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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被開罰單 資源回收場業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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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八日電)高雄市有兩百七十家資源回收場,多設置在住宅及商業區,已違反都市計畫法,都市發展局近來開具每張六萬元罰單要業者改善。業者今天赴市府陳情,要求協助解決都市計畫分區不符的問題,都發局允諾暫緩裁罰,改以勸導方式約束環境清潔。

高雄市廢棄物資源回收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及家屬兩百多人,在大高雄聯盟市議員鄭新助的帶領下,持「還我飯碗」的旗幟赴市府陳情,要求市府不要再對業者開具違反都市計畫土地分區使用的罰單。

鄭新助表示,大部分資源回收、拾荒者都是弱勢團體,長久以來在住宅區內堆置回收資源換取金錢,雖然「廢棄物處理法」規定所有資源回收業者都要設立在工業區或環保用地,因為積習已久,業者無力遷移,市府逕以違反都市計畫法裁罰六萬元,造成民怨。

都發局副局長洪曙輝接見陳情人,他表示都發局密集開具罰單是配合政府查緝「銷贓管道」,包括電纜線被竊、水溝蓋被竊等很多贓物都流向資源回收場,政府盼從銷贓管道做起,杜絕竊盜公物事件再起。

再者,民眾不滿居家環境週邊凌亂污染,紛紛向都發局檢舉,洪曙輝表示,如果業者不服裁處,可以循行政訴願途徑解決,他盼資源回收場業者和拾荒者要落實環境清潔及土地分區使用的規定。

鄭新助表示,市府要裁罰資源回收業者應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多勸導而不是只開單,民怨難以平息。

都發局和環保局允諾擬訂「廢棄物管理辦法施行細則」規範資源回收業者落實環境清潔,也盼業者遵守規定,不要任意堆置雜物,有礙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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