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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車明起行駛路權比照小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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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三十一日電)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型機車明天起行駛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可行駛國三甲國道快速公路、十四條省道快速公路和十一條縣市快速公路,但禁行高速公路,大型重機車必須全天開亮頭燈,駕駛人與後座乘客都要配戴全罩式安全帽。

大型重型機車的管理比照小型汽車後,交通違規處罰除另基準表有規定外,皆比照小型車。

交通部公路總局表示,一般道路除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特別管制外,原則開放五百五十西西 (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內側「禁行機車」的快車道,且比照小型汽車可直接左轉,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大型重型機車應懸掛二面號牌,牌照顏色為紅底白字,前方號牌以橫貼為原則,無法橫貼的車型可改直貼於機車前方明顯適當位置。

公路總局統計,全國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的快速道路共二十六條:國道快速公路一條,即銜接國道三號的國三甲 (台北聯絡道);省道快速公路有十四條;縣市主管快速道路共十一條開放,全部位於台北縣市,台北市除新生高架道路外,其餘九條皆開放,台北縣新店環河和縣側環河快速公路開放,位於高雄市的大中路高架道路不開放。

公路總局網站上已公布開放及禁止五百五十西西以上大型重機車行駛路段範圍;為避免大型重型機車誤闖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局網站上有十五處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銜接一覽表,大型重型機車駕駛人可上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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