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會領袖張榮亮被判有期徒刑7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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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 (對華援助協會新聞稿)對華援助協會證實, 2004年12月 1日被捕的中國著名家庭教會領袖張榮亮牧師已於2006年7月4日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河南省鄭州市中牟縣人民法院於6月29日簽署判決書。張是以「騙取出境證件罪」被判刑的。因中國政府拒絕簽發護照,張曾經應多個國際宣教組織邀請,於2000年至2004年以化名申請到的護照,到過美國,澳大利亞,新家坡,埃及等國多次訪問。據悉,張在拘禁期間因糖尿病發作曾於2005年12月19日至2006年1月23日被送到河南省新密市人民醫院緊急治療。目擊者稱張在醫院治療期間,手腳都被拷在病床上。

55歲的張榮亮牧師是在2004年12月1日下午1點左右在其租住的河南省鄭州市徐砦村的寓所內被捕的.據悉,大批警察和便衣包圍該村並逐家強行搜查張的家屬.包括一批海外出版的基督教」十字架」光碟在內的所有張的家庭財物皆被沒收運走.

張榮亮牧師是國內外公認的中國最主要和最有影響的家庭教會領袖之一。他所帶領的中國方城教會母會及其中國歸主教會據信在全國擁有信徒超過 1,000萬人.包括<<時代>>週刊(TIME MAGAZINE)和 <<新聞>>週刊(NEWSWEEK MAGAZINE)等國際著名新聞媒體近年來都有對他的採訪報道. 1969年秘密施洗成為基督徒的張榮亮牧師(見附錄-張的見證)因為拒絕加入官方教會」三自愛國運動」和領導家庭教會曾被捕5次,入獄時間長達12年.其間曾受到包括電烤,釘手指等嚴重酷刑折磨.最近的一次入獄是1999年8月. 張榮亮等家庭教會領袖於該年7月發表了《家庭教會的信仰告白》.針對中國政府的宗教迫害提出抗議,發出「我們不是邪教」、「我們要信仰自由」的呼聲。公開信說家庭教會不加入官方的 「三自」教會,是因為三自教會的規定與聖經的規定牴觸。如聖經要求到普天下傳教,官方的宗教規定卻不許跨省傳教;傳教的人必須由宗教事務局發給講道證;不許向十八歲以下的青年傳福音,不許家庭教會與國際交往聯繫等等,都是不符合聖經精神的。家庭教會同樣不能同意的是,宗教人士要由官方的宗教事務局批准並任命,等 等。歐洲議會也於2005年通過決議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張榮亮牧師。

對華援助協會嚴厲譴責中國當局將宗教問題刑事化處理的做法.鑒於張榮亮牧師有嚴重的糖尿病, 對華援助協會主席傅希秋牧師特別籲請各界正義人士採取具體行動以電話,和信件向中國有關當局表達關注, 呼籲中國有關當局允許張榮亮牧師保外就醫,並無條件的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所有教會人士。

附:各地中國駐美使/領館地址和聯絡辦法: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2300 Connecticut Ave NW, Washington DC 20008
Tel:(202) 328-2500 Fax:(202) 588-0032
Director of Religious Affairs: (202) 328-2512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Chicago, IL
Address: 100 West Erie Street, Chicago, IL 60610
Tel: (312) 803-0095
Fax: (312) 803-0110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Houston, TX
Address: 3417 Montrose Blvd., Houston, TX 77006
Tel: (713) 524-0780
Fax: (713) 524-7656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Los Angeles, CA
Address: 443 Shatto Place, Los Angeles, CA 90020
Tel: (213) 807-8018
Fax: (213) 380-1961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New York, NY
Address: 520 12th Avenue, New York, NY 10036
Tel: (212) 244 9392
Fax: (212) 502 0258
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San Francisco, CA
Address: 1450 Laguna St. San Francisco, CA 94115
Tel: (415) 674-2940
Fax: (415) 563-4861

(前北京市委黨校講師, 中國家庭教會牧師, 威斯敏德神學院哲學博士候選人): 傅希秋
2006年7月8日 於美國德州美德蘭市
新密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

新密公刑訴字 [2005]056號
  
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化名孫榮明、孫躍武、高現臣、李德恩,男,1950年7月15日生,出生地河南省方城縣,身份證號碼 412922195007151177,漢族,小學文化,農民,戶口所在地為南陽市萬城縣城關鎮交通街靶場路215號,捕前住鄭州市國基路8號家和萬世花園東區五號樓東3號。
  
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於1976年曾因反革命罪被南陽市萬城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後刑滿釋放;於1994年2月11日因擾亂社會秩序被萬城縣公安局收容審查過;於1999年11月20日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南陽市人民政府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批准勞動教養3年,2000年2月2日因病所外執行; 2004年12月1日因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罪被鄭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經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於同年12月31日被依法逮捕。

