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仁龙:香港法制全面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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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4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9月14日报导)律政司司长黄仁龙表示,回归后香港的法律和法制都会得以延续,不单在形式上,在实际上都得到兑现。

他在华盛顿布鲁金斯研究院(Brookings Institution)举办的一个午餐会上说,香港仍是一个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两个法律专业仍然强大而独立。至于司法机构,香港的法官全都是根据一个独立委员会的推荐,以及其本人的司法和专业才能而选用。

他表示,要捍卫法治和保障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司法独立至为重要。他在发言时亦谈及香港在911事件之后,已大大加强了在反恐措施方面的工作,包括制定法例,以及打击洗黑钱财务行动特别组织针对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提出的特别建议。

黄仁龙亦向与会者阐述香港特区在保障人权的工作,以及一些较惹争议的课题,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基本法》的解释和政制发展。

黄仁龙并在学院内就《香港的法治》致辞,指内地银行在香港交易所上巿,显示香港在吸引国际资本投资方面,仍然可以发挥较大的效力。香港经验丰富、人才济济外,国际投资者还信赖香港的法治制度,而法治制度正是金融市场的一大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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