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心玉:一個政治犯妻子的五年

魏心玉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8月31日訊】2001年4月26日下午2點左右,我(魏心玉;王森夫人)去上班的路上,被國安局雷靜、黃某、劉衛東攔住。他們搜走我身上所有的物品,將我關在市公安局13樓。此時,我家裡只有兩個上學的孩子。國安局的其中一人拿走我家的鑰匙,瞞著我住在我家。他們對孩子說:「是媽媽的同事。你媽媽讓我來照顧你們。」可是,第二天我的兒子因無人照顧摔得滿臉是血,但警察們根本不管,每天只管給孩子們送一盒飯吃。

幾天後,警察們將我的母親騙來說:「你的女兒與人打架。我們是她的同事。您的女兒讓我們通知您來家照顧兩個孩子。」當時我的女兒十歲,上小學六年級。兒子六歲,剛剛上學前班。更可氣的是,當我從看守所回家後,發現家裡的一對耳環和一個金項圈不見了。

從2001年4月26日至5月31日,我被關在公安局的辦公大樓裡。國安輪流審訊我,強迫我坐在椅子上,不讓我睡覺,每天只給一盒飯吃,讓我說出:丈夫在哪裡?他是什麼時候參加中國民主黨的?他去過什麼地方?都和哪些人來往?都做些什麼?四天四夜不讓我合眼。只要我頭痛得趴在桌子上時,他們馬上高聲呵斥:「你再不配合,我們就采取高壓政策了。」5月31日,他們將我關押到市看守所。大約5月中旬,國安審訊我時,交給我王森寫給我的一封信:「我已被關押在達州縣第一看守所下四倉。」看到這封信時,我感到天昏地暗,身子都站不穩了,不知道是怎樣回到的看守所,躺了一天一夜,不吃不喝,一動也不動。

5月31日,國安局的警察將我推進看守所。坐在門口一個女人,將我按在地上,強迫我給她買肉吃,並讓我馬上去清理廁所、擦地板。我堅決不從。邊上幾個因販毒被抓的女子,馬上撲上來揪住我的領口,將我的兩手扭在背後,準備修理我。這時,睡在裡邊的一位女子說:「你們莫打她。我替她給你們買肉吃。」這位善良的女子,讓我睡在她的身邊,讓我蓋她的被子,然後替我洗刷廁所、擦地板。後來我才知道,她姓靳,名英子。她是一名法輪功信徒,關在裡面很久了。從國安警察的嘴裡知道,她對自己的一言一行絲毫不隱瞞。她把監室裡的所有人都當作朋友,爭著做事,幫助其他人洗被子、洗衣服、擦地板、洗廁所、擦蓆子。她告訴我她是心甘情願地做這些事的。她並勸我別跟這些兇惡的人計較:對你好的人別忘記她們的恩情;對人要寬容,不能打人、罵人。說這樣就會脫離苦海。

我對法輪功一無所知,也沒有過多地想過。她把監室裡的每一個人都當作朋友。之所以其他人霸氣好鬥,正是因為她們自己不瞭解,這樣做對自身不好。她還告訴我,她的父親身患癌症,由於疼痛難忍,在縣醫院裡跳樓自殺。她堅持練功是為了給親人賠罪。她的丈夫不讓她煉法輪功,為此打了她好幾次,有幾次打得她鼻子、嘴裡都流血。

5月1日,是我剛進看守所的第一天。中午的菜裡有幾片肥肉。她將碗裡的肉夾給我吃,說:「你剛進來不習慣,我已經習慣了。」又將她僅有的一卷衛生紙分給我一大半。

每次到吃飯時間,一個女人提著大桶,用鐵勺敲打著鐵窗大喊:「吃飯了!打菜了!」於是,每人按自己的席位排隊,將自己的飯碗伸到鐵窗外。我是最後一個,可是,英子總是故意最後伸出自己的碗。因為,最後一位的菜碗裡只剩下菜湯了。我很過意不去,給她撥回去一點,而她總是把碗摀住,堅決不肯接受,說:「這湯裡有點鹹味就行了。」我們吃的菜裡沒有幾滴油,土豆片上帶著泥沙,除了早晚每人一碗稀飯,中午每人一勺菜湯。因為看守所中,女囚室排在最後,而我們這裡又是最後,所以,到我們這裡常常只有一點菜湯。英子除了練功,她常常寫一些字條,大意是勸人不要打人、罵人,對別人多寬容,不要欺負人。

