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逸明:騷亂是迫不得已的民意表達

劉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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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3日訊】據《新世紀新聞網》報導,浙江溫州連續兩天發生大規模騷亂,起因是當地民眾不滿當局對一宗命案的處理。民眾幾天前開始聚集示威,大批警察在企圖驅散民眾時與示威民眾發生衝突,至少十多人被捕。溫州網民在網上發消息稱,騷亂的導火線是謝家(死者戴海靜的夫家)夥同計量局共四人打著女方(死者家人)的牌子,9月6日上午在塘下韓田菜場用50元錢和一包中華煙換一個支持定案自殺的簽名,並按手印,後來被群眾識破其中一人是男家親戚,所以引發眾怒。當地警方派遣數十輛特警車到場鎮壓,多人被打傷住院。第二天,憤怒的民眾再次集中遊行到當地政府和公安局門前抗議,但未得到任何答覆,於是,民眾便湧入死者夫家的工廠,搗毀汽車、機器以及辦公樓。

這是已知的發生在中國大地上的最新一次大規模騷亂,和其它騷亂事件不一樣的是,此事是因為一宗冤假錯案。眾所周知,最容易引發民眾示威抗議的當屬強制征地和強迫拆遷。在此之前,偌大一個中國可謂是冤假錯案層出不窮,數不勝數,如黃靜案、佘祥林案、黃金高案等等,但能夠引發大規模騷亂的幾乎沒有。浙江溫州的戴海靜案能夠引發如此大規模的騷亂,除了反映出當地警方無法無天之外,更反映出當地民眾的空前覺醒和對官權的無所畏懼。人人都希望中國能夠成為名副其實的法治社會,但在現實生活中,最不尊重法律的往往是黨政官員和執法人員,因為權力被他們所壟斷,所以,一旦某些案件有權力在其中作怪,其結果便很難令人滿意。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冤民爭取在法律的途徑解決問題,但再多的努力都會徒勞無功,因為很多案件一旦定案,有關人員便再也不希望案子被翻過來,絕大多數體制內的人都養成了自私自利的性格。

戴海靜之死自然會引起廣大媒體和網民的強烈關注,據報導,戴海靜的丈夫謝某在當地有權有勢,經營瑞安十強企業之一,而他本人也是一家知名公司的總經理。戴海靜的妹妹曾找到一本日記,裡面記錄著戴海靜生前曾遭丈夫暴力對待的內容。戴海靜死後,她生前任教的學校師生在網上開設了紀念堂進行悼念,數千學生一度浩浩蕩蕩列隊在街上慢行示威,引起了瑞安市政府的極度不安。所有這些,都是因為警方堅稱戴海靜是自殺的案件定性,民眾的自發悼念和示威只是在表達一種不滿情緒。官商勾結在如今的中國社會已經不足為怪,戴海靜的丈夫謝某能夠有今天的輝煌,很大程度上,或許是因為他和當地政府官員如膠似漆的關係,他平時對戴海靜的虐待因為他的權勢、財富和社會關係,極有可能質變為對戴海靜的殺戮。而9月7日,9日8日瑞安電視台,溫州地方報紙先後公佈的當地公安認定戴海靜自殺的調查結果更讓民眾感覺到是一種欲蓋彌彰的欺騙。《溫州都市報》用長達7000字的篇幅「解讀」了案發現場、夫妻關係、自殺經過,但是,詳盡的報導非但沒有解除民眾的疑惑,反而再次掀起如潮的怒評和大規模騷亂。

從網上流傳的該事件圖片可以看出,騷亂的現場人山人海,一片混亂,一些全副武裝的警察拿著盾牌和武器抓捕著示威民眾。面對警察的武力威脅,一些民眾用高音喇叭發出了抗議的聲音,小轎車也被掀翻。此情此景在犬儒主義盛行的中國確實是難以看到,雖說近年來中國的維權事件不斷,而且有愈演愈烈的趨勢,但絕大多數民眾在對當局心存不滿時,面對官權的壓制,都表現得敢怒而不敢言,很多人寧願選擇徒勞無功的上訪或者乾脆選擇忍氣吞聲,也不願意發起和參與遊行示威活動,這使得原本無法無天的官員和執法人員在強姦民意和執法犯法上更加的肆無忌憚。溫州民眾的行動讓人看到了老百姓覺醒的跡象,在溫和維權的渠道幾乎被堵盡攔絕的情況下,選擇遊行示威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式。

自從江澤民走上了中國的政治舞台,所謂的「維護社會穩定」便成為中國執法機關日常事務中的重中之重。中共對媒體輿論的壟斷使得民眾真實的聲音幾乎沒有表達的渠道,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民眾不得不選擇比較激進的遊行示威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雖然遊行示威活動符合《憲法》的規定,但絕大多數時候仍然被執法部門以「維護社會穩定」之名加以鎮壓,很多正義勇敢的民眾因此被冠以各種莫須有的罪名關進深牢大獄。如今的中國社會雖然表面上呈現出一片「繁榮」和「穩定」景象,但民眾對當局的憤怒已經接近爆發的臨界點,如果中共繼續推行獨裁專制、繼續壓制自由言論、繼續胡作非為,勢必在不久的將來迎來更大規模的遊行示威活動。騷亂不是人們所希望的,它只是表達民意的一種特殊方式,溫州騷亂是民眾給中共敲響的又一次警鐘。@

2006年9月12日

——原載《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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