否,還是警察局長的挑選方式,答案便顯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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