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中共是極端殘暴下流無恥的流氓暴政

----讀何清漣女士「被遺忘的數千冤魂」聞何仁俊大律師遇暴徒襲擊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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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4日訊】今讀何清漣女士之「被遺忘的數千冤魂──記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陽縣大屠殺」一文,令我想起鄭義先生之「紅色紀念碑」。這是一部與「九評共產黨」相比毫不遜色的揭批中共專制流氓暴政的鐵證。若能在大陸廣傳該書,將更能使國人徹底認清認清中共極端邪惡殘暴的本質。而此種殘暴是由於中共極權專制暴政決定的,因而是制度性殘暴。因為不受制約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腐敗,而不受任何有效制約的絕對權力則必然導致絕對腐敗與絕對殘暴。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暴政正是此種不受任何有效制約的絕對權力。該書列舉了廣西大屠殺活吃數千人的鐵證,也論及湖南道縣,北京大興縣大屠殺數千黑五類子女,最大者83歲,最小者年僅3歲的真相。何女士以個人親身經歷印證了鄭義先生的論著。兩位皆乃吾中華民族英雄。並藉此向兩位致以崇高的敬意。林昭僅是對毛澤東思想提出自已的獨立見解被上海公檢法聯合處死,且令其母親交納人民幣五分作為子彈費!張志新僅因不同意毛澤東思想且為劉少奇抱不平,被遼寧公檢法聯手獄警故意指使死刑犯多次強姦她致其精神失常,但仍被中共處死,臨刑前被活割喉嚨,以免她喊叫;李九蓮,及為李打抱不平之鐘海源僅因為不滿華國峰專制,被活體割除人體器官後處死。遇羅克因一篇「出身論!」被處死;陳泱潮因其「特權論」被處十年重刑另加十年嚴密監控,很可能因他是鄧小平的親戚才倖免於死。文革中廣西韋國清還出動正規軍屠殺了數十萬紅衛兵。鄧小平江澤民之天安門大屠殺,江澤民之鎮壓法輪功及數萬名法輪功學員器官被活體割除高價出賣給外國人,胡錦濤1989年3月間在拉薩市率先鎮壓西藏民眾和平請願,縱容東洲慘案,且活割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暴行大量發生在胡主政時期,尤其是在Peter先生及Anny女士披露蘇家屯事件後,胡錦濤當局實際上鼓勵縱容各醫院加緊處置法輪功學員人體器官,毀滅罪證。簡言之,中共57年專制暴政統治下,僅因和平表達不同政見而被中共殘暴至極處死的冤魂以最保守估計不下百萬人。而無辜死於中共專制暴政下的民眾更是高達八千萬之眾!

近日得知香港大律師何俊仁先生遭四名中國籍男子暴力襲擊致傷住院。此事件發生於高智晟律師被秘密綁架第四天;而同期,張鑒康律師,鄧永亮先生被拘禁;許志勇博士及李和平律師在陳光誠案開庭前一日被當地公安設局關入看守所一整夜;楊在新律師被暴打;似乎足可印證,中共特務全國一盤棋統一行動,旨在運用流氓黑社會手段手段制造恐怖氣分,以威嚇維權律師人權勇士。然而,中共的一切末日瘋狂之愚行只能是徒勞。因為真正的自由人權戰士是嚇不倒打不跨的。何俊仁大律師是我新認識的好友,他對大陸維權事業身體力行的關注支持令人感動。也鼓勵了海內外更多的正義善良人士關注支持大陸正在如火如荼彭博發展壯大的維權抗暴民權運動。何大律師事件,除了印證中共專制流氓暴政無法無天,利令智昏,純屬流氓無賴以外並不能說明甚麼。中共暴力只能證明中共虛弱至極,以致不顧人間一切道義規則,撕毀一切虛假偽裝,焊然以流氓無賴手段對付廣大人權戰士。但是中共專制暴政的暴行,只會激起更多的民眾勇敢地站起來反抗暴政,加速中共專制暴政的滅亡。

我們嚴正譴責中共極權專制流氓政權賅人聽聞的暴行!同時向正直勇敢正義令人敬佩的何俊仁大律師致以戰友的崇高敬意!在為重建中國人民的自由民主人權法治憲政的偉大事業中,必將刻下你的光輝名字。

