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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特別費案 11月2日開庭將傳兩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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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五日電)前台北市長馬英九使用特別費,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今天訂出下次庭期為十一月二日,將傳喚特別費經手承辦人劉碧娥、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做證。依合議庭評議,當天先傳喚石素梅,接著是劉碧娥,由檢辯進行交互詰問。

馬英九特別費案,高院合議庭上週五首度傳喚馬英九進行準備程序,由於檢辯雙方大多援引一審時陳述或意見,庭訊進行順利。

另外檢方在上次庭訊中分別聲請傳喚特別費經手承辦人劉碧娥;律師則聲請傳喚台北市政府主計處長石素梅作證。其中,劉碧娥在偵查階段曾接受檢察官侯寬仁訊問;至於石素梅一審時,今年七月二十三日也曾出庭作證。

馬英九特別費案,一審四月三日首度開庭,單是準備程序庭就進行四次,直到六月五日始進入實質審理程序;相較二審準備程序庭僅一次,即進入實質審理程序。

法界人士表示,全案證人傳喚結束後,合議庭就會針對爭點密集開庭,以領據核銷的特別費是否為首長的實質補貼,馬英九有無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的不法意圖等等,都是檢辯雙方攻防的焦點,待全案爭點攻防結束後,全案即可訂期辯論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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