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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擬修法 獨立機關首長增列免職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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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二日電)台灣行政院主管官員今天表示,未來獨立機關首長或委員,除判刑確定外,將比照美、日等先進國家,增訂「免職」規定,只要違反職務上的義務或其他不能勝任該職務的情形,即可免職,今年九月若完成立法,則適用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停職案。被外界視為龔照勝條款。

金管會主委龔照勝在台糖董事長任內涉及三起弊案,行政院今年五月十二日對他作出停職處分,但龔照勝以金管會主委有任期保障為由,堅不辭職,且不服行政院對他的停職決定,已於六月二十七日將訴願書送達行政院,行政院訴願會預定三個月內召開委員會議審議作成決定。

行政院官員表示,一般政務官可以隨時下台,但獨立機關如金管會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首長是屬於有任期保障的政務官,以龔照勝而言,行政院作出停職處分,但龔照勝堅持不主動下台,金管會主委只能持續以代理方式,行政部門對龔照勝一點辦法都沒有;又如NCC委員違法兼職,也是相同情況,無「法」可罰,這是立法的疏漏。

官員指出,為解決這項立法疏漏,針對獨立機關首長或委員以任期保障為由,主管機關不能免職的規定,行政院研議提修法案,未來獨立機關首長或委員,若違反職務上的義務或其他不能勝任該職務的情況,如精神喪失等情形,即可免職,這項修法案若在今年九月立法院開議後完成修法,龔照勝將適用新制規範。

官員表示,龔照勝個人仍可循行政訴願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若行政院訴願會裁決結果龔照勝不服,他可以再向台北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與行政院主動提修法案是兩回事,兩者並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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