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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協商代辦有陷阱?金管會籲直接找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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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怡君台北十五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黃偉哲今天表示,卡債族委託代辦公司與銀行協商,引發許多協商黃牛的問題,受害者付出代辦費不保證協商有結果,但若付不出代辦費,更有可能同時受到銀行及代辦業者催討。金管會呼籲,民眾有債務問題應尋求銀行、金管會或銀行公會協助。

黃偉哲(台南縣)偕同陳情人的胞弟黃先生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黃先生表示,姊姊因為欠銀行超過新台幣一百五十萬元,無法按月正常還款,看到廣告找上代辦,但半年來協商沒有結果,卻因為交不出委託費六萬元,被代辦公司催討,加上原本銀行債務未解決,壓力倍增。

黃偉哲表示,卡債族個別與銀行協商時,經常因為資訊不對等,而求助於代辦公司,但有些代辦公司在契約上並未註明會協商到有結果為止,且還附上即便沒有達到協商結果,民眾也必須無條件配合代辦公司的條款,此舉已經涉及詐欺。

金管會銀行局科長邱文瑛表示,金管會不能剝奪民眾尋找第三人協助債務協商的權利,但仍希望民眾能親自與銀行債務協商,若有問題可以尋求銀行、金管會或銀行公會協助。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吳慶榮表示,去年卡債問題嚴重時,已規定不能將債務協商登記為公司營利項目,現在仍是如此,而若代辦公司有涉及不實廣告,將會移送公平會處理。

消保會法制組簡任視察陳星宏說,代辦公司與民眾簽約內容,若有涉及將不當風險移至消費者身上的部分,就是無效條款。

法務部檢察司編審林玉苹說,律師法規定,律師不能以不正當方式招攬業務,若有類似情形,民眾可以與檢察機關或各地律師公會檢舉,將會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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