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懷雙胞胎墜樓亡 強制墮胎屢釀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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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一琳綜合報道)在計劃生育政策下,大陸的強行墮胎屢釀悲劇。日前,安徽省一名懷有7個月雙胞胎身孕的婦女,疑在被迫進行墮胎手術時墮樓身亡,釀成一屍三命的慘劇。多個有關政府部門都推說不知情。死者的丈夫在投訴無門之下,在網上留言為亡妻討回公道。

7個月身孕婦女墜樓亡

據自由亞洲電臺報道,死者的丈夫自稱俞道順,來自合肥市瑤海區,俞網上留言,透露他懷有七個月身孕的妻子李世梅被計劃生育辦公室的職員逼死了。

俞道順說,上月21日傍晚六時左右,瑤海區銅陵路街道計劃生育辦公室十多名人員,突然沖進其住所,強行把李世梅帶到曙光醫院,準備進行墮胎手術。俞道順當時正在上海。親友接到消息後,要求前往醫院陪伴李世梅,但被拒絕,直到翌日上午六時,家人接到計生辦的電話,表示李世梅正在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搶救。俞道順和親友趕往醫院,但李世梅傷重不治,李世梅懷有的七個月雙胞胎也搶救無效。

俞道順透露,他無法確定李世梅在被帶走後遭受甚麼對待,但李世梅身上有多處傷痕,顯然曾遭毆打。

另據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今天透露,安徽合肥一名已有小孩的婦女李世梅,去年又懷有雙胞胎,在中國計劃生育的法例下,已七個月身孕的李世梅,被計生辦人員強行送進合肥曙光醫院引產。

由於李世梅已有七個月大身孕,加上當時親人都不被獲準探望她,她在孤立無援下,擔心危險而拒絕做手術。不過,醫生與計生辦人員仍強制進行手術,於是李世梅掙紮時從醫院二樓跌下,於6月22日凌晨死亡。中心譴責中國計劃生育嚴重侵犯人權。

慘劇發生後,曙光醫院一名職員向美聯社証實上月22日確實有一名孕婦墮樓身亡,銅陵路街道辦公室的人員則表示曾聽聞有此事。但是曙光醫院婦產科,瑤海區公安分局和計劃生育辦公室的人員卻表示不知情。

慘劇屢屢發生

為控制人口增長,大陸自1978年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規定一對夫婦只能生一個孩子。內地夫婦若想生育,首先要憑夫妻雙方的身份証、結婚証等,向所在計生辦申請“準生証”,若計生辦查獲未有準生証的孕婦,有權捉她去醫院墮胎,也因此常常引發慘劇發生。

上海上訪居民毛恆鳳,在懷有五個月身孕時,也曾遭強迫墮胎。毛恆鳳的丈夫吳先生說,他們原本育有一對雙胞胎,後來毛恆鳳再懷孕,政府要求毛恆鳳墮胎,她拒絕,於是被關進精神病院,並強行打針用藥。他說:“在精神病院用了大量藥物,使她進入好像冬眠狀態,完全沒有感覺,有一個星期。”吳先生說,毛恆鳳最終產下女嬰,但女兒的反應比一般人慢,學習能力也較低,估計是在因為在懷孕期間用藥以引致的。毛恆鳳目前因為涉嫌破壞公物被關押在拘留所。

去年,一名懷有六個多月身孕的港婦,攜同八歲女兒及兩歲兒子,返湖南鄉下給父親賀壽,不料竟被當地的計劃生育辦公室(計生辦)指為超生,要強行捉到醫院墮胎,港婦情急之下致電回港求助;幸得港入境處協助,在事發24小時後,終將她救離墮胎險境。

據東南論壇消息,2004年12月31日,廈門市同安區五顯鎮的某村村民阿偉和阿嬌舉辦了隆重的婚禮,阿偉差20天才到結婚年齡。2005年1月20日,阿偉到了結婚年齡,阿偉、阿嬌和阿偉父親三人到五顯鎮民政局補辦結婚手續。這時,嬰預產期2月8日只有19天。緊接著,三人又到隔壁的計生辦補辦生,當發現氛不對時,為時已晚。計生部說這是計外生育,必須做掉。計生辦一大幫人圍上來,強行將8個多月身孕的阿嬌塞進面包車,直奔計生辦鉤醫院廈門市思明區某婦產醫院,被強行墮胎。嬰兒胎死腹中,這一天離預產期只有17天。看到黑紫色的胤折男嬰時,全家呼天搶地,可是苦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

2004年,一名婦女販賣毒品被蘭州警方查獲,但是在隨後的體檢中卻意外發現嫌犯馬某已懷孕。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拒絕接受懷孕的嫌犯。為解決這一問題,警方竟在全麻醉狀態下,對懷有50天身孕的嫌犯強制執行了人工流產。人流後,看守所接納了嫌犯。

只因在招待所登記時沒有結婚証,2002年元月,鄭州籍女子王海霞及其男友被河南省封丘縣公安局帶走“置留”;因為罰款未逞,公安一怒之下將王送到計生部門採取粗暴行為強制流產墮胎。在等待公安機關上門 “賠禮道歉”無果的情況下,鄭州女將封丘縣公安局送上了被告席,三年多官司打下來,王海霞身心交瘁,不堪回首。

地方政府為強迫墮胎開綠燈

中共當局在公開場合,特別是在對外宣傳中是反對強迫墮胎。但在計劃生育的實際執行中,地方政府對強迫墮胎常常持默許甚至支持的態度。據透露,許多地方都明確規定了計劃生育的任務指標,比如結紮XX例,放環XX例,引產XX例,人流XX例,為強迫墮胎大開綠燈。

美國議員Chris Smith 在2004年中國違反人權及強制執行一胎化政策的聽証會上的發言透露,在廣東省一個只有20萬人口的碣石鎮,在一份日期2003年8月23日的印刷出的指導手冊中,碣石鎮黨委宣布了一個期35天的恐怖計生手術期,在此期間,要給818名婦女安置節育環,271人做人流(其中早孕163例,引108例),給1369人做絕育 手術。計生幹部被告知要“動員全鎮”,“採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計”的進行計劃生育。

強制墮胎的殘酷一直以來備受指責。有民眾在網上撰文直呼,強迫墮胎對婦女造成的身心傷害,決不亞於強奸!

一直關注計劃生育問題的北京律師騰彪說,雖然中國法律明確規定不能強迫墮胎,但地方官員為了達到計劃生育政策的目標,以各種手段強迫婦女墮胎,好像李世梅這種導致人命的情況並不罕見。他說:“很殘忍的。他們會闖門,抓人,被關押的人絕大多數受到虐待,被打傷,甚至被打死。從法律來說可以起訴,但成功起訴而獲法院判勝訴的我沒見過。”@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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