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期间佳木斯女教师含冤去世

【大纪元9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周围综合报导) 9月13日,教师节后的第三天,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一位女教师法轮功学员张晓更,被佳木斯劳教所酷刑折磨三年多,出来后不久便含冤去世,年仅40岁。

  据明慧网9月19日报导,张晓更(又名张小更)毕业于佳木斯市师范专科学校,后成为佳木斯市友谊糖厂子弟学校教师。根据张晓更生前于2006年8月22日发表在明慧网上的自述,自从1999年7月中共开始打压法轮功以来,她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被教育局以减员为名变相开除工作,曾经被关押三次,最长一次超过三年,被关押期间遭受酷刑折磨,包括被灌食,强行抽血,“大背铐”等。

  1999年10月,因为到北京为法轮功上访,张晓更被抓回后关押在汤原看守所两个月,后来当地永红公安分局对她所在单位罚款5000元,对她家人勒索3000元后被释放。

  几个月后,她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被骗到永红分局,送到拘留所。九天后,她的家人被迫支付2000元才把她保了出来。

  2000年,永红分局和佳西派出所经常到她家砸门,她家走廊外面的门被砸坏三次,邻居都吓出了心脏病搬走了。

  2002年,张晓更在一个朋友家做客时,警察闯了进来,不由分说就抢走了她的手机,传呼机和所有的钱,并把她强行带到当地派出所,用绳子绑在椅子上。她问警察,自己犯了哪条罪,警察表示:“这我们不管,上面让我们抓你们,就这政策。”

  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她被关入看守所。十几平米的牢房挤了30多人,晚上睡觉时拥挤不堪,一个人搂着另一个人的脚一颠一倒还是睡不下,吃的是玉米面窝窝头和没有油的黑糊糊的土豆汤。为抗议非法逮捕,张晓更开始绝食。

  一个星期后,警察带着几个男犯人把她“大”字铐在地板上,强行灌食,用粗粗的胶皮管子从口腔插进去,灌又凉又咸的玉米面水,使得她连呕带吐,痛苦极了。她被铐在地上一动不能动,即使大小便也不给解开。

  一个半月之后,张晓更被关入佳木斯劳教所,开始了“地狱”般的生活。一进劳教所,狱警就开始对她强制“转化”。每天起床后一直到睡觉前,她被强迫坐在床边,除了吃饭上厕所之外,都不许动。张晓更表示:“那种变相体罚,那种长期与世隔绝,那种难耐的寂寞,非人所能承受,劳教所真的是地狱。”

  两个半月后,狱警又开始逼她干活,她因为身体虚弱,没有参加,被两名男狱警拿着警棍不停的打了二十分钟,打得遍体是伤,臀部成黑色铁饼一般,在床上躺了半个月。

  2002年10月中旬,狱警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在监狱的三楼,强迫他们坐在用螺丝铆的小凳子上,不让垫坐垫,手必须放在膝盖上,同时强迫他们看诽谤法轮功的电视。每天从早上起床,除吃饭外,一直坐到半夜十一点。狱警和刑事犯目不转睛的看着他们,只要稍一闭眼就延长十分钟。经常有学员挨打,狱警和刑事犯还用最下流的语言侮辱谩骂他们。张晓更形容:“那种对人性的践踏,那种邪恶行径无法形容,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十天后,狱警开始对他们进行个别谈话,要求他们放弃法轮功。遭到拒绝后,狱警李秀锦把张晓更摔倒,把她的手从床的底沿拧上来,用一个小手铐,把另一只手从肩反背铐在一起,一动也动不了,手铐深深陷在肉里,剧痛难忍,两个小时后铐子才被打开。张晓更的双手已经发紫,失去知觉,肿得高高的,以后双手一直麻木,大约三、四个月,才渐渐好转,到她去世时她的右手腕还鼓着包。

  2003年4月为抗议非法关押,张晓更开始再次绝食。11天后,狱警中队长洪伟用警棍拚命打她,又把遍体鳞伤的她铐在暖气管上大背铐两个多小时。

  张晓更表示,在她被关押期间,她还曾经被几个医生和警察拽着强行抽血。她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还被其他的卖淫犯和诈骗犯殴打谩骂搜身,被迫从事体力劳动等。

  在她生前的自述中,张晓更写道:“纸里包不住火,劳教所残酷迫害大法弟子邪恶行为正一桩桩、一件件曝光于世。三年多的时间里,我经历的太多了,以上这些只是冰山一角。”

  在劳教所里经历了三年多的折磨后,张小更被释放时身体已经非常虚弱,经常咳嗽、晕车、没有力气。2006年五月份起,她的身体每况愈下,到8月份已瘦的皮包骨了,时常神志不清,9月初开始恶化,于2006年9月13日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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