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涉嫌騙取出境證件一案,由省公安廳困內安全保衛總隊通報並交辦,鄭州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經過審查,於2004年7月22日立案進行偵查。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己於2004年12月1日被抓獲歸案。此案於2004年12月25日移送至我局;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涉嫌騙取出鏡證件案,現已偵查終結。

經依法偵查查明:犯罪嫌疑人張榮亮自2000年至2004年朔間,先後在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鄭州市公安局、平頂山市公安局騙取出境證件3次:

1•2000年5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在山東省聊城市公安局東昌府分局鄭家派出所,以高現臣、高精義的名義騙取兩人的戶口及身份證,同年6 月29日,憑騙取的戶口及身份證在聊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申請辦理了倆人的擴照,分別化名為:高現臣,護照號149923151;高精義,護照號, 149923154。自 2001年6月至2004年1月,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持高現臣護照先後出國十一次。

2•2003年9月6 日和10月18日,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在新密市公安同城關派出所,先後騙取了三本戶口本共十個人的戶口及身份證,分別化名為: 孫榮明、陳和平、孫清信、張愛萍、孫賀天、鄭天生、李秀枝、鄭來發、鄭青晨、徐多加。2004年1月6日至5月17日,在新密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出入境管理接待室分五次申請辦理了九本護照和兩本港澳通行證,分別為:孫榮明、護照號G09854350,陳和平、護照號G09854348,孫清信、護照號: G10489068,張愛萍、護照號G10489067,孫賀天、護照號G1048969,鄭清晨、護照號 G09872922、港澳通行證號 W02744297,徐多加、護照號G09872921、港澳通行證號 W02744298,鄭天生、護照號G09877251,鄭來發、護照號 G09879257。2004年2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持孫榮明護照共出國三次,其兒子,兒媳出境一次。

3•2004年8月27 日,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在平頂山市魯山縣公安局馬樓派出所,騙取了一本五口人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分別化名為:李德恩、李愛花、李文華、李勝利、李強。同年9月21日,犯罪嫌疑人張榮亮夫婦憑騙取的戶口本及身份證,在平頂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騙取了出國護照兩本,分別為:李德恩、護照號G12358865,李愛花、護照號G12358866。2004 年11月,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持李德恩護照出國一次。

認定上述犯罪事實的證據如下:派出所出具的騙取戶口等有關材料及辦理戶口、身份證的相關證人證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出具的因私出國申請查詢結果;省公安廳邊防總隊出具的騙取護照後的出國(境)情況;犯罪嫌疑人張榮亮亦供認不諱。

上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足以認定。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張榮亮,採用欺騙手段首先騙取戶口證明,從而騙取出國證件,最後達到出國的目的,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九條之規定,涉嫌騙取出境證件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之規定,現將此案移送審查起訴。

新密市人民檢察院

此致

附;1、本案卷宗 卷 頁。
z、犯罪嫌疑人張榮亮現押在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局長
二○○五年二月二十四日

張榮亮的見證
http://www.aiyan.org/Chinese-GB/aiyan4/jianzheng/jianzheng.htm

1951年3月23日,張榮亮生於方城孫祿莊,他的爺爺孫文當是基督徒。他家被中共劃為貧農成份,可在1959 年天災人禍的年月,仍沒有擺脫四處 討飯的命運。當時的河南農村,饑荒遍地,飄殍遍野,榮亮的父親餓死了,母親帶著他去各村乞討,那年月家家都缺糧少食,朝不慮夕,連山上曠野的野菜也挖完了,討飯艱難,榮亮的母親撥一些提角牙野草煮煮充飢,到了夜晚,母親就吩咐榮亮:「孩子啊,明天早上我如果穿不上鞋死了,你就去投奔你的大姐。」

三年的天災人禍時期過去,榮亮和母親竟生存下來。

1964年,榮亮隨爺爺參加教會聚會,當時聽的道理很簡單:「天國近了,你們要悔改,信主耶穌能上天堂。不信的人下地獄。1961年以後,有一段短暫時期方城的中共幹部放鬆了對基督徒的逼迫,有兩位縣城的老姐妹發生教主之爭,她一直吵到大街上:「你這樣信進不了天堂。」「我進不了天堂,你也難進!」她們互不相讓,引得路上的人駐足圍觀。

文化大革命高潮來臨,張榮亮也參加了紅衛兵,但很快厭倦了革命造反的喧鬧動亂。他母親從孫祿莊嫁到拐河七頂山姓張的人家,榮亮隨養父姓張,他們獨家獨院在深山老林中。所以,也少受外界政治的影響。1969年,拐河的傳道人張士選為榮亮秘密施洗入教。榮亮被大隊派到信焦枝鐵路工地,他擔任民兵連長。率領 100多民工苦幹備戰鐵路,他身邊一位民工,叫閆慶祥,因家庭成份富農,不斷受人歧視和欺辱,他感到人生前途渺茫,走投無路,想拉一些人進山打家劫舍,失敗了就自殺。榮亮看他常常長吁短歎,心事重重,就與他拉家常聊天,瞭解一些他們內心世界。榮亮對他說:「我給你指一條光明之路,保證你不會自殺,但這條路對人要保密,晚上我們到村邊的破窯裡再作詳談。」

