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二日電)為抑制民眾利用貸款炒房,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近日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規定以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適用較優惠的第一套房貸款或利率較高的第二套房貸款。
人民網報導,九月二十七日中國人民銀行等單位發佈「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貸款、住房消費貸款和商業用房貸款等方面,進行嚴格管理。
第二套房貸款條件嚴苛,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四十,貸款利率不低於中國央行公佈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的一點一倍。
這段時間以來,對於如何認定「第二套房」,中國各家商業銀行出現以「個人」或「家庭」兩套標準的爭議。有些銀行貸款仍可以先生用「第一套房」貸款買房,再用太太名義以「第一套房」貸款買房。
五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佈「關於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補充通知」,明確規定以借款人家庭為單位,認定房貸次數,也就是一個家庭裡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只能共用一次「第一套房」貸款。
不過,如果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於當地平均水平,仍然可以使用「第一套房」貸款再買房,借款人必須提供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住房面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