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一前嚴打 暫住證制度引爭議

【大紀元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綜合報導) 據新京報等大陸媒體消息,自19日至21日,北京警方展開三天「全市社區安全防範大檢查」,外地房客如沒辦「暫住證」,需立即退房,並與房主解除租賃關係。如房主將房子出租給沒有身份證件的人,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房主會受到相應處罰。

北京此舉引起民眾強烈不滿,有評論稱,這不僅是為了十一的「安全慶祝」,更主要的是為了即將到來的中共十六大的「順利召開」。

「暫住證」制度違憲

署名「野火」的評論人士指出,眾所周知,公民有與生俱來的遷徙和居住自由。這是得到世界各國普遍承認和推行的人身權利。

雖然中國憲法中規定公民有自由遷徒權,可是中國卻有「暫住證」和戶口這種阻礙公民自由遷徒的東西存在。顯而易見,這種惡法的制定與實施,已經公然違反了它自己制定的憲法以及國家《行政許可法》的有關條例。

這種野蠻制度是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對人民統治和奴役的工具,也是對「三個代表」的極大嘲弄與諷刺。

制度性排斥

評論人士司欣指出,在廣州工作穩定,有房有車的,年年仍要跑去辦暫住證。辦證程式和管理機制上的不完善,給他們的工作、出行、居住、經營、子女入學帶來了諸多限制。

對於外來人口而言,辦理暫住證最難承受的還不是經濟負擔,而是其所帶來的被排拒感和不平等感,尤其是當這種排斥是來自製度性的。底層的打工者境遇就更糟,經常有人半夜敲門查證,如果沒有暫住證即會被拉到派出所,暫住證更讓他們感覺是「二等公民」。

公民社會的最大進步就是自由流動,流動不僅體現了現代公民的生活意願,提升了現代生活的質素,更給城市的經濟發展帶來了能量和動力。因此,從政府到公民,都應該服務於這種進步理念,自覺消除種種戶籍,人事制度的藩籬以及人為設置的民權障礙。

扼殺社會生機

「野火」表示,現在的中國人之大多數依然是農民,他們被戶口制度釘死在那農村的一畝三分地上,很難有什麼作為。雖然他們可以進城務工做廉價勞動力的「民工」,但他們居無定所且備受歧視,更得不到正規教育的機會,無法安居樂業。

民工的後代仍然是民工,世世代代做民工。他們的地位一如奴隸。一本戶口制度就輕而易舉地扼殺了大多數中國人的聰明才智和創造力,也妨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他指出,長期以來,「暫住證」作為一種象徵著另類「國民歧視」的身份甄別,證明而完善著限制本國公民自由居住和遷徙的目的。這種所謂的「暫住制度」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又製造出新的不合理,由此而人為地拉大「城鄉差距」,並衍生出新的「城鄉對立」。

對當代文明的反動

評論人士陳維健表示,農民進城打工,首先要辦「暫住證」,暫住證雖然工本費只有五元人民幣,但是和暫住證捆綁在一起的還有務工證、計生證、未婚證、健康證等,其收取的費用還有如治安費等多種名目的費用,加起來就是三四百元錢。而且每本暫住證使用期只有一年,一年後還得重新辦理。三四百元錢,對於農民工來說就是一個月的工資。

所以農民進城打工,錢還沒賺到就得化費一個月的工錢買他們的「暫住證」。就是這樣一本價格高昂的「暫住證」,也不是即辦即拿的,而是要花費時日,有時多達七八次,長達二三個月才能拿到。

如果民工沒有辦「暫住證」或者辦了不在身邊,被查到就得罰款幾百上千不等的錢,拿不出錢的就被關進收容所,像苦役犯那樣做工。民工在收容所裡被任意凌辱毆打是家常便飯,被打死了,也如同打死一隻野狗,連家人都不會通知一聲。

這個與暫住證一起實行的收容制對民工來說形同人間地獄,它終於因打死一位民工大學生孫志剛激起全社會的憤怒而告終。但是與它相連的暫住證制度依然保留下來。沒有暫住證的民工依然被抓,依然被處罰。

他指出,中共當局雖然取消了和暫住證綁在一起的收容所,但依然允許暫住證制度保留著,這既是對當代文明的反動,更是對幾億農民的最大人權迫害。(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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