「5.1」後週一的早上,鐵窗外風雨交加,電閃雷鳴,雷鳴趕著烏雲狂奔,嘩嘩的雨聲和嗒嗒的腳步聲。光噹一聲鐵門響起,監捨裡的人迅速下床,排隊站在通道倆側。我也跟著大家一起做,開始報數。幾個穿著制服的女警,扳著臉,瞪著眼睛,怒視著監捨裡的每一個人。突然一個女警上前猛踢了我一腳,說我站姿不好。我憤怒極了。正要上前理論,英子急忙拉我,給我使眼色,我才強忍住。只見幾個女警跨上床鋪,粗暴地將大家碼放整齊的衣服、被褥,一件件仔細抖開、扔在過道的地下,每張蓆子掀開查找、檢查,就連我們用的衛生紙巾都不放過,一一被扔在地上。不一會兒,屋子裡一片狼藉。由於下雨,女警們那滿是泥水的腳印,毫無顧忌地踩著我們的被褥、衣服、用品。英子告訴我,這是幹警在例行每週一次的查房,有時是兩次,每次都是這樣。她們在檢查我們是否藏有違禁品。

我傻傻地站在地上,英子忙替我撿起來地上的衣服、被褥。每一次檢查,我們就要收拾、擦洗一整天。看著被踩髒了的衛生紙,英子捨不得丟掉,擦了擦,又收到被子下面。

在我們同吃同住的一個月裡,她曾經絕食幾次,最嚴重的一次是絕食第三天。眼看著她本來就很蒼白的臉,變得更蒼白灰暗,監捨裡的人都急忙報告。警察們把她拖出去又拖回來。看著她躺在地上,氣若游絲,我們都害怕極了,害怕她會死去。我哭著對她說:「英子,好妹妹,快喝點水吧,看著你這樣我們很擔心。你想想還有五歲的兒子和母親在家等你。」當時,我們好幾個人都哭了,用小勺一點一點餵她水。一位姓賈的大姐餵了她幾口稀飯,她才停止了絕食。當看著她能大口的吃飯了,我們大家才笑了。

大概6月初的一天,一個警官敲著鐵窗,喊:「魏心玉,收拾好東西跟我走。」當時,英子緊緊抓著我的手說:「我真為你高興。你一定要去替我看一下兒子!」我回家不久,曾經去看守所看她,但是始終不讓我見她,從此再也沒有聽到她的消息。但是,她那漂亮的臉上常常露出的笑容,常常出現在我的面前。

在五年的忙碌中,我常常想起在看守所中那段痛苦、屈辱的日子,常常想念起她對我的好來。追憶起那段姐妹至情,雖然過去五年了,卻彷彿就在幾天前。她大約二十八、九歲,身體均勻,皮膚白皙,看上去有一種清純的美。我從看守所裡出來,就急忙跑去看關押在看守所的丈夫。我買了一些熟食品和水果、書籍。但是,警察們把吃的扣下了,說只能收錢,不許我們見面。我哭著回到家,見到兩個孩子站在樓梯間等我,兒子一下撲到我的懷裡大哭:「媽媽,你到哪裡去了?公安局的打你了嗎?」女兒含著眼淚說:「媽媽,你總算回來了,公安局的抄了我們的家三次了。你見到爸爸了嗎?」我趕緊對孩子們說:「別擔心。媽媽回來了,也見到爸爸了。我們關在一起的。他好好的,不久就回來了。」