同胞們如此殘暴下流至極腐敗無能缺德無法無天的專制暴政,難道還有任何資格存在嗎?!不!決不!它一天都沒有資格繼續存在下去!!!@

附:何清漣之「被遺忘的數千冤魂──記一九六八年湖南邵陽縣大屠殺」

「文革」給中國人帶來的痛苦,如果不是親身經歷,僅僅是從文字描述中去感受,無論怎樣,都會顯得膚淺、輕飄。

1968年道縣傳來殺人消息

我生長於革命之鄉——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紅色」教育,耳濡目染的一切,使我對「革命」充滿了崇拜與憧憬,對「無產階級專政下的繼續革命」,即「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的到來,也以一個孩子的純潔熱情歡迎。

這種熱情一直持續到1968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縣、邵陽縣相繼發生了兩次大屠殺,從此以後,我對「文革」的本質有了自己的認識。

1968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當時年僅12歲。「停課鬧革命」使孩子們無書可讀,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讀大字報和傳單,努力用自己稚嫩的心靈去理解那個動盪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像往常一樣在街上看大字報。一張傳單赫然入目,標題是《請中央軍委趕快制止湖南道縣的大屠殺》。傳單的作者列舉了1968年4至5月發生在湖南省道縣的一連串集體屠殺事件。傳單的作者陳述說,1968年,道縣的一些革命組織與貧下中農為了防止階級敵人趁機作亂,將所謂的「二十一種人」及其家屬定名為「黑殺隊」(意指他們想屠殺工人、貧下中農),一律殺無赦。由於道縣革命群眾組織將屠殺「黑殺隊」視為「革命表現」,而「二十一種人」及其家屬又為數不少,自然是誅不勝誅。其結果就是傳單上所寫的:道縣大街小巷到處都是屍體,堆在城牆邊沒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已經腐爛發臭,成堆的蒼蠅在屍體上飛來飛去,一些屍體已經長滿了蛆蟲……」,作者說,他本人是一個原籍道縣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幹部,回鄉後看到如此慘狀,經過私下調查,瞭解到這些被冠以「黑殺隊員」名義的人,幾乎都是無辜者。因此作者冒著生命危險,印製了這些傳單,籲請中央軍委趕快出面制止這種慘無人道的大屠殺。

傳單上的消息並非傳言。一天晚上,我父親一位朋友悄悄來我家,將我們這些孩子屏退後,告訴我父親他在道縣出差時的所見所聞,並且預言「這股風說不定甚麼時候要刮到邵陽這邊來,如果有可靠的親戚在外地,將孩子們送出去躲一躲,過了風頭再回來,免得斬草除根。」我躲在窗外聽壁腳,卻不敢問父親。那位朋友走了後,當天晚上父親一整晚沒合眼,看著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聲不吭。

邵陽縣貧下中農傚法道縣屠殺

道縣屠殺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瀰漫,邵陽市管下的邵陽縣很快傚法道縣,有組織、有計劃地屠戳「二十一種人」及其家屬。為了斬草除根,還要將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併屠殺。邵陽市與邵陽縣城相隔只百餘里地,不少人就來自於邵陽縣的「二十一種人」家庭。邵陽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經常傳來砰啪砰啪的打門聲,女人孩子的哭喊聲與抓人者的喝罵聲。所謂「二十一種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終日,唯恐這種不測落到自己頭上。白天,人們三三兩兩聚在一起,交流各種信息:某人家裏又被邵陽縣來的農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沒被抓走;某人已經被老家來的農民抓回去;某人已經被抓走好多天,家屬交了贖金,單位也派人去領人,卻沒見到人的蹤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儘是一些讓人揪心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歲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產隊的農民抓走,路上試圖逃跑,結果被幾位農民用鋤頭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屍幾天後無人收屍,還是幾位街坊幫助收的屍,沒有錢買棺木,拿床舊棉被捲裹入土。他的母親那天是外出做工,僥倖躲過,但後來思兒心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變得瘋瘋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些人比較幸運:與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幹部,被他老家的農民從家裏五花大綁地抓走,其妻姚某聞訊從其上班的商店趕回,騎單車尾隨其後,因農民也不認識她,故此沒提防。到了南門口,農民們將覃捆在路邊的電線桿上,自己進店裡吃麵。姚某趁機從一家肉舖裡拿了一把屠刀,將繩子割斷,讓丈夫騎上單車逃走,而姚則被農民們抓住將腿生生打斷,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聞訊後派人將其抬送醫院;還有市運輸局一位劉司機,住在運輸局家屬院裡,當他老家幾十位農民來他家抓人時,劉妻見勢不對,立刻跑到鄰近的大徒弟家中求援。而劉司機的大徒弟正好是運輸局工人造反派頭頭,馬上帶上幾個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劉家阻攔,另派人召集大隊人馬增援,結果一場惡戰,邵陽縣老家來的農民「強龍不敵地頭蛇」,被打得狼狽逃竄,四十歲剛出頭的劉司機也得以保住一條命。

