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北京奧運為何排斥法輪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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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訊】(新唐人電視台報導)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臺》—《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播節目,我是主持人安娜。隨著北京奧運會的臨近,在國際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聲音,譴責中共迫害人權和信仰人士,也有更多的團體和個人出來要求抵制奧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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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北京奧運主委會對外說,所有去參加北京奧運會的運動員,可以攜帶他們個人的宗教用品,而且中共會提供這些宗教的設施以及服務。

此言一出後,很多人對此表示置疑!中共這樣做是不是符合奧運精神和奧運憲章?它是不是違背了中國的憲法?另外法輪功到底是什麼?為什麼中共要拒法輪功於奧運之外?國際社會對此有什麼樣的責任?

今天我們請幾位嘉賓和大家一起來討論。歡迎打我們熱線號碼提問:646-519-2879 另外我們也歡迎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打我們的免費號碼,免費號碼是:4007128899再撥8996008663。

首先,向各位介紹一下今天現場的來賓:這一位是王軍濤先生,他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政治學博士;這一位是張而平先生,他是法輪功的發言人;這一位是汪致遠先生,他是「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負責人。

首先想問一下汪先生,在北京奧委會主委會的回應出來之後,很多人對此進行了譴責說,這樣做是違背了奧運精神和奧運憲章。那您覺得他們這樣做,是不是違背奧運精神呢?

汪致遠:那當然,這顯然是違背了奧運精神的。由於奧運本身是一個體現和平、體現人權自由的運動項目。奧運本身是應該每一個人、每一個地區、每一個民族、每一個不同信仰的人都應該有權利、有機會參加奧運會。

申辦奧運必須遵守奧運的憲章和它相關的規定。中國主辦奧運,但把法輪功這個信仰團體排斥在外,顯然是違背了奧運的精神。

主持人:他說所有的信仰團體都可以帶自己的宗教用品或是設施,而且還提供服務,這是在過去都沒有聽說過的。但是他又說,法輪功除外。有人說這是違反奧運憲章的。請問張而平先生,奧運憲章在這方面有什麼樣的規定,它是怎麼違法的?

張而平:這個奧運憲章第四條講的非常清楚,奧林匹克的運動是提倡人權,而且規定的非常明確,就是所有的國家以及個人,不能因為政治立場、性別、宗教、信仰以及種族而受到任何歧視。

而只要是屬於奧林匹克運動的話,都必須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否則他不允許參與奧林匹克運動。就是說北京這種做法,把法輪功排除在奧林匹克運動之外,首先它就沒有做到承諾奧林匹克運動的保障。

因為它在申辦奧林匹克的時候,它一定是向奧林匹克國際奧委會作出許多承諾,遵守奧運憲章。從這一點來看,它是違背了奧林匹克憲章,所以奧林匹克國際奧委會有權利去責問北京說,你沒有遵守這個奧林匹克的憲章。

同時,我要指出的就是說,北京這種做法呢,本身也沒有做到遵守自己中國的憲法。中國的憲法第35條規定,中國人民有信仰自由、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表達自由、結社自由;同時36條還特別清楚的規定,人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如果北京對法輪功這樣一種精神運動,個人修煉、健身這種傳統文化的鎮壓,本身就違反了中國自己的憲法。所以中共這種做法,這種行政手段超越它中國憲法,本身就不是以法治國的。

主持人:我們知道奧運精神適用於國際上,比如說你要來美國的話,肯定你去使館去申請簽證。美國有權利說給你簽證或不給你簽證,就是說,我願不願意讓你來我的國家。

對於一個奧運舉辦國來說,對於所有來參加奧運會,或者是來參加奧運會比賽的這些人,這個舉辦國有什麼樣的權力,它能不能決定說,我不喜歡這個人,我不想讓他來,或者是說我覺得這個人不合適,我不願讓他到這個國家來呢?

王軍濤:我覺得這樣,就是說從國際法來說,或者政治學來說呢,一個國家主權確是這個國家可以決定,什麼樣的人可以進入這個國家,什麼人不能進入這個國家。

但是呢,在奧運會期間我覺得這個要受幾個限制,第一個限制,我們先把進到這個國家來的人分成兩種,一種是本國公民,還有一種是外國公民。

對本國公民來說,如果一個政府拒絕一個國家公民入境,在任何情況下是不允許的。因為在中華民國的憲法,所有的法律體系中沒有一條懲罰說,不管人犯了什麼罪、犯了什麼錯誤,它的政府是不允許剝奪他進入這個國家的權利。

因為剝奪他進入的權利,就等於剝奪了在這個國家享受所有憲法的保障的權利,所以這是違法的。因為我們知道現在中國政府,在後來是製造了大量的無國籍難民,就是不許自己的國家的公民進入,這是第一個。

對於外國公民來說,當然這個國家的政府權利會大一點,因為各國簽證官可能有比較大的權力,但是你要考慮到這一點,中國在申辦奧運會的時候,鄭重的向國際社會承諾,它們將按照奧運會的精神和奧運會的章程來做。

剛才而平先生已經考證了說,根據奧運會章程第四條、第五條和第六條,中國政府不能以任何的理由,基於宗教或政治這方面原因來歧視一個群體,不許他們參加奧運會。

如果中國政府要是做了這點,就等於違背了他們對申辦奧運會期間,對國際社會所做的承諾。根據這個,我覺得中國政府實際上不能做這件事情,做這件事情是不道德的。

主持人:如果中國政府現在,我們也知道,我們尤其是在中國大陸生活過的人會說,那反正中共就是這樣,它就是執政者,那它說不讓你進,你就是進不來,那你有什麼辦法?你就認倒霉,就完了嗎?