女兒告訴我,「媽媽,你沒在家,我們放學回家來,有幾個男人在咱們家裡。他們說是媽媽的同事。」我的父親告訴我,這次我能夠得以回家,是父親給警察們寫了保證書,還交了400元在看守所的生活費。看守所要父親交每天30元的生活費才能放人。父親還說,我在看守所時,已經交過200元生活費,但是,我在裡面沒花過一分錢,也沒有任何警察告訴我家裡給我送了錢在帳上。

我出來後不久,國安局的陳先明打電話告訴我,讓我和王森見面,勸勸王森寫悔過書,可以幫助解決家裡的生活困難,也可以給我安排工作。當我見到丈夫時,他的臉色蒼白,有些浮腫,但還精神。警察把我和丈夫關在一間屋子裡。他們站在外面。我們見面沒有說話,看著窗外晃動的身影,王森提高聲音說,「他們安排你來的嗎?」我說,「是。你還是寫悔過書吧。寫了,他們就放你回家。」丈夫說,「那就依從他們吧。」我見到丈夫的樣子,忍不住地流淚,然後他才小聲說,「別這樣,我不會上他們的當的。你放心吧。我是不會寫悔過書的。他們的話不可相信。即使寫了悔過書,他們也不會放過我的。我寫了就等於承認有罪。我是沒有罪的。」丈夫讓我給他寄點錢。裡面的菜很貴,一盤青菜就要15元。這裡的飯吃不飽。再送點外用藥。下四倉看守所見不到陽光。房間裡很潮濕,身上長了濕疹,蚊子咬得很厲害。我流著淚一邊聽著丈夫說著,一邊急忙點頭答應。

過了一段時間,王森寫了一封信由警察轉交給我,內容是他要和我離婚,不想拖累我和孩子。我也回了一封信說,「我同意。」並附上一份協議書。國安局的陳先明打電話不讓我和丈夫離婚,並說5月份就會回來。我想,連見面都不能,還有可能放人嗎?事情很是蹊蹺。我就寫了一封長信轉交我的丈夫,告訴他我永遠是他的妻子,一直等他回來,讓他安心,多鍛煉身體。

在開庭之前,我和母親每天東奔西跑,四處托熟人找律師、找關係幫忙,努力想把丈夫救出來。這中間花了不少的冤枉錢。父親也找了一個市檢察院的人,叫王曉寧的。他說:花兩三萬就可以不起訴王森。我請的律師也說,只要我交了結案費3,000元,就可以放人。一個叫杜正木的人聲稱他的親戚是國安局的的局長符必然,有權利將王森釋放。我們高興不已。他要錢、要東西,我們都盡量滿足。還有一個稱是王森母親的親戚,是市檢察院的,自稱只要花點錢也能放人。就這樣,由於我救人心切,沒有多想,讓一雙雙貪婪的手,伸向了我們本來就不富裕的家,被騙了幾萬元錢。

2001年底,王森的案子由渠縣公安局轉到了達州市公安局。我請的律師也只見過王森兩次。我不被允許去探視。

我被關押到拘留所後,就失去了工作。王森在獄中要花錢。孩子上學需要錢。特別是被那些騙子們騙去家裡僅有的一點錢後,我和孩子們過著吃了上頓、沒有下頓的日子。為了不讓孩子們輟學,我丟下兩個幼小的孩子,隻身到廣州打工。不到一個月時,父親打電話說,王森的案子要開庭了。我立即往家趕。但是,由於幾次倒車,還是沒來的急趕上開庭。