抓的人多了,邵陽市一些大型國營單位為了保住老家在邵陽縣的本單位職工及其家屬不受殺害,騰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讓這些人全家住到單位裡來。而農民們因無法進入這些單位找人,這些人才算是生命無虞。我另一位朱姓鄰居在運輸公司工作,就是在劉司機的事情發生之後,全家搬到單位裡面避難,每晚住在辦公室裡,直到半年之後,殺人風潮完全平息後才敢回家居住。

但這種被單位保護起來的人畢竟只是少數,大多數單位沒這種條件,只能自已想辦法投靠與邵陽縣毫無瓜葛的朋友或者親戚家中。在這種人身安全毫無保障的恐怖狀態中,邵陽市的「二十一種人」及其家人,終日戰戰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來。

資江河上漂流的無名屍體

邵陽縣貧下中農的「革命行動」終於讓人們看到了「成果」。由於被殺的「黑殺隊員」實在太多,掩埋屍體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煩事,靠近河流的村莊就將屍體棄置河中「水葬」。資江河流經邵陽縣與邵陽市,邵陽市地處河流下游,於是邵陽市境內的資江河中,每天有幾十具乃至上百具屍體順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狀奇特。一時間邵陽市萬人空巷,傾城出動。資江河靠城市這邊的南岸上每天站滿了黑壓壓的人群,等著觀看從上游陸陸續續漂下來的屍體。邵陽市當局發了惻隱之心,下令邵陽市公安局處理掩埋這些無名屍體。市公安局則招募邵陽市郊區的農民打撈,每撈得一具屍體發一床草蓆包裹掩埋,支付十元人民幣做為報酬——當時國營企業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工資為36元,集體企業則只有34元,三年學徒工期間每月工資20元,五保戶每月生活補助僅五元,所以這十元錢在當時比較吸引人。

我記得當時正漲洪水,資江河上濁浪滔滔。一些膽大的農民就帶上工具,站在河岸打撈,而有些水性好且家裏有船的就將船駛至河心打撈。位於資江河畔的邵陽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齊出動,據說掙了好幾千元,事後各蓋了一棟瓦房。當時一千幾百元就可以蓋一棟簡陋的磚瓦房。

殘忍的殺人手段

筆者當時年僅十二歲,也曾跟著大人去看過兩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謂終身難忘。那些打撈上來的屍體死狀千奇百怪,充分展現了殺人者對殺人手段的創造性。有用繩子捆綁成粽子狀的;也有捆成四足攢蹄式,再在脖子上套根繩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經難於辨認面目的。印象最深的是兩組連成一串的屍體,一串是用粗鐵絲從五個死者的兩耳中穿過,兩女三男,一位老年婦女,一位小孩,三個成年人。另一串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女子與一個十來歲的小男孩,估計是母子倆。兩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鐵絲穿過,連在一起,女死者渾身赤裸,乳房被割去一隻,陰戶也被用刀挖去一塊。當這兩串屍體被撈上河岸時,不少圍觀者都為之掉淚。我看了這些慘不忍睹的景象之後,一連幾天都做惡夢,吃不下飯,以後再也不敢去資江河岸觀看這類慘象。

屍體大量漂流延續了半個月左右。當時各種傳言四起,有人說自來水廠從河中抽上來的水裡有人的斷腿,嚇得邵陽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飲用自來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邊每天擠滿了提水的人,本來水很旺的井每天被提得見了井底,一直要到過了一晚才又蓄滿水。我們這些井的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時趕緊提水,否則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屍體日見稀少,自來水廠又在廠門口貼出公告,說水質已經恢復衛生標準,前來提水的人才隨之減少。

