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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房地產】買賣不動產如何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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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一般民眾如果沒有買賣過房地產,可能搞不清楚買進一棟房子到底會有哪些稅負要負擔,懂得稅法規定的話,還可在很多方面節省一筆可觀的稅費。以下就稅負的種類及如何節稅作簡單的分析:

一、不動產買賣會產生的稅目

1.土地增值稅

a.使用一生一次的自用優惠稅率(強制優先使用)或一生一屋的土增稅優惠稅率。
b.重購退稅也是節稅的一個很好的方式。
c.以法拍方式取得房屋時,高出底標的部分可以加在土地現值上,讓土地價值提高,降低以後出售的土地增值稅上。

2.契稅

a.稅額為房屋評定現值的10%。
b近年來政府為了出清剩餘國宅,向政府購買國宅時可免徵契稅。

3.印花稅

稅額為(建物契價+公告土地現值總額)x1%

4.地價稅

購進房屋後,於每年9月22日前,至當地戶政遷入戶籍,並到稅捐機關申請時用自用住宅稅率。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設籍,建物屬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並無出租或供營業。(土地所有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撫養親屬,以一處為限。)

自用稅率 0.2%
一般稅率 1%

5.房屋稅

買賣時應查明前屋主或房客有無設立營利登記、是否為住家用。

住家稅率 1.2%
非住家稅率 3%
非住非營稅率 2%

6.財產交易所得稅

a.保留買賣當年度的契稅
單副本。
b.被拍賣房屋一樣要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要依照拍賣的價額減除成本費用後,併入其他各項所得課稅。
在買賣房地產過程中,要繳納的稅捐以「土地增值稅」、「財產交易所得稅」的稅負金額較大,也是節稅重點。

二、在土地增值稅部份:

A.申請自用優惠稅率10%(一生一次強制優先使用)需具備的要件
a.土地所有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建物屬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者。

b.出售的自用住宅用地、都市土地面積為超過3公畝(約等於90坪)或非都市土地面積為超過七公畝部分(約等於210坪)。

c.土地於出售前1年內,不可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

d.以一次為限。

e.自用住宅現值須超過基地公告現值百分之十(但完工一年以上不在此限)。

財政部強調:一生一次與一生一屋的土增稅優惠稅率均為10%,未使用一生一次優惠權利的民眾,若要按10%優惠稅率繳交土增稅,均需強制要以(一生一次為優先)根據行政院通過的修法條文。

申請通用一生一屋土增稅優惠者

1.需限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名下只有一戶房屋者,且本人等至少需設籍達6年以上。
2.適用優惠稅率的土地面積,都市土地不得超過1.5公畝(約45坪)非都市限3.5公畝(約105坪)。
3.土地在出售前5年沒有供營業或出租使用。

B.申請重購退稅
申請重購退稅,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都可以適用這個制度。

需具備的要件
1.一買一賣之間,需間隔2年(含出售或被徴收)。

2.買進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必須超過賣出的房子的土地公告現值,扣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後,餘額就可以申請退回(不能超過原繳納的增值稅)。

3.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之一需在這裡辦理戶籍登記,並且沒有出租、營業的情況。

4.賣出的自用住宅用地需都市土地面積在3公畝內,非都市土地面積在7公畝以內。

5.買進的房子重完成所有權登記當天開始起算,5年內不得移轉或變更為其他用途,否則將追繳已退的稅款。

6.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皆適用。

三、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部分

財產交易所得稅的課稅重點在於房屋出賣是獲利或虧損。獲利就要繳稅,如果賠錢則可作為未來3年所得稅的免稅額使用(需提出買賣合約,作為獲利或虧損的證明文件)。

至於買賣過程發生的仲介費用、代書費用及持有期間的改良或修繕費用,只要能夠提出證明,都可以作為交易成本。

萬一無法提出合約等證明文件,稅捐單位就會以財政部頒布的財產交易所得標準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基本上都是將有獲利的情況來設定標準,通常是以房屋的評定現值作為基準,每個縣市不一樣的比例來換算。

直轄市

a.台北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25%
b.高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8%
直轄市以外之其他縣(市)部分

a.省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3%計算
b.縣轄市:依房屋評定現值之10%計算
c.鄉鎮:依房屋評定之8%計算

這個標準可能會調整,隨時要注意這方面訊息。◇(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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