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制新法 外籍媒體憂慮新聞更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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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四日電)中共草擬中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引起北京的外籍媒體關切新聞自由的問題,多家媒體今天在中共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中詢問草案規範對象是否包括外籍媒體,但未獲明確答覆。

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告訴提問的媒體,可向有關主管部門瞭解。

她並說:「……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有關對突發事件報導管理的規定,是在總結多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的,與現行的做法是一致的,它的目的是在為記者採訪突發事件提供服務和方便…‥。」

姜瑜的說法顯然並未獲得媒體認同。會後,多家媒體記者紛紛表達憂慮,擔心未來在中國的採訪工作將更受限制。

儘管新法仍在草擬當中,而且是否適用外國駐中國媒體也不清楚,但一位日本記者透露,他所屬的媒體已多次因為「違規」採訪遭中共罰款。

草擬中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因涉及對媒體的處罰規定,引發外界質疑中共進一步侵害有限度的新聞自由。

針對這些質疑,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副主任汪永清昨天說,「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有關對媒體的處罰規定,只有在違反規定擅自發佈不實資訊或者報導虛假情況,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情況下才適用。」

根據這項已提請中共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第五十七條規定:新聞媒體違反規定擅自發佈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和事態發展的資訊,或者報導虛假情況,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處人民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官方新華社在報導中解讀,經歷二零零三年春天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疫情打擊後,中共非常重視突發事件的新聞報導工作。

據報導,目前中共各部委和許多地方政府部門都建立起新聞發言人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各級政府領導如果蓄意隱瞞重大疫情等公共安全突發事件,將受到嚴厲查處。

報導說,禽流感、礦難、爆炸、空難等重大突發事件都會比較及時見於報端。

政治觀察家則表示,二零零三年官員一度隱瞞SARS疫情而引起軒然大波後,中共媒體對於災難與重大社會事件的報導確實比過去及時,但官員與傳統官方媒體對訊息流通的控制仍舊嚴密,例如最近發生在安徽省的墜機事件,至今真相不明;媒體去年報導松花江苯污染事件時也受到許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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