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清:中國,你的明天在哪裏?!(二)

第二章 制度殺人慘有跡

黃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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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第二章 制度殺人慘有跡

兩千年的中國史,兩千年的中國政權更替史就是殺人的歷史。同世界各國的戰爭歷史一樣,那種殺人的殘酷野蠻,人類已有定論。無須再論。

◇本章議論的是取得天下後的政權殺人!
◇本章說的是以公理、正義殺人!
◇本章說的是以法律殺人!
◇本章說的是國家特地用納稅人的錢豢養著的劊子手堂而皇之在大庭廣眾光天化日之下公開地合法地穩妥地殺人!

為了維持政權,要殺人,歷朝歷代皆然,無可非議;殺法殘忍、慘酷,砍頭、腰斬、寸磔、車裂、滅滿門、誅九族,雖令人毛骨悚然,回覆到當時的歷史背景,也能理解。但犯人死之前讓吃一頓飽飯好飯;讓同親人話別;臨刑前任其或頹然軟癱、或認罪懺悔、或喊冤叫屈、或呼天搶地、或詛咒詈罵、或豪言壯語、或視死如歸……滿足可以滿足的願望的人性天則也是歷朝歷代皆然、固然。

◇竇娥死前立下三誓,其中一誓是背後豎一匹白練,若冤,頸血濺到白練上,殺人者照辦了。
◇阿Q砍頭前能唱「手執鋼鞭將你打」,大喊「二十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如果說這是文學作品裡的描寫,當不得真,那麼:

◇商鞅車裂,李斯棄市史有記載,死前都讓說話的。
◇清末譚嗣同獄中賦詩:「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臨刑絕筆:「有心殺賊,無力回天!」
◇鑒湖女俠秋瑾留下了千古絕唱:「秋風秋雨愁煞人」。
◇共產黨領袖瞿秋白被國民黨將軍宋希濂槍斃時未被捆綁,從容步行,唱著國際歌挨了一槍。
◇最為史家所稱道的魏晉竹林七賢的嵇康嵇中散,據《晉書》載,嵇康被判死刑後三千太學生向司馬昭要求拜嵇為師;《世說新語》載:嵇中散臨刑東市,神氣不變,索琴彈之,奏《廣陵》。曲終曰:「袁孝尼嚐請學此散,吾靳固不與,『廣陵散』從此絕矣!」

嵇康赴死的從容顯示了人的尊嚴。嵇康的從容,反襯了司馬昭的器度;司馬昭的器度,成就了嵇康的從容。若說殺人也有文明,這就是了。殺你,是利害攸關,性命攸關,政權攸關,你死我活,成者王侯敗者寇。辛亥元老陶成章祭秋瑾文就說過:「謀人國不成者,死。」沒話說。但因為同是人類,這死法就有異於野獸,打輸了咬死吃掉就完。人性的天則表明了人類文明的進步在死法上有別於動物世界的野獸法則。

魯迅在上世紀的30年代,目睹了學生和同輩的死亡後,對國民黨政府殘殺死囚、對死囚的心態有很深刻的揭示與剖析:「……給死囚在臨刑前可以當眾說話,倒是『成功的帝王』的恩惠,也是他自信還有力量的證據,所以他有膽放死囚開口,給他在臨死之前,得到一個自誇的陶醉,大家也明白他的收場。我先前只以為『殘酷』,還不是確切的判斷。其中是含有一點恩惠的。我每當朋友或學生的死,倘不知時日,不知地點,不知死法,總比知道的更悲哀和不安;由此推想那一邊,在暗室中畢命於幾個屠夫的手裡,也一定比當眾而死的更寂寞。

「然而『成功的帝王』是不秘密殺人的,……到得就要失敗了,……這才加到第三件:秘密的殺人。……這時街道文明了,民眾安靜了,但我們試一推測死者的心,卻一定比明明白白而死的更加慘苦。我先前讀但丁的《神曲》,到《地獄》篇,就驚異於這作者設想的殘酷,但到現在,閱歷加多,才知道他還是仁厚的了:他還沒有想出一個現在已極平常的慘苦到誰也看不見的地獄來。」

人類現在如何殺人?

