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建制派力挺欽定截聽法案

立法會審議首日 泛民主派修訂建議接連遭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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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曾嘉連香港報導/香港立法會就規管執法人員進行秘密監察活動的《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展開最後的審議,昨日以38票贊成、12票反對通過二讀草案,並隨即進入全體委員會逐條審議逾300項修訂建議的階段。親建制陣營議員的投票機器也開始啟動,他們在首天的審議中鮮有發言,但泛民主派基於維護人權法治提出的修訂建議,已開始被他們以多數票接連否決。

由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的「日落條款」雖然得以列入審議範圍,但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明確表示反對「日落條款」,指有關修訂不可行,但他宣稱港府會在2009年底前完成對法例的檢討。

李少光反對「日落條款」

李少光指秘密監察及截聽活動對維持治安及保障公共安全十分重要,但無可避免會侵犯私隱,相信草案已取得平衡。

泛民主派議員則表明,若然「日落條款」不獲通過,他們將會捆綁式的對條例草案投反對票。

立法會審議秘密監察條例草案的首日會議長達11小時,至昨晚10時才結束,今早9時將繼續進行討論。預料整個審議程序會持續到週末,然後進行三讀投票。

昨日在會議上發言的主要是泛民主派議員,當他們發言時,場內親建制陣營的人數都很少,兩度因為會議廳不足法定人數,要暫停會議。泛民主派吳靄儀等議員批評大多數親建制議員採取不發言態度。吳靄儀表示,如果他們以為有足夠支持票便可不用理會其他人的意見,是破壞法治精神。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也說,草案如此重要,但場面冷清,令他感到遺憾。

民主黨副主席何俊仁認為政府所犯的錯誤是一個原則性的錯誤,牽涉到如何去落實憲制的責任,如何做到保障人權及尊重法治。(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何俊仁認為政府所犯的錯誤是一個原則性的錯誤,牽涉到如何去落實憲制的責任,如何做到保障人權及尊重法治。而政府卻一直採取消極、抗拒的態度,對香港這個法治之區造成不可彌補的破壞。

他又指條例草案一旦通過,會令許多人的信仰及思想自由受到騷擾及壓制。他認為現在所謂的司法授權改為法官授權,其實是給外界一個很大的誤導,令人以為是一Z醴W立的法官來行使司法監察權,來審批這些授權,這是利用市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來贏取他們的支持。

不少立法會議員都對草案中申請截聽理據之一的「公共安全」的定義表示關注。泛民主派議員質疑「公共安全」的定義不清晰,容易讓執法機關濫權,為中共收集政治情報。

公民黨吳靄儀表示,草案仍未諮詢公眾,建議加入「日落條款」,令條例在兩年後失效,再進行全面諮詢。(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民主黨李永達批評,草案建議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小組法官,負責授權截聽及秘密監察活動,是變相政治審查法官,擔心行政長官會以親疏有別的原則,委任法官。(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收窄公共安全定義遭否決

保安局就條例草案中「公共安全」定義提出修訂,訂明只涉及本港的公共安全,並在昨日的逐條審議中獲得通過。但泛民主派議員吳靄儀及涂謹申均指政府的修訂十分模糊。民主黨涂謹申的修訂建議提出收窄「公共安全」的定義,但與昨日讀出的泛民主派修訂建議一樣遭到否決。

吳靄儀及涂謹申提出的部份修正案,被指超出條例草案範圍和涉及政府公帑,遭主席范徐麗泰否決。其它在逐條表決中遭到否決的泛民修訂建議,包括要求條例適用於行政長官和問責局長,以及由區域法院法官取代總警司授權進行秘密監察等。

涂謹申對修訂建議被否決感到遺憾,他批評政府沒有誠意堵塞條例的漏洞。他指政府在過去8年一直沒有兌現會檢討有關法例的承諾,因此提出在草案中加入「日落條款」,指定政府在一定時限內檢討,是合理做法。他表示泛民主派議員會盡力而為。

