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情四起 中共審議《突發事件應對法》

標籤:

【大紀元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文華綜合報道)6月24日,中國國務院正式將《突發事件應對法》提交十届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審議,該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賦予各級政府以合法的强制手段,用以處理包括事故灾難和社會安全在內的各種突發事件。

災難事故頻頻爆發

據瞭望新聞周刊報道,《突發事件應對法》是由《緊急狀態法》演變而成。在專家建議下,目前提交人大審核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涉及的突發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四類,並不再考慮緊急狀態法。

自從2003年的SARS疫情以來,中國國內各類突發事件頻發。據參與起草該草案的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介紹,2003年,中國因生産事故損失2500億元、各種自然灾害損失1500億元、交通事故損失2000億元、衛生和傳染病突發事件損失500億元,以上共計達6500億元人民幣,相當于損失全國GDP的6%。

2004年,全國發生各類突發事件561萬起,造成21萬人死亡、175萬人受傷。全年自然灾害、事故灾難和社會安全事件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超過4550億元。

2005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所造成的生命財産損失更加觸目驚心。事故灾難方面,全國發生各類事故717938起,死亡127089人。煤礦等重特大事故多發,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134起,死亡人數同比增加17%。其中煤礦事故58起,死亡人數上升66.6%。11月發生的松花江水體污染事件,造成哈爾濱這個人口數百萬的城市停水四天,這在中國歷史上還是首次。

公共衛生事件方面,秋冬時節,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再次降臨。短短一個月時間,內蒙古、安徽、湖南、遼寧和湖北等地先後發生H5N1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更爲嚴重的是,在部分地區出現人感染禽流感,幷出現人傳人的現象。

每6分鐘爆發一次大規模群衆抗議

社會安全方面,據海外媒體報道,目前全球民衆抗議示威發生次數最多的國家,就是用暴力和謊言維持了56年的中共當局。

據公安部對外公布的統計數據表明,2004年大規模民衆抗議示威74000多次,參與人數逾376萬,即每7分鐘發生一次,;2005年大規模群衆示威增至86000次以上,也即每6分鐘就發生一起大規模群衆抗議,中共面臨的“社會安全突發事件”可謂持續不斷,防不勝防。

令人關注的情况是,大多數抗議事件的起因都是當局不恰當的行政處理及公務員腐敗的不正之風。如2005年12月6日發生廣東汕尾流血事件就是個典型例子。

早在半年前當地居民就開始要求對發電廠建設用地進行補償,但當局不予理睬。居民進行抗議示威之後,市政府動用3000多名武裝警察和戰車、裝甲車,朝示威隊伍開槍,結果導致20多無辜村民慘死。

2006年6月11日,深圳警察演習場上冒雨觀看的民衆。(Getty Images)


草案使强制措施合法化

2005年,中共用汕尾流血事件類似的處理方式,處理了2005年4月的浙江東陽事件,十多名示威群衆被警察奪去了生命,6月的河北定州,11月的四川岳陽鎮,12月的四川雅安萬人示威,都導致了數十人死亡。

于是在新制定的《突發事件應對法》中明確規定,政府可依據該法采取下列强制措施:

如:“强制隔離使用器械相互對抗或者以暴力行爲參與衝突的當事人,妥善解决現場糾紛和爭端,控制事態發展;對特定區域內的建築物、交通工具、設備、設施以及燃料、燃氣、電力、水的供應進行控制;封鎖有關場所、道路,查驗現場人員的身份證件,限制有關公共場所內的活動;加强對易受衝擊的核心機關和單位的警衛,在國家機關、軍事機關、廣播電臺、電視臺、外國駐華使領館等單位附近設置臨時警戒綫等”

草案還強調,“新聞媒體違反規定擅自發布有關突發事件的”,將“處以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海外人士分析稱,即將通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無疑是中共加強暴力專政,維護其危機統治的“救命”措施,是爲了使其暴力鎮壓合法化的欺騙行徑。中共不從根本上解決引發各類危機的根源,光靠强制暴力是不可能有效解决突發事件的。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歐美印反傾銷 五眼聯盟打擊中共價格操控
布林肯:無中共支持 普京難維持俄烏戰
【新聞大家談】不當小粉紅 走線華人翻牆知真相
涉非法向中企出口芯片設備 兩中國人在美被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