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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檢署稱中共活摘器官涉及刑法殺人罪

8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回函。(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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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0日訊】(大紀元劉華台灣報導)2006年7月31日“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就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致信司法院所屬各法院、法務部所屬各檢察署及調查局、警政署所屬各分局,請求協助調查。

8月8日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回函稱,活摘器官涉及刑法殺人、重傷害、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7條,應依法處理。

以下是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請求協助調查的內容。@

台灣營救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協會 函

主旨:懇請 貴院(部、署、局)協助調查有關非法仲介及盜賣法輪功學員器官之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今年3月國際驚傳「中國蘇家屯集中營活體器官移植事件」—中共屠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血腥慘案。對中共罪行已具備了大量調查基礎的“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3年1月20日成立),立即對此“活摘器官”罪行進行廣泛且深入的追查,明慧網及法輪大法學會亦迅速組成「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全面追查這血腥恐怖的罪行,所獲得的證據令世人震驚!調查結果顯示:實施“活摘器官”是中共從上到下,大規模且系統性形成的共犯結構所構成的罪行,即將器官用於移植並售賣予全世界。以達到對法輪功學員實施群體滅絕又為中共迫害集團謀取暴利,進而將中國大陸醫療衛生界、商界、政界、軍界與司法界難以計數的人都拖入此血腥犯罪深淵的多重目的,藉此逃避罪責。

今年7月6日,加拿大外交部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著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組成了“加國活體摘取器官獨立調查團”,在渥太華國會山舉行新聞發佈會並發表了《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詳如附件),此一系統的初步調查及證據分析的報告,立刻引起國際媒體廣泛報導及重視(詳如附件)。兩位調查員並在記者招待會上沉重而嚴肅的以「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來形容他們調查後揭示出來恐怖的「反人類罪」罪行,一舉戳破中共外交部與使領館的謊言,證實活摘器官的指控屬實,歐、美、台灣許多知名律師也在此調查報告揭露後,立即加入及支持「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要求進入中國做更深入之調查,加拿大政府方面則隨即公開表示,要嚴肅對待對中共的指控,深入調查此罪行,聯合國相關機構亦開始深入了解並進行調查。

台灣目前是前往大陸做器官移植最多的國家之一,爲了避免善良的台灣人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中共當局的犯罪系統,成為替罪羔羊協助中共進行殺戮或成為器官移植的犧牲者,在此懇請 貴單位能協助宣導並杜絕非法器官移植之行為,減少台灣人民受害及法輪功學員被殘酷虐殺的機會。

理事長 明 居 正(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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