父親把開庭那天讓人不可思議、荒誕的場面告訴我。開庭的前一天,國安陳先明通知我父親可以去。當我的父母和王森的父母到庭時,國安雷靜命令守門人堅決不允許進去。王森的母親李登珍質問他們為什麼不讓進去?雷靜說:「我說不讓進就是不讓進!」王森的父母與他們爭執起來。當時圍觀的群眾很多。一些群眾和警察們吵了起來,質問他們為什麼欺負這些老人?並且幫助幾個老人衝進法庭。父親說:「王森、胡明君站在被告席上,帶著手銬。當王森看見父母後,哭著說,『爸爸媽媽別難過,請你們相信我沒有犯法;我也沒有做過對不起你們的事。』看見胡明君非常自信的樣子,沒有一點悲傷。他說,『我沒有觸犯法律。中國憲法本身就允許存在多黨派。我是一個持不同政見者,有言論自由。我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王森在法庭上也自己做了辯護,長達一個多小時,詞語犀利,振振有詞,聲音洪亮,激怒了法官和審判員。結果,審判長當場喝道:」判!胡明君被判處11年徒刑,王森被判處十年徒刑。『「當警察給王森他們帶上手銬、拉到警車上時,我們的父母們都著急得大哭起來。王森含著淚水說:「你們都回去吧。共產黨就是這個樣子。中國的法律就是這個樣子。」

當我聽完父親的訴說,我在悲憤和絕望中記下了這段驚心動魄、發人深思的公開審理。什麼叫公開庭審?怎麼不讓親人和群眾旁聽?說王森他們犯法,為什麼不讓老百姓知道他們到底犯了什麼法?為什麼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要當庭宣判?法律的公正在哪裡?敢問蒼天,為什麼要關押這些為老百姓說話的好人?

事後,國安陳先明說,「王森是判重了些,就是因為他的父母大鬧公堂。」請問,中國的法律量刑還與被告父母的事情有關嗎?在法律量刑上有這一條嗎?真是天大的荒唐啊!我每每想到這些,滿腔怒火燃燒我的心。這也是我不能在沉默下去的原因吧。

王森被判刑後,看守所的警察讓我給他送錢、送衣服,說不久就要將他送到監獄裡服刑,但是,卻沒有告訴我把東西送到哪裡。一天,一個陌生人打電話說:王森被送到南充市川中監獄裡服刑,半月後我去見他。去時,監獄接待室的警察說:根本就沒有王森這個人。我有去找國安局和看守所的人,他們說不知道。我萬分焦急,到處打聽。半年後,一個朋友才告訴我,王森在遂寧市蓬安監獄。我和弟弟前去看他時,他的帳上已經有幾個月都沒有一分錢了,連最起碼的衛生紙、牙膏、肥皂都沒錢買,更不用說買一點有營養的食品了。那時正逢冬季最冷的時候,刺骨的寒風惡狠狠地抽打著地上的植被,樹上枯黃的葉子紛紛落下。王森和胡明君等人被監獄的警察安排去山上打石頭。我看見王森的耳朵、手、腳滿是凍瘡,沒有手套,手被鐵錘、鐵釬震裂了、磨破了。他告訴我說:每當洗手時都是鑽心的痛。我無法形容當時憤怒的心情,想哭都哭不出來。我留下手裡僅有的300元給他,王森的日子才稍好一點。幾個月後,大約2002年,王森和胡明君被從蓬俺監獄轉到了川中監獄。

自從丈夫轉到川中監獄後,我們見面更困難了。一次,我早上8點就到了監獄的大門口。接見室的一個女警察不給我開接見登記表,說要請示獄政科,而獄政科說要請示監獄局,還要雙方的領導都簽字才能給我登記表。整個手續辦下來要四個多小時。如果他們中的一個環節辦不成,我就只有白白跑一趟。就算一切都順利的話,每次去探視,都要無故被拖到下午4點多鐘。每次去我都要先送東西、送點錢,再去見丈夫。每次都有警察坐在他的身邊,而我的身後總是坐著一名女警。他們都事先準備好紙和筆,記錄下我們夫妻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常常被這種特殊的待遇搞得思緒紛亂,最後除了說一些家常話,不知道要說些什麼。每次見面不到30分鐘,警察們就開始催促,快點講!我們要下班了!每次都是這樣,高高興興的去,抹著淚回來。記得有一次,我們什麼都不說,對視傻笑好幾分鐘才開始說話,問他,「身體怎麼樣?還有錢嗎?每天是怎樣過的?是否有人欺負你?」就是這樣簡單的問候,也是常常被他們打斷。我覺得這樣太受制約,讓人氣憤,好幾個月都沒去監獄。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我沒有錢。