民主黨主席李永達指出,草案建議要行政長官委任的法官,才可以授權截聽和秘密監察,是變相地對法官進行政治審查。他擔心行政長官會「親疏有別」的委任法官。

金融服務界的詹培忠對草案有保留,認為破壞三權分立的基礎,以及司法的公信力,侮辱了司法界,影響法官的權威性,而政府要求立法會在短時間內審議法例,是用行政手段,侮辱了立法會。(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前線的劉慧卿說,新聞界擔心截取通訊條例會影響採訪自由及消息來源,並可能成為被竊聽的對象。(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公民黨的余若薇批評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經常發表威脅性言論,指法案若不能在限期前通過,紀律部隊將無法執法,企圖將政府行政失當的責任,推卸立法會,對立法會欠尊重。(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法案破壞三權分立受抨擊

金融服務界詹培忠議員認為草案會破壞本港三權分立的基礎及司法的公信力,侮辱了司法界。他又批評司法機構雖然裁定了特首的行政命令違憲,但卻在政府的壓力之下,容許政府繼續進行立法,是損害了司法機構的公信力;而政府要求立法會在短時間內審議法例,是用行政手段侮辱立法會。

前線的劉慧卿議員則指出,新聞界擔心草案若落實,會令他們成為竊聽的對象,新聞自由及消息來源的保密性都將受到影響。她亦指政府的立法工作千瘡百孔,至今仍未能提出實務守則的草擬文本。

公民黨的余若薇議員批評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經常發表威脅性言論,例如說法案若未能在限期前通過會使紀律部隊無法執法,是企圖將政府行政失當的責任推卸給立法會,對立法會不尊重。這個涉及言論自由等基本人權的法案,要在短短不足6個月的時間內匆匆過過,連最起碼的公諮詢都欠奉,是香港作為法治社會的恥辱。

職工盟李卓人說,政府沒有就截聽草案公開諮詢市民,是黑箱作業,對市民生活毫無保障。(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多位泛民主派議員都指責政府沒有就條例草案公開諮詢公眾。職工盟的李卓人譴責政府黑箱作業,對市民權利毫無保障。他並指政府非民主選舉產生、更不受民主監督,只按照中共的意旨行事。

特首致函要求保皇派支持

四五行動的梁國雄議員要求行政長官曾蔭權為去年發出的截聽及秘密監察行政命令,作出道歉。他指責李少光沒有對這條影響很深遠的法例展開諮詢,而對開徵銷售稅卻有長達9個月的諮詢期,是欠了港人一個公道。

公民黨的湯家驊說,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訂,目的是加強保障個人私隱,不明白政府為何不同意。他又質疑,草案缺乏避免執法人員濫用秘密監察的機制。(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表示,泛民主派議員提出了多項的修訂,是因為政府的草案錯漏多,未能保障人權和個人私隱,他們並沒有拖延條例通過的時間。他又指出,草案缺乏機制來避免執法人員濫用秘密監察,而整條條例也看不到有任何條文說清楚如果政府違例的話有甚麼法律的後果,加上政府所謂的紀律懲處不會公開,對執法人員起不到阻嚇作用。草案也沒有設定任何清晰的機制令被無辜侵權的市民可以得到通知,也沒有訂立明確的法律途徑令他們可以追討賠償。

民建聯的劉江華議員透露,行政長官曾蔭權曾親自致函某些議員,呼籲議員反對泛民主派議員提出的修訂,指修訂若被通過,日後法例的完整性將受影響。◇

民主黨的李柱銘表示,行政長官可以委任現任法官,擔任處理截聽投訴的專員,要兼顧行政的工作,質疑會影響本港現時三權分立的制度及法官的公正性。(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民協的馮檢基認為,草案建議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小組法官,負責授權執法人員進行截聽及秘密監察活動,並不合理。(大紀元記者吳璉宥攝)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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