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實施59部新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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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3日訊】(自由亞洲電台記者心語香港採訪報導)北京當局由2007年1月1號開始,在中國大陸實施59部新法規,包括護照法、反洗錢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各界對此有不同看法及評價。

1月1號新的一年開始,進入2007年,這是中國加入世貿組織的第六年,也是北京奧運會前的最後一年。據〈中通社〉報導,北京當局由2007年1月1號開始,在中國大陸實施59部新法規。

其中國家級法規28部,地方級法規31部,包括護照法、反洗錢法、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還有《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台灣記者、港澳記者在大陸採訪辦法》等等。北京當局宣稱,中國將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迎接機遇與挑戰。

拜奧運之賜,從2007年1月1號開始,新的新聞法規開始實施,由外國記者、台灣記者乃至港澳記者,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想法、計劃在大陸各地進行採訪,少去了很多繁雜的審批程序。有評論認為,這是北京當局在新聞工作方面與國際接軌的重要關鍵。

然而,北京資深新聞工作者,前北京經濟學週報副總編高瑜對此表示……

高瑜:「當局實施的此一新法規還有時間的限制,到2008年10月為止。在這不到兩年的時間裡,進行有限度的開放,目的十分明確,就是為了奧運會,這可是中共領導人最大的形象工程,可以和他的『和諧社會』並駕齊驅了,所以他在新聞方面做了這些安排。」

高瑜表示,北京當局即使為了形象工程而放寬不包括大陸記者在內的採訪尺度;但事實上,在此之前,當局已出台了一些法規,限制新聞自由……

高瑜:「例如在2006年出台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對新聞工作的限制是前所未有的。所以再06年他對新聞的控制讓中國大陸在世界的排名中又往後退了,好像是倒數第六個。這些對他搞奧運的形象是非常不利的。」

在2007年1月1號開始的多部新法規中,民眾較為關心的是《護照法》。按照新規定,16歲以上的人士將從原來的5年延長到10年。

《護照法》實施後,普通護照不再分公、私,將護照分為普通護照、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三類。北京青年作家余傑對此表示……

余傑:「雖然《護照法》規定,所有有需要的公民攜帶相關證件都可以申辦,但卻有許多像是政治犯、像是和八九民運有關的人被拒絕發予護照。」

(據自由亞洲電台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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