西方有劊子手這一職業。中國古代有360行,就有劊子手這一行檔。京劇裡全身穿紅,手抱大刀片,滿臉橫肉的彪形大漢就是。延至現當代的中國,反倒沒有了,要殺人,臨時在解放軍官兵、武裝警察官兵以及獄卒中挑選。這是因為,要殺的人太多了!

「英國司法部門公開的檔案顯示:在20世紀上半葉,劊子手職業在英國是一個很難得到的工作,入選者必須遵守嚴格的職業操守和道德。幹這行不但要求性格冷酷,還要求臂力過人,不能在行刑時拖泥帶水。必須在面臨壓力時技術動作不走樣,必須具備優秀的心理素質。執行死刑的時候手法利落,對犯人盡到人道職責,是他們這一行的最大使命。至於報酬問題,在20世紀30年代,劊子手的報酬由各地具體決定,報酬不一。英國監獄委員會推薦的報酬標準是:劊子手執行一次死刑可獲十個舊英國幾尼金幣(guineas),外加一張三等車廂火車票。舊時英國貨幣體制是一個幾尼金幣等於21個先令(shilling),一個先令等於12便士。現在的一個英鎊等於20個先令,那就意味著十個幾尼金幣等於十英鎊略多一點。這個報酬在當時物價情況下是相當可觀的收入。劊子手的助手在執行死刑後立即獲得一英鎊11先令六便士的固定報酬。如果兩個星期之後他們沒有洩密,將再一次獲得同等數額的報酬。

新加坡唯一的劊子手高齡74歲的辛格最近被政府解僱。雖然他有46年殺了850人的經驗,雖然他沒有徒弟,新加坡政府從此將不得不考慮從國外引進劊子手,新加坡政府還是因辛格違背職業操守向公眾媒體暴露了身份而毅然解僱了他。」〔摘自:《博訊》〕

當代中國,沒有職業劊子手。這樣殺人:1975年4月4日,遼寧省殺女死囚張志新,幾個大漢獄卒把張抬舉起來,掄了幾圈,摔在地上,用一塊磚墊在頸後,按住身子腦袋,一刀割斷喉管,再用一根鋼管連接喉嚨呼吸,然後拉去槍斃。

被割喉管後再殺死的死囚,在遼寧省張志新不是第一個,第一個是瀋陽市皇姑區某小學20歲青年教師賈某。

記者陳禹山著文揭露如此割喉管再殺死的在遼寧省有30餘案例。

中共前總書記胡耀邦在批示張志新的文件的文字裡透露:遼寧省行刑前被割喉管的有28人。

1977年12月14日,江西省殺女死囚李九蓮,獄卒用尖銳的竹籤把李的下顎和舌頭穿在一起,然後拉到贛州西郊槍殺,拋屍荒野,不准收埋,任其被侮辱糟蹋。

1978年4月30日,江西省殺女死囚鐘海源,故意一槍不打死,然後趁鐘半死不活之際抬到準備好的車上,活取鐘的腎臟。

筆者80年代初期曾在浙江省溫州市任兼職律師,當時正是政府大力宣傳要法治的時候。一當事人剛滿18歲的陳建平因流氓罪被判死刑,我為其上訴,甚麼回音也沒有。一日,市裡開_洗驍大會,陳建平被拉去搶斃了,沒通知我這個辯護人,也不通知家屬。他家人從另外的渠道得知訊息,趕去刑場收屍,只撿到死者的一顆鈕釦和一些頭髮,屍體沒有了,怎麼問,都沒有了。當事人曾在我最後會見他商量上訴時囑我讓他哥哥在他遊街去刑場的路上等他見一面。我想像著他在刑車上絕望地尋找兄長的眼光和心情時,我同他一樣的絕望!

在中國,1949年建立的新政權新制度以國家、公理、正義、法律、革命的名義如此殺人!

據有關資料,57年間,從1950年的「鎮反」、1951年的「土改」、1952年的「三反五反」、1953年的「肅反」、1957年的「反右」、1966年開始的十年文化革命、1976年的「4.5」殺戮、1989年的「6.4」屠城、到現在,這個政權就這樣殺死了一千萬人以上。

如此殺人,又如何折磨人呢?

