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耀杰:關於福建罷免案的一點感想

張耀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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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4日訊】幾天前,在方應看主持的《自由中國》看到這樣一則信息:《福建農民罷免貪官成功:市長被雙規,書記判刑》,內容如下:

《亞洲週刊》最新一期/兩年多前被福建福安農民要求罷免的福安市一眾貪官(見本刊04年5月16日號),不久前已經受到法律和政紀的嚴懲,證明民眾罷官行動的正確。原市委書記林緒榮因貪污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市長藍如春和公安局長蔡福生則已被「雙規」,並將受到法律制裁,而有關官員包括市長藍如春妻子、公安局政委自知罪孽難逃,已主動向福建省當局投案自首。當年發起罷官行動的農民高興地說:「凡是被我們要求罷免的,這次都完蛋啦。『儘管結果如民眾所願,但有關過程卻相當諷刺。2004年,福安農民因為不滿貪官橫徵暴斂,發起了震驚海內外的連署罷官行動,要求罷免林緒榮、藍如春等官員,卻遭當局殘暴鎮壓,指農民是在製造動亂、要顛覆共產黨的領導,不少農民因此被抓,連從北京趕到當地向農民提供法律援助的法律工作者也被當地公安以莫須有的罪名拘押,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李柏光甚至被投進福安市公安局看守所關押了一個月。但歷史終於證明了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罷官行動並非無理取鬧。

我的電腦中沒有裝配破網軟件,沒有辦法考證這則信息的標題《福建農民罷免貪官成功:市長被雙規,書記判刑》,是不是《亞洲週刊》的原文標題?也不知道這篇文章的作者,是不是一直關注此事的該刊記者王健民?我所知道的是:即使林緒榮、藍如春、蔡福生等人紛紛落馬,也並不能證明「福建農民罷免貪官成功」!

我本人並不是福建罷免案的參與者,而只是一個遠距離關注的見證人。在《中國民間監督網論壇》的一個「轉貼」中,我搜索到了李柏光對於此案的介紹文字:

「2003年10月中旬的一天,曾經率先在中國新聞界報道過許多大案要案的原中國律師報記者趙巖先生找到我,問我能不能為農民提供一些法律援助。我說可以。於是,趙巖向我介紹了福建省寧德地區福安市下屬的幾個鄉鎮的農民所遭遇的困境。……到2004年1月16日,福安市六個村的農民代表委託蘇堤村的農民代表繆紹和、葉銳武兩人把這六個村的授權委託書全部運到了我在北京的辦公室。這些委託書整整一大麻袋!我感到自己肩上的重擔比這一大麻袋的委託書還要重一千倍!……當繆紹和、葉銳武把委托書送到我辦公室的時候,恰逢我與趙巖先生剛剛輔導完畢來自河北省秦皇島市和唐山市的移民代表學習憲法和法律,進行罷免當地黨政一把手的人大代表資格和行政職務的活動。我和趙巖先生幫助河北這兩個地方的滿族移民代表草擬並修改了他們的罷免動議書和公民連署書。」

河北省唐山市庫區移民萬人罷免市委書記張和人大代表資格的聯署書,在2004年的兩會期間及時送到北京,並且由俞梅蓀和張友仁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委員長吳邦國在內的相關部門和相關個人。而秦皇島和福建的聯署書,由於當地政府官員的阻撓打壓,根本就沒有完成收集整理和正式送達的工作,自然談不上所謂「福建農民罷免貪官成功」,而只能說福建農民2004年的並不成功的罷免活動,為中共內部清洗整肅貪官污吏提供了線索、埋下了伏筆。

值得特別注意的是,林緒榮、藍如春、蔡福生等人遭受罪有應得的清洗整肅,是罷免活動兩年之後的事情,而直接參與罷免活動的維權人士的遭受懲罰,卻是雷厲風行的事情。

隸屬寧德的福安市的情況我不太熟悉,隸屬福州的閩侯縣的情況我是有所瞭解的:2004年4月19日,原《中國改革》雜誌農村版記者趙巖在電話中告訴我說,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宏四村農民肖祥金,於4月12日被福州警方秘密綁架,希望我寫一篇文章。我於當天寫作了《福建省農民維權代表肖祥金遭綁架》一文在網絡上公開發表。2004年7月8日上午11時,趙巖又介紹福州市閩侯縣青口鎮宏四村農民吳中凱給我打來電話,我又於當天寫作了一篇《黑色恐怖籠罩福州,維權農民墓地過夜──福州警方勒令維權農民吳中凱揭發趙巖被拒絕》,其中專門介紹了肖祥金的結局:以當地公安機關以「莫須有」的「嫖娼罪」收容教育壹年。

隨後,趙巖一再介紹福建方面給我打來電話,我因為實在不瞭解當地的具體情況,只好婉言拒絕。我沒有想到的是,等待趙巖的竟然是迄今為止依然沒有獲得自由的牢獄之災。由並不成功的福建罷免案,我又一次聯想到正在進行之中的山東陳光誠案。臨沂市委書記李群們遭受罪有應得的清洗整肅,只是時間早晚的事情,而如何避免盲人兄弟陳光誠繼續遭受違法關押,才是自稱朋友的人們,特別是正式簽定委托代理合同的法律界專業人士,最應當關心的事情。

(2006-08-02於北京家中)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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