而到了這時,邵陽縣大屠殺的傳聞才漸漸具體起來。我曾聽一位親眼看過大屠殺的中年男子敘述這次大屠殺的起因和他所瞭解的具體過程。這位男子是個公社幹部,據他說,屠殺所謂「黑殺隊員」是接到上面命令的,但是現在已經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這點。具體的殺人行動則由生產大隊黨支書和民兵營長牽頭,出身於貧下中農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參加。殺人的方式五花八門,有用鋤頭、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悶死的,還有活埋的。也有將被害者的頭按到水缸裡活活嗆死的。這些方式都還比較文明。殺到後來,這些普通方式已經無法激起殺人者的快感,便有種種翻新的花樣:割乳房、挖舌頭、將一家人用鐵絲串起來活活丟到河裡。最殘忍的是將煮飯用的鐵鍋(湖南幾十年前用的一種煮飯鍋,上部是圓柱形,下部平底,呈圓錐狀)燒紅後罩到被害者頭上,受害者往往只來得及發出一聲慘叫就人事不省,等鐵鍋取下時,頭皮與臉部肉已燒成半熟,嚴重者頭臉部肌肉成塊狀脫落。這種屍體曾經被撈上來過,其面部血肉模糊,慘不忍睹,但當時邵陽市的圍觀者無人知道是這種殺人者發明出來的「鐵板燒」酷刑所致。女人們的遭遇自然更慘,不少女人死前還要受到各種凌辱。這位中年男子親眼見過一個女中學生被凌辱後處死的場面,他說:「將那女學生抓進裡屋去的時候人還水靈靈的。兩個多小時後拖出去處死時,渾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氣了。」我問這位男子為甚麼不勸阻?他心有餘悸地說:「那種場合,人都像瘋了一樣,誰要勸阻,誰就被當作和地主富農一路人,不殺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動手,有時候能夠不去就不去,哪有膽子去勸阻。」

而一些遲遲不動手殺人的生產大隊被視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找上門去代為殺人,報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財產,生產隊還要付出公有的糧食與豬等。到後來,「紅色恐怖」所到之處,竟有這樣的威力,一些地主富農知道自己必死無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種凌辱與折磨,便全家自行了斷。敘述者講述這些事情時心有餘悸,聽者也聞之悚然,真不敢相信人間竟有如此同類相殘之事。

一段被刻意遺忘的歷史

事隔多年之後,中國終於開始「撥亂反正」,為一些冤假錯案平反。但對1968年邵陽縣大屠殺以及道縣大屠殺卻始終沒有任何政府部門組織人調查平反。邵陽曾有人在市中心郵電局門前的牆上張貼過要求追查殺人罪行的大字報,但結果是這些人被當局以「書寫反動標語」罪名拘留,有的還判了兩年刑。據知情者透露,此案難查的原因一是牽涉面太廣,參與殺人的人太多,從當時縣武裝部長到大隊書記、大隊民兵營長及民兵均涉殺人罪行,如果追查,株連太多。自古云「法不治眾」。為了避免動亂,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於被害者多是斬草除根,少數倖存者也有如驚弓之鳥,沒有人代為申訴,故此這事也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1968年邵陽縣大屠殺一案均不存在。

但我一直認為,中國當局未為這被殺的數千冤魂平反,還有一個中國人無意正視的原因:從中國共產黨建國以來,地富反壞右本來就是政治賤民與被鎮壓的對象,他們的生命無論是在當局還是在普通人眼中,本來就有如草芥。

一個不會懺悔的民族決不會是一個有前途的民族。對「文革」這場人類歷史上罕見的自我毀滅運動,中國當局一直列為學術禁區,不允許研究,至今還只有一些人士通過個人努力在搶救有關「文革」的歷史記憶。而已有的一些中國官方允許出版的涉及文革經歷的回憶錄,至多隻看到當時對高幹、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這些生命被剝奪的成千上萬的政治賤民,卻幾乎無人提及。

但對於我來說,那次大屠殺所瀰漫出來的暴戾之氣卻一直緊緊壓迫我的靈魂。我感到自己有責任為這幾千被殘暴剝奪生命的無辜者樹立一塊文字的紀念碑,讓活著的人永遠不要忘記這恥辱的一頁:在「文革」那個瘋狂的年代裡,數千無辜者曾怎樣被荒謬殘暴地剝奪生命,而中國當局與殺人者又是怎樣缺乏檢討罪過的勇氣。

* * *

作者謹識: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筆名發表於香港《當代月刊》1991年10月15日,現略作修改。

註:所謂「二十一種人」,是中國共產黨在文革中劃為管制鎮壓對象的二十一類人,筆者至今能夠記憶的只有十類,即地、富、反、壞、右、軍、警、憲、特、匪,即地主、富農、反革命、壞分子、右派份子、在國民黨統治時期軍官與士兵、警察、憲兵、特務、土匪等。還有十一種是甚麼名目,筆者已經不能憑記憶寫出。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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