不管這人如何萬惡不赦、如何該死,讓吃喝拉撒睡,應該是人性的最基本天則。當然,監獄不是家居,犯人、死囚、獄卒也不全是紳士,背銬、腳鐐、打罵,作為懲罰性的手段全球皆然,有史皆然,那是可以理解的,也許是必要的。但在大陸的監獄裡,背銬一銬幾個月,家常便飯,死囚用鉚釘固定在囚床上不讓動彈幾個月,司空見慣。犯人不聽話而不被背銬,是稀罕;死囚不被固定,是特例。所謂不聽話,在政治犯,只是要求最起碼的人權,如唱支歌、提個抗議、要求得到尊重、不要辱及人格諸如此類的意思;所謂背銬幾個月,固定幾個月,是沒有一秒鐘解開過的意思。正常的人很難想像這人怎麼吃飯、喝水、撒尿、拉屎、睡覺,可這人就這麼過來了,千真萬確,半點不虛!有關此類事實的披露在大陸的公開出版物上、尤其在海外的互聯網上已比比皆是,無須再作抄述了。

還有一種懲罰性的小黑屋,其可怕程度凡未親歷過、親見過的人都絕難相信。黑屋僅容一身,只能半蹲,躺臥,不能站直,日夜無燈光,無陽光,一日三餐從牢洞中塞進,塞飯時牢洞的一開一關是唯一的光線。牢洞約兩巴掌大。絕無放風,吃喝拉撒睡全在黑牢內。美國紐約的劉青先生被關過這樣的黑牢100多天,劉先生說:那是關狗狗都要發瘋的地方。四川重慶的鄧煥武先生曾被關了七百多個日夜!四川成都的廖亦武先生這樣寫道:

「一長串五花大綁的逃跑犯被解至台前……從戲台上下的群情激昂中,我逐漸醒悟或許就在腳下,或許就在文革中挖掘的備戰防空洞裡,還有若干終年不見天日的獄中之獄,那是專為逃跑及其它嚴重違規者準備的墓穴,長兩米,高一米,人一旦塞進去,就只能像動物一般,保持坐、躺、趴三種姿式,且吃喝拉撒全在裡面。這樣長期幽閉的結果,一個黃種人就逐步演變成白種人,骨頭枯脆,鬚髮如霜,皮膚亮得能隱約透出血管和內臟。某司法官員公然在會上威脅大夥:『誰敢以身試法,成為反改造典型,政府就將他打入小間,絕不客氣。到裡面去自殺吧,去挖洞逃跑吧,沒人管你。哪怕你是鐵,也要漚成綠霉紅銹。』『一年半載你可能抗得過去,三年五年你肯定報廢。』監獄黃政委呷口茶繼續侃道,『大名鼎鼎的反改造尖子某某,脫逃兩次均被抓回,加刑六年,關進小間。開始在黑暗裡尋死覓活,後來就安靜了。頭兩年,我下地洞去看他,他強著不吭聲,可第三個春天來臨之際,他就趴下磕頭求饒了。此人關了五年零七個月,成了雙目失明的活鬼。最後他摸準機會,隔柵抱住我的腿不放。出於人道主義,我才讓他起死回陽。』」〔摘自:廖亦武著《證詞》,明鏡出版社出版〕

50餘年來的中國大陸,在殺人、折磨人這件事上,退化到連人性的天則也沒有了。

歷史上,古今中外毫無心肝、滅絕人性的人與事多如牛毛,數不勝數,但乖離人性的天則且被視為理所當然,被形成規範、規定、制度化,為全民所認可、所奉行、所信守,則只有20世紀後半葉的中國大陸才出現過。

為甚麼如此不近情理?為甚麼如此滅絕人性?為甚麼如此乖離人性的天則?受者無可奈何,也罷了;觀者,麻木不仁的,算是不錯了,絕大多數處之泰然視為當然;施者呢,為甚麼竟能如此凜然、樂此不疲、安之若素?!

似乎只能歸咎於制度的惡劣、野蠻、殘忍。

◇商、周時以活人做祭壇上的犧牲,以活人陪葬天子王侯;
◇漢初的皇帝劉邦老婆呂後,將情敵戚夫人砍手砍足裝在甕裡放在豬圈稱為人彘;
◇羅馬貴族讓角鬥士互砍、同獅虎搏鬥取樂;
◇史前部落戰爭後有吃俘虜的習慣……

這一切都比現行的任何制度野蠻、殘忍,也不見那時有類乎上述乖離人性天則的記載,應該還有別的、更深層的原因。@

——首發《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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