2003年王森在監獄中得了嚴重的糖尿病。我幾次去找有關部門,三次用特快專遞寫申請給四川省監獄管理局、成都市監獄關局、南充市管理局的夏政委、監獄長、獄政科。每次都寫上我的地址、電話。但是,每次都是石沉大海,連一個回復的電話都沒有。我非常痛恨那些不讓王森保外就醫的掌權人。他們不准許我和王森提出治病的請求。王森病重,這是鐵的事實。允許給病重的服刑人員保外就醫,監獄管理條例上有著這一條啊。難道制定這個條例只是做擺設的嗎?我越想越不明白,我的丈夫有被法律制裁的義務,難道就沒有在法律保護下治病的權利嗎?在丈夫病後,他每天記錄著病例情況,他也幾次寫申請、打報告。管教幹部和獄政科的人說:王森思想頑固,不思悔改,表現一般,像他這樣的政治犯不夠資格保外就醫。

我要問:政治犯在獄中身患重病,就沒有享受保外就醫的權利嗎?就沒有規範治療疾病的權利嗎?我作為妻子,不能眼看著丈夫的身體一天天在監獄中耗損下去。我花那麼多精力,幾次三番地寫申請,准許與否應該給我一個答覆。萬般無奈之下,我只好用此方式寫出來,表達我心中壓抑很久的憤怒。

時至今日,我丈夫的病已經拖了兩年了。在這兩年的每個日日夜夜,我都活在恐懼裡、焦慮中,擔心他是否能承受病魔的折磨,是否能活著回來與我們母子三人團聚;恐懼他在獄中病情的發展,給他身體造成的傷害和承受不了病魔的傷痛。

自從王森入獄以來,我從沒有收到過他的任何信件。我不知道,政治犯連寫家書的權利都要被剝奪嗎?我每次給丈夫寫的信不知道他是否能收到。我的經濟條件不允許每個月去看他,但我期盼著能夠知道他的身體狀況,可川中監獄就是不允許王森給我寫信。我不清楚監獄管理條例上哪裡有這麼一條:禁止政治犯與家屬通信。中共政府的人道主義精神從哪兒體現出來呢?丈夫被無辜關押,難道他們的妻子連給丈夫治病的請求也不行嗎?

我真的快被這個政府逼瘋了。我沉默了五年。但是,我再也不能這樣沉默下去了。我不能讓他們把我逼瘋。我還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不能讓我的孩子們成為沒人撫養的孤兒,成為無錢上學、流落街頭的流浪兒。我還有年近70的公公體弱多病,常常無故暈倒,每次去看望王森回來,都幾天吃不下飯。白髮蒼蒼的婆婆,常常是眼淚泡著飯吃,視力模糊,身體每況愈下。

我的女兒自從她的父親被抓走,一直沉默寡言,不喜歡交往。因為家中生活困難,總是擔心今後上不了大學。幼小的她過早地承擔起生活的重擔:一方面要照顧弟弟,還要分擔我的憂愁。她說,「媽媽,我的初中同學有的因家裡生活困難,去到餐廳當服務員;媽媽,你別自己太辛苦了,別拿身體開玩笑。沒錢上學,我不怪你。只要我們一家人在一起就行。」聽著她的話,我的心裡很難過:一個15歲的少女心裡,是在怎樣承受著巨大的痛苦啊!我只能安慰她:「清兒,不管怎樣,只要在學校一天,都要抓緊學習,只有知識才能提高自己,我們一起努力吧。」我真不忍心因為我的無能給孩子們的成長造成傷害。

