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6日訊】(明報新聞網2006年8月26日報導)水務署提醒愛好釣魚者,欲在釣魚季節在本港水塘釣魚,須先向該署申請牌照。
釣魚牌照有效期為3年,費用24元。持牌人可在每年9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在水塘垂釣,但只可使用魚竿及魚絲垂釣。其他釣魚工具,例如魚網、小船、小艇和木筏等均不可使用。釣魚人士亦禁止使用爆炸性或有毒物品捕殺魚類。年齡在13歲以下者,不獲簽發釣魚牌照。
市民可往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一樓,以及旺角洗衣街128號地下的水務署客戶諮詢中心,辦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