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遊客在菲撈食保育動物被罰款兩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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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行健馬尼拉七日專電)一名台灣籍觀光客在菲律賓著名觀光景點百島國家公園旅遊時,因不諳相關規定而撈食保育動物,遭當局逮捕並罰款四萬披索(約新台幣兩萬四千六百元)。。

百島國家公園 (Hundred Islands)位於呂宋島中部阿拉米戈市,面向南中國海,距馬尼拉約三百公里路程,由一百二十四座島嶼組成,一九四零年一月成為菲律賓第一座國家公園,以豐富海洋資源及景觀著稱。

台灣遊客蔡廣治(音)在百島國家公園主島之一的奎松島附近,撈到一粒巨蚌並在沙灘上燒烤,巨蚌在當地被列為保育生物,海上守望相助隊接獲漁民投訴後將蔡某逮捕。 阿拉米戈市長布拉干薩表示,蔡某觸犯一九九八年漁業法及國家整合保護區系統法的條例,雖然他已向當局道歉,但仍然被罰款四萬披索。

布拉干薩說,蔡某可能是對巨蚌的大小感到驚訝,才忍不住將它撈起煮食,但這種做法已被視為盜漁。

他補充說,事實上導遊在帶團進入百島國家公園之前,已經提醒遊客切勿捕撈國家公園內巨蚌及一些其他如珊瑚等保育生物,但蔡某趁導遊不注意時拾起一粒巨蚌煮食。

布拉干薩表示,市政府有心將百島國家公園發展為亞洲巨蚌之家,歡迎遊客觸摸巨蚌或拍照,但嚴禁盜取。

奎松島附近的巨蚌與珊瑚園是百島國家公園的賣點之一,目前園內估計有七千粒巨蚌,受到市政府、海上守望隊與警方的保護。

台灣遊客若到菲國旅遊,應先了解相關習俗及旅遊規定,以免發生事故破壞遊興,如國際級渡假村長灘島即禁止遊客帶走沙灘上的細沙,一些國內機場也嚴禁遊客攜帶貝殼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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