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向前:《暫住證》制度死灰復燃

車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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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2日訊】據9月19日新京報消息,北京警方為確保國慶安全,自即日起至21日,將展開三天全市社區安全防範大檢查,外地房客如沒辦《暫住證》,需立即退房,並與房主解除租賃關係,沒收房主出租房屋所得。這一新舉措豈不是意味著要將本已成為歷史的「暫住證」制度再次死灰復燃?

一、《暫住證》制度違憲

長期以來,《暫住證》作為一種象徵著另類「國民歧視」的身份甄別,證明而完善著限制本國公民自由居住和遷徙的「神聖使命」。這種所謂的「暫住制度」在不合理的制度上,又製造出新的不合理,由此而人為地拉大「城鄉差距」,並衍生出新的「城鄉對立」。自震驚中外的廣州大學生孫志剛因沒有《暫住證》走在街上而被執法人員毆打致死案這一標誌性事件發生之後,全國各地的暫住證制度就已同時取消。現在怎麼竟又悄悄復活了呢。據悉,這不僅是為了「國慶」的安全慶祝,更主要的是為了即將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順利召開」。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規定公民有自由遷徒權,可是中國卻有「暫住證」和戶口這種阻礙公民自由遷徒的東西存在。眾所周知,公民有與生俱來的遷徙和居住自由。這是得到世界各國普遍承認和推行的人身權利。其實在中國歷史上絕大多數時期也一直實施、甚至在1949年建國後的憲法如195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裡也一度承認中國公民有居住和遷徙的自由。再往前推,早在1912年,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臨時約法就已規定了中國公民有居住、遷徙自由。這說明即使在所謂「黑暗的舊社會」,其統治者在制定法規時也不敢隨意剝奪一個公民與生俱來的天賦權利。而作為21世紀的堂堂現代化中央政府制定的憲法權利,則更沒有任何理由和借口限制本國公民在自己的國土上自由地居住和遷徙,涉嫌違法者除外。顯而易見,這種惡法的制定與實施,已經公然違反了它自己制定的憲法以及國家《行政許可法》的有關條例.

殊不知曾經是中國意識形態「老大哥」的原蘇聯政府自從拋棄專制體制之後,不久就徹底取消了戶籍制度。現在的俄羅斯公民不僅早已允許在國內任何一個城市自由地遷徙,而且還可以拿著護照和盧布隨時到世界各地觀光和工作。

二、「種族隔離」可以休矣

《暫住證》歷來是一種印在流動人口身上的有色人種標記,它唯一的作用就是用來區別延續城市戶口與農村人口的「出身性」歧視制度,以此加深城鄉區域隔離。這在國家行政的歧視性行為上,無異於是在東方實行的另類種族隔離制度的翻版。

當局這樣做的理由不外乎是外來人口給城市的治安管理帶來了種種混亂和壓力。加強治安管理本來無可厚非,但這能成為限製作為國家公民一員的「農村群體」即「外來人口」進入城市工作和生存的理由嗎?試想紐約不亂嗎?巴黎治安很好嗎?布什和希拉克總統有權按照國民貴賤的劃分在城市與農村之間實施一種隔離政策嗎?北京警方難道給某些好鬥之徒辦上暫住證,他們就會停止打架鬥毆嗎?以此荒唐的理由立規立矩難有充分的說服力。它既不利於維護社會公正,亦不利於維持社會的和諧和穩定。

如「北京警方」的規定中所言,「房客如沒有身份證件,或者沒在派出所登記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罰款200元至500元;房客如無《暫住證》,責令其立即退房,與房主解除租賃關係……」等,這個規定頒布之後,可能今後上街的人們隨時都有遭遇突擊檢查的事情。現在,北京已在帶頭如此這般大張旗鼓地搜捕暫住在北京的中國公民,其它城市今後便可以放下心來紛紛倣傚了。但願當局有關部門派出的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會鬧出像孫志剛那樣荒天下之大唐的悲劇事件。人們不會忘記,那一紙攸關另類公民生命的「暫住證」及收容制度的取消,可都是這位被打死的青年用生命換回來的。

