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毀卷改卷亂判 四年上訪警察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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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趙子法、楊光報導)上訪警察黃金賀在北京控訴因遭公安局長、所長和當地出身法官們的誣陷,當地法院查無罪証不但不放人,還肆意的毀卷、改卷、編造罪証,將他投監獄一年半。出獄近四年裡,黃金賀到北京上訪幾十次,依然無果。

2007年1月的上訪村,黃金賀頭發梳理的整整齊齊,面色紅暈而有光澤,穿著摘去了警察標志的警察棉衣、警褲和锃亮的皮鞋出現了。因為他看上去更象是一個截訪警察,嚇得訪民們紛紛躲得遠遠的。

“我也是上訪的。”黃金賀唯恐人家不信,掏出了上訪材料的夾子:“我是遼寧人,是遼寧凌源公安局的一個巡警。因為局長家的親戚有點事怕我給說了,之後就雇人,他家親戚說我“強姦”,把我給抓起來了。(查無証據)十個月以後,法院沒有辦法,法官劉得群把一審卷宗、開庭筆錄、檢察院筆錄都給毀了,把預審筆錄給改了,把我的執行公務按照“敲詐勒索”給判了一年半。到二審,這個法官還這樣。”

黃金賀介紹案情簡單利索,顯得訓練有素。他介紹自己曾做過110警察。因公安所長幫助公安局長的親戚打擊報復自己,誣陷他強姦拘捕,並挂牌游街示眾。在監獄被關押到11個月時,強姦罪查無罪証。但當局並沒有將他釋放,後來,法院改判他“敲詐勒索”而判刑一年半,警察公職被開除。

以“強姦”罪拘捕,卻按照“敲詐勒索”判刑。法院判案怎可朝三暮四、出爾反爾?一位北京人士表示:這隻是反映了大陸司法的隨意和不公。

在獄中,黃金賀經受了逼迫認罪的警方的酷刑折磨:管教李警察的毆打,腳鐐、背銬等。但他就是堅決否認強姦,隨著後來女方撤回了對他的強姦指控後,凌源市法院庭長、法官劉卓群銷毀了兩次開庭筆錄、公訴筆錄、批捕筆錄,塗改預審偵查筆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活生生的將一個“強姦”案硬是改判為“敲詐勒索”案。

黃金賀堅決否認所指控並判刑的“敲詐勒索”罪。他說:因為當時要賺回所長李志強的司機於鐵利開車肇事傷人的醫療、賠償費用,所長內定由黃金賀每次以600元為代價收買嫖娼線索,和所長司機於鐵利共同抓捕嫖娼,由於鐵利做筆錄、收繳罰款和上交罰款。

2000年10月26日,警察黃金賀和於鐵利抓到喬建國和康秀春嫖娼,他們放走了被講情的熟人康秀春,對喬建國處以罰款3000元。離開康家後,於鐵利付給黃金喝當地情報費600元和上次所欠的400元,並另外又給黃金賀500元。

老訪民說:即使就算要了這3000元,在大陸警察這算個屁事,哪個最普通的警察不弄千八百的。姓黃的是得罪了頭兒,誠心修理他的。

黃金賀也表示,如按照這個標准收監警察,那我們凌源就沒警察了,全進自己的局子裡了。

黃金賀說:“我將近四年上訪,來北京幾十次,一直解決不了這個問題。他們原來按強姦罪,把我挂了二尺八的牌子給我游街示眾,11個月以後,給我改的是“敲詐勒索”(罪)。所長司機把人家大腿給撞折了,所長讓我們下去罰款給所長,所長給人家拿錢治病,最後,所長說我一個人敲詐勒索,他個人啥責任都不負。到二審,二審把卷還都撕了一半,把二審的開庭筆錄都給撕了,卷宗不是包括這些筆錄嗎?筆錄一張都沒有,就是158號卷宗。”

被陷冤獄,開除公職,不但失去收入,還挂牌游街示眾,黃金賀人格和人生受到了極大的侮辱和打擊。他在北京去過全國人大、最高法院上訪,上訪四年,依然還徒勞往返。

黃金賀還透露,遼寧凌源嚴厲打擊訪民上訪,當地政府對進京到溫家寶家、玉泉山胡錦濤家、香山、中南海抗議的訪民施以勞教三年的嚴罰。

警察上訪四年,也無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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