每逢過年,家家戶戶都在買年貨、買新衣服,而我們母子三人只能買點最便宜的雞肉。女兒總是將兩個雞腿分別給我和她的弟弟,說,「媽媽辛苦。弟弟小需要營養。我不喜歡吃雞肉。」我強忍住眼淚,把雞腿夾給女兒。她在學校裡不捨得吃葷菜,常常吃幾角錢一袋的方便面,將我給她的伙食費買一些學習用具。有時她陪我上街,看見五顏六色的服裝,問她喜歡什麼樣的衣服,她總是說,「我最喜歡穿校服,別浪費了錢了,省一點錢給爸爸吧。天氣冷了,給爸爸買雙棉鞋吧。」女兒太懂事了,為母親分擔生活中的痛苦和困難,總是想著她的父親,這讓我很欣慰。每逢假期她從不出門,在家照顧弟弟。我因為沒有正式工作,常常在外邊東跑西跑幹臨時工。

2003年,是我們一生最慘淡的一年。4月王森身患糖尿病,病情非常嚴重,體重急劇下降,從148斤下降到94斤,臉色蒼白,手腳麻木、無力,骨瘦如柴,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監獄裡不通知我。過了些日子,我去看他,才知道他在監獄裡輸液。我去找國安局的王局長和尤平,求他們讓我去作抵押,要王森出來治病。他們說:如果王森告訴他們想知道的一切,就放王森出來治病;如果不配合的話,就休想保外就醫。王森斷然拒絕了他們的條件,至今,他的身體一天比一天虛弱,左胸陣發性疼痛,視力模糊,糖尿病很嚴重。他說:「你回去照顧好兩個孩子吧。我只要一息尚存,決不放棄自己的信仰。」我哭得說不出話來,只能使勁的點頭。

由於長時期經歷著精神壓力、生活壓力、和警方的壓力,我的身體變得很糟糕。同年4月至2004年10月,我連續三次做手術,身體幾乎垮掉。接踵而來的貧窮和疾病,給我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壓力。兩個孩子沒有錢上學,面臨著輟學。家中沒有錢買糧,我們面臨著飢餓。許萬平大哥(民主黨成員)看到我們一家面臨著絕境,拿出僅有的2,300元救助。就是這樣一位好人、善良的人,結果被政府判處12年徒刑。

2004年國安局的警察說:「許萬平幫助王森孩子,就是支持王森的反黨行為,是違法的。」他們還強迫我14歲的女兒寫證詞,證明我們曾經接受了許萬平的幫助,作為給許萬平定罪的證據。而政府這樣做也是把我們一家逼上絕路啊!

當一個人長期生活在一個不公正的環境裡,僅僅訴諸言詞是不夠的,而必須付出具體行動,以行動來譴責種種暴行,捍衛人的權利和尊嚴。我堅信,時代的浪潮會沖刷出一條民主之路。雲開霧散的日子總會來臨。為人權、自由、正義抗爭的勇士們會永遠值得我們敬重的!

(2006年8月)

【背景資訊】

王森:現在四川省南充市川中監獄地十監區服刑。

2000年11月23日,萬源市青花鋼廠陰雲密佈,寒風肆虐,5,000多名工人對政府以工齡500元每年的廉價補償將工人趨逐出廠強烈不滿,自發組織工人及家眷維堵210國道。警方則用高壓水槍、警棍,毆打寒風中的工人,同時抓捕了大批工人。為了聲援萬源市青花鋼廠工人,王森強烈要求釋放被抓的工人,解決工人的吃飯問題,同時以中國民主黨四川省巴中地區委員會的名義,將抗議書以傳單的形式張貼、散發。由此,國安租一間房屋在王森的住房對面,對王森及妻子(魏心玉)進行24小時秘密監視達半年之久。2001年5月31,警方在杭州將王森以貪污公款為由抓捕,關押回達縣看守所。達州市檢察院以涉嫌煽動國家政權罪起訴。最終,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將王森判處十年重刑。

(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貌強 :釋放政治犯!停殺原住民!
尼瑪曲珍 一西藏女政治犯近期獲釋
陳奎德:經濟學家楊小凱的憲政理念
從地獄到西班牙法庭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