如果要是說它真的違反了這個奧運憲章的話,像剛才張而平先生講的,那國際奧委會它有什麼辦法能夠阻止它,或者要求它來履行奧運憲章呢?

張而平:因為國際奧委會的憲章規定,要想參與屬於奧林匹克的運動的話,你必須要遵守奧林匹克憲章;如果你要不能承諾或者遵守憲章的話,那你就沒有權利去承辦這個奧林匹克。

主持人:那就是說,奧運會有可能說我就撤銷你的主辦權,如果你要是不遵守的話?

張而平:按憲章是這樣的。

王軍濤:實際上這樣就涉及到更廣的範圍,因為剝奪一個群體去參加奧運會,實際上涉及到國際人權體制的問題。我們知道二次大戰之後,國際社會有一個共識,兩次世界大戰能夠在人類之間,國與國之間發生相互殘殺,實際上跟有些國家政府不尊重基本人權和人的生命價值有關係。

所以在後來成立了聯合國之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人權問題的憲章。中國政府也加入聯合國,承諾要遵守這個東西。我也看了奧運會憲章,他說參加奧運會或參加體育運動是基本的人權之一,所以中國政府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它應該受到國際人權機制的制裁。

這就是為什麼最近隨著奧運會的臨近,全世界的人權組織都把矛頭對準了中國政府,因為它在各個領域中踐踏人權,特別是在最近的,主持人剛剛提到的答記者問,說要剝奪法輪功群體參加奧運會這樣的一個權利。所以我覺得能夠對它進行制裁的機制還是比較多的。

那麼在人權機制中,還有一個就是要讓中共感到羞恥,國際社會應該大量的譴責,包括政治家,還有各方面有影響的人,對北京政府這種做法進行譴責。

主持人:中共在發表對外聲明的時候,它是把其它的信仰團體跟法輪功區別開。就是其它信仰團體可以來,而且你可以帶你自己的東西;而法輪功是除外的。那您覺得這是不是一個宗教的問題呢?

汪致遠:其實我認為,它實際是個政治問題,是中共把這個問題政治化,它之所以把法輪功除外,我個人認為,它實際上是怕迫害法輪功的犯罪行為在國際社會曝光。

如果是允許法輪功學員參加奧運會,在國際關注,全世界注目的這個時刻,法輪功學員也許就會在那個地方揭露中共迫害的真相。據我們追查國際掌握的情況看,不但這8年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的迫害,就包括它得到了主辦奧運權以後,在今年這半年多來,是更進一步的加重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就我們了解,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大量的抓捕,尤其特別要提出來的是,它對法輪功學員的活體摘取器官,這種滅絕人性的犯罪,仍然還在進行著。這個事情是在2000年開始,2003年為高峰,原來是半公開化的,而現在屬於密秘進行的。

我們追查國際在今年7月25日曾發表過一個報告,這個報告是我們對解放軍307醫院,器官移植連繫人的調查和錄音,以及錦州中級法院協議庭的有關人員的調查,以及廣西民族醫院的調查,都非常清楚的顯示他們正大量的進行著對法輪功學員的活體器官摘取。

主持人:所以您認為它這樣說並不是因為它認為法輪功是不同形式的宗教,而主要是因為這是一場政治迫害。

汪致遠:當然這同時也有,關鍵的是這樣極其嚴重的群體滅絕罪行,中共不敢曝光,所以就不敢讓這些人出來,也不敢提到法輪功這件事情,我覺得最關鍵的問題在這裡。

從根本來講,中共就沒有主辦奧運的權利,尤其在得到了主辦奧運會的權利之後,它對國際的承諾並沒有實現,並且還加重了。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它當然不敢提到法輪功,也不敢讓法輪功學員進去。

主持人:我們已經有觀眾朋友在線上,我們先接一下芝加哥王先生的電話,王先生請講。

王先生:主持人好,嘉賓好。我想問一下王軍濤先生,我知道王先生是民運的領袖人物,中國政府拒絕法輪功團體進入中國參加奧運會,那麼您們這些民主運動人士、民運組織的領袖,你們有沒有申請,有沒有被中國政府拒絕?請您回答這個問題,謝謝。

主持人:謝謝王先生,我們再接一下烏克蘭孫先生的電話,孫先生請講。

孫先生:主持人您好,各位嘉賓好。中國政府採取這種措施,針對法輪功團體的打壓、拒絕的這種舉措,我覺得絕對是毫無道理的,除了法輪功團體動員全世界各地的正義人士,發出一些抗議、正義聲音之外,我覺得還得採取點具體的措施。

比如說,我記得以前肯尼迪總統在德國柏林訪問的時候曾說過,我是個柏林人。很多國際上通過人權聖火了解了法輪功團體,希望動員廣大的政界人士,包括運動員正直之士,還有一些準備去觀看奧運會的國外觀眾,在入境的時候都能夠勇敢的喊出,我是法輪功學員!我想對中國政府當局不啻是個震懾。謝謝。

主持人:謝謝孫先生。那可不可以請王軍濤先生回答一下,您們有沒有申請過,是不是也被拒絕呢?

王軍濤:謝謝王先生問這個問題,實際上我本人在1994年,經過中美兩國政府的協商把我送到了美國,當時的藉口是說送我去看病,其實並沒有任何法律手續,也沒有向外界說我是保外就醫。到了美國之後,我才發現我是被流放了,但是當時我還有一個合法的護照,可是我被告知,我不能隨便回國。

當時因為我還在刑期中,我是被判了13年徒刑,應該到2002年才刑滿,在刑滿之前,中國政府曾經許諾,我刑滿時可以回中國,而且還安排了一系列的談判。最後在2004年的時候,它們拒絕給我延護照,那時就不讓我回國了,而且不許我進香港,我也做過一些申請,也嘗試過,所以像奧運會這個期間,肯定也是不許我過去。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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