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法輪功學員720絕食抗議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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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新加坡報道)為聲援亞太地區10個國家及美國3個洲的法輪功學員在「7。20」當天發起絕食運動,譴責中共慘無人道的迫害,7月20日上午,新加坡3位法輪功學員來到新加坡中國大使館前靜坐抗議。上午11點20分左右,其三人遭到新加坡警方的逮捕,被送至新加坡東陵警署扣留,警方當天將三人以「帶有共同意圖的通過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Harassment by displaying insulting writings – with common intention」的罪名控上法庭,並限定於2006年7月21日上午9點整必須出席新加坡法庭初級庭審。

7月20日上午10點45分,新加坡法輪功學員黃才華,余文忠陸續抵達新加坡駐中國大使館前,掛上一橫幅寫有「720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後,兩人在橫幅前靜坐。

在靜坐的過程中,一身份不明男子強行近距離不停地拍攝兩位學員。黃才華告訴記者該男子經常給她們拍照,曾多次看到他從中國大使館走出來。

新加坡另一法輪功學員陳佩玉稍後於11點左右加入其中。11點20分許,新加坡警方出動2輛警車,強行將三位學員押上警車帶到警局。其中72歲的老人陳佩玉是被警方人員強行抱上警車。

一身份不明男子(左)強行近距離拍照,黃才華曾多次看到他從中國大使館走出來。(大紀元)

據當事人陳佩玉介紹,她在警局裡與兩位調查官用華語進行溝通,調查官詢問「橫幅是誰帶去的(中國大使館)?」「誰讓去(中國大使館)?」及「為什麼要去(中國大使館)?」警方一再聲明橫幅的內容侮辱到中國大使館,騷擾到來往的路人,觸犯了新加坡法律。陳佩玉質問,「我們幾乎每天都去大使館煉功,已經堅持一年多了,拉橫幅也有相當長一段時間了。警察也是幾乎每天都去中國大使館,很多警察說我們沒有觸犯法律,為什麼你們今天才說我觸犯法律?」兩位調查官不作回應。陳佩玉又說,「全世界好多國家的法輪功學員都在中領館前靜坐抗議,為什麼新加坡不可以?兩位調查官說新加坡與別的國家不一樣。兩位調查官只是重申他們在中領館前拉橫幅,違反了新加坡法律。

在警方控告陳佩玉的聲明中有一段口述記錄。在記錄中,陳佩玉說,「我去那裡(新加坡中國大使館)是我想救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我沒有其他任何意圖。」

余文忠在警方的口述記錄中說道,「我否認警方的控狀。我們沒有任何意圖騷擾任何人。我們只是讓人知道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面臨殘酷迫害的真實情況。大量的法輪功學員在大陸被活體摘除器官的事實已經被加拿大第三方調查小組證實。基於上述的事實,我認為新加坡的法律應該贊同我們的行為而不是懲罰我們。在新加坡沒有主流媒體報道這件事情,我們沒有選擇,只有通過自己的努力去告訴人們真相,雖然新加坡法律很嚴格,但我們的行為是出於正義和關心。希望我們的控狀被取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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