在萬賴俱寂的夜晚,榮亮在破窯中向閆慶祥傳福音,勸他信主得天國永生的盼望,大過世俗勞碌所得的一切。他當晚接受耶穌為救主,這是榮亮第一次結果子。

張榮亮完成工作保質保量,公社幹部考察發現他出身貧農,朝氣蓬勃,很有才幹,就培養他加入共青團,委任他當民兵營長,張榮亮當時不明白基督徒與共產黨 有什麼矛盾衝突,他只不過四年級上學,思想比較單純,信主來世上天堂,跟信共產主義都一樣,都是為了人民的幸福。

1970年5月22日,張榮亮在鐮刀斧頭紅旗下宣誓入黨,不久就成了拐河公社的紅人,擔任了王莊大隊黨支部副書記,民兵營長。公社書記和武裝部長都很看重他。

1971年5月22日,拐河鎮舉行隆重的小滿集市貿易會,方城和葉縣交界農村的許多人來趕集,拐河的基督徒商量,趁這機會給慕道友秘密施洗,晚上去河灘聚會,以敲石頭子為號。葉縣的李弟兄通知張榮亮參加施洗。他們翻山越嶺去拐河,在暮黑重重之際,走到山腳下,忽然,狂風大作,樹叢搖動,飛沙走石。李弟兄和榮亮跪下禱告,求主賜給他們走夜路的膽量,那天晚上,40多人受洗,他們還沒有領聖餐,30多個民兵持槍從四面包圍過來。他們將施洗的和受洗的人全部押到拐河大隊部。早上,大隊幹部發現了張榮亮也在其中,感到吃驚。榮亮說:「我也信耶穌,讓我去公社李書記那裡談談。」「走吧,走吧。」 幹部們十分客氣放他走,畢竟常在公社一起開會,人情面子還在。

張榮亮來到拐河公社書記李景德辦公室坦白說:「昨天晚上,人家喊我聚會,我就去了。」李書記表現得寬宏大量:「年輕人嘛,以前信主,現在只要不信就行了。」張榮亮沒有表態就走了。

中共基層黨支部開展整黨建黨活動,李書記讓張榮亮寫一份檢查,張榮亮寫了自己信主的過程交上去,李景德找他談話:「你這檢查象傳教,並沒有表態不再信主,你以後怎麼辦

榮亮說:「我還要信耶穌。」

李書記問:「你快要批准為國家正式幹部,將來可以調到公社工作,你是信馬列主義,還是信耶穌,只能在兩者之間選擇一條路。」

榮亮答道:「我繼續信耶穌。」李書記生氣地訓斥他:「你是花崗岩腦袋,非給你洗腦不可。」公社黨委經過研究決定:給張榮亮留黨察看處分。

拐河公社鄭副書記和武裝部長親自去了張榮亮家裡,陳說利害,動員他退教。張榮亮仍去楊集鄉參加聚會,夜間往返幾十里路,白天參加生產勞動時打哈欠想瞌睡。

1971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副主席林彪反叛毛澤東的計劃暴露了,逃跑時乘坐的飛機墜於內蒙古,溫都爾汗,中國朝野震驚。1972年,中共開展黨內路線鬥爭,清理傾向林彪的軍政各級幹部。

中共方城縣委把張榮亮當作方城的「小林彪」,批判他背叛了共產黨。林彪是激進共產主義者,張榮亮是虔誠的基督徒,二者毫不相干,可是中共基層幹部慣於牽強附會。

張榮亮進縣城找到高榮之,高長老靈裡十分敏銳,他知道榮亮還是中共黨員,但遲早會被開除黨籍的。高榮之勉勵張榮亮受苦難。神的聲音臨到他,托付他在方城培養青年傳道人,高榮之覺得榮亮是他今後重點培訓的對象。

高榮之多年的禱告蒙主垂聽,一批批青年工人被神興起,張榮亮不過是其中之一。

張榮亮開始熱心服事主,有一次他聽說在廣州有聖經,他立即前往廣州去謀求聖經,那時他妻子身孕已重,但他顧不的那麼多,還是去偷運聖經,等到他回家,兒子已呱呱落地。又有一次,得到了某處有聖經的消息,當時他家老人病重,但他還是去了。當問到為了聖經而這樣不顧一切值不值時,他說,當他看到聖經運回家後,弟兄姐妹是跪著接聖經時,他覺得再大的代價都值得。在聖靈的光照下,張榮亮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服事的道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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