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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 宋乃午庭上改口︰林陵三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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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劉力仁/台北報導〕ETC弊案經台北地院昨辯論終結,訂8月31日宣判。庭訊結束前,被告之一的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秘書宋乃午,突一改過去維護林陵三的態度,強調有關ETC的會議,他都有向林陵三報告,林陵三的證詞都不可採信。他更眼泛淚光說,很多事情「部長都忘了」!

台北地院曾五度傳喚林陵三為ETC弊案作證,林陵三均證稱,唯一一次透過宋針對ETC案指示,是要求決標時間勿與九十三年總統大選太接近,林陵三更曾當庭痛罵宋乃午在ETC案著力太多,使交通部蒙羞。

對於林陵三的說法,宋乃午多未予反駁,直到昨天,他突然表示他與林陵三交情密切,為ETC所開的會,事前事後都有向林陵三報告與討論,相關會議紀錄部長也簽名。

宋乃午強調自己沒有犯罪,他在庭上激動表示,若有不法,願被判死刑,被告蔡錦鴻也強調自己無罪。庭訊結束後,宋乃午對於林陵三是否涉案,不願再多談,但他眼角泛著淚光表示,自己是幕僚人員,很多事情他苦無證據。

不過昨天晚上接受訪問時,宋乃午又強調,他僅向法官說清楚這些過程,至於林陵三是否知情,則由法官斟酌,他並未緊咬林陵三一定知情,他也不認為林陵三會改列被告。

至截稿為止,記者無法連絡上林陵三,不過對宋乃午召開ETC會議,他事先到底知不知情這個關鍵點,林陵3日前出庭時表示,他不知情,宋乃午要求運輸研究所將研究報告寄到宋的私人電子郵件信箱,他也不知道。林陵三當時表示,他雖然批示高公局簽報的公文,不過不知相關細節為何變更。

過渡期 遠通代管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ETC爭議中,遠東集團捐贈股票要不要接受?第二階段甄審要不要推動?高公局昨天開會研議,結論是甄審繼續推動,是否接受股票也進行評估,兩條路一起走,如果最後政府接受股票,則甄審機制可能走向廢標。

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書預計今明兩天寄達,一旦判決書寄達,遠通電收最優申請人地位即被取消,高公局主任秘書謝憲宗表示,高公局已經有腹案,會跟遠通電收簽訂過渡時期的善後營運合約,由遠通電收代管,過渡營運期間,高公局傾向暫停裝機服務。

謝憲宗表示,回到第二階段進行三家甄選,是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至於面臨難產的甄審委員會,經溝通後,原來十四位委員有三位願意回任,甄審委員會最快本週可以成立。

但各界質疑,如果政府最後接受遠東集團致贈的股票,ETC又重啟甄審機制,豈不再生事端?謝憲宗表示,進行第二階段甄審,需要五個月,評估要不要接受遠東集團股票,時間會短很多,兩條路一起走,如果政府接受股票,則甄審機制最後可能走向廢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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