據2002年廣州《羊城晚報》報道過的《外來妹被打成腦震盪 只因暫住證遲到一步》新聞披露,外來妹王靜被治安員野蠻執法打傷後,感到非常委屈又無助,她不禁失望地向蒼天發出悲號:「誰能保障外來打工者的合法權益?」

暫住證既是對公民人權的一種踐踏,也成為一些單位巧立名目違規收費的借口。再如網絡異見詩人陶君曾在深圳打工長達十年之久,這期間累計繳交暫住人口登記管理費就至少超過三千元。

從歷史發展觀來看,取消《暫住證》是打破身份壁壘、實現權利平等的舉措,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表現。而「暫住證」的復活乃是社會觀念的明顯倒退,當然,這裡更深層的原因在於,恢復暫住證仍是一種利益博弈。在暫住制度的背後存在著兩大利益群體——「城市群體」和「農村群體」,其在利益訴求的實現上有著天壤之別。

人們注意到,現在恢復暫住證的地方都是一些社會經濟發展比較快的城市,而在這些城市周邊則存在著明顯的城鄉差距和貧富差距,同時,在暫住制度的醞釀恢復過程中,很容易能獲得較多的民意支持。出現這樣的狀況,也不是偶然的。顯然,「城市群體」為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既得利益,保護自己的生活秩序,意圖使用一本「暫住證」來對「外來人口」實行限制,這是一種利益共同體自然形成的利益訴求。但是,既然「城市群體」的利益訴求最終都能獲得政府的制度性支持,那麼,為什麼「農村群體」的利益訴求就總是可以被忽略不計呢?

顯而易見,「暫住證」的死灰復燃根本不利於維持社會公正。不僅之於中國,放之四海之於人類,我們賴以為生的這個小小星球上的每一個人都沒有絲毫理由因為地域、出身的差異而先天性地被決定著人格和生存機會上的不平等。

三、野蠻制度扼殺社會的勃勃生機

從文明發展的眼光來看,由農村到城市,從務農到務工,這種城市化的生成模式是中國實現現代化的必然選擇。社會的發展必然推動整個社會的人員流動,在這樣一個歷史大趨勢面前,隨著農村勞動力逐步向城市集中,也必然會帶來一些矛盾和問題,但不論矛盾多嚴重,問題多複雜,都是中國在發展過程中必須承受的代價和應該負擔的成本。「城市群體」也應有「擔當者」的胸懷。否則,為了能夠維護自己的生活秩序而理直氣壯地希望通過「暫住證」來約束所謂的「外來人口」之時,就勢必把原本存在的城鄉差別的「鴻溝」人為地變成了城鄉對立的「戰壕」。

須知,現在的中國人之大多數依然是農民,他們被戶口制度釘死在那農村的一畝三分地上,很難有什麼作為。雖然他們可以進城務工做廉價勞動力的「民工」,但他們居無定所且備受歧視,更得不到正規教育的機會,無法安居樂業。民工的後代仍然是民工,世世代代做民工。他們的地位一如奴隸。一本戶口制度就輕而易舉地扼殺了大多數中國人的聰明才智和創造力,也妨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這種野蠻制度是龐大的既得利益集團對人民統治和奴役的工具,也是對「三個代表」的極大嘲弄與諷刺。

取消暫住證不僅是取消一種國民歧視,而且也是取消一種對無辜孩子的心理傷害。我相信未來的一天,中國最終能夠和平融入世界潮流實行憲政民主,徹底廢除城鄉隔離的「暫住證」制度乃至戶口制度,使廣大農民擺脫五十年來一直低人一等的受輕賤、受剝奪的悲慘境地,使農村人民能更自由地進城創業和發展新城市。

今天,站在「暫住證」這一意義上可以說,其實這塊大地上生活著的每一個人原本也不過是暫住一隅的中國國民。即使辦了「暫住證」又有何不同呢,中國大地上所有祖祖輩輩生於斯長於斯卻被棄於斯的異鄉人原來只是暫住中國的另類國民。

況且,作為一個人之為人須臾不可離開的「自由之精神、獨立之人格」,如何能在「黨天下」思想控制的逼仄空間裡踐行?而只是叫你如行屍走肉一般在「暫住」著的中國賴「活著」何以可能?
──原載《民主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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