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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釗燮:美國沒有義務出兵協防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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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日訊】(亞洲時報 羅少蘭撰文) 美國對如何協防台灣一向採取模糊政策,但台灣駐美代表吳釗燮近日的一番言論,顯示華盛頓或已放棄模糊態度,向台灣清楚界定了「協防台灣」的內涵,美國只負責為台灣提供防禦武器,不會出兵協防。促成這政策改變有眾多因素,但對台灣而言肯定是莫大的打擊。

台灣駐美代表吳釗燮11月20日在華盛頓一場演講中,被問到若台灣推動「入聯公投」令台海爆發衝突,美國是否應該協助防衛台灣時,吳釗燮表示,台灣明白,依據「台灣關係法」,美國沒有義務出兵協防台灣,台海如果爆發戰爭,台灣軍方會盡全力獨自應戰。

吳釗燮的講法跟台灣總統陳水扁今年8月,接受英國廣播公司訪問時所說的「依照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美國有義務協防台灣」有很大出入,可以想見美國政府在這段期間或已放棄了奉行多年的模糊政策,向台灣清楚界定了所謂協防的內涵。

從「台灣關係法」的字面看,的確沒有提到美國有義務出兵協防台灣。該法第三條規定,「美國有義務讓台灣獲得自衛的防衛物資及技術服務」,並指出一旦台海有事,「美國總統和國會將依憲法程序,決定美國應付上述危險所應採取的適當行動」,但並沒有規定美國有義務出兵協防。第二條則指出,美國將會嚴重關切「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決定台灣前途之舉,包括經濟抵制及禁運手段在內」,也沒有提及有需要出兵協防。

多年來,華府是否會根據「台灣關係法」出兵協防台灣,一直是模糊地帶,北京也因此不確定因素而不敢輕易對台動武。然而,從美國在過去十年就台海問題所作出的反應及言論分析,美國在出兵協防這問題上,一向是趨向採取積極態度的。

美國國務卿賴斯2006年10月,在傳統基金會的一次演說中,就很清楚表明,如果台灣遭到攻擊,美國依法必須協助捍衛台灣。

另外,在1995及1996年的台海危機中,大陸兩次發射導彈抗議前台灣總統李登輝的台獨言論,當時美國迅速調動了尼米茲及獨立號航母戰鬥群到台海附近,所調動軍力之龐大,對兩岸政府發出了清楚的訊息,就是一旦台海爆發武力衝突,美國是會積極派兵前往協防的。

然而,11年下來,美、台及大陸間的平衡發生了重大變化,促使華盛頓不得不對協防的承諾作出調整。

首先,解放軍近年秘密練兵,海空兩軍的實力大幅提升,加上戰略制定得宜,據美國軍方的報告指,解放軍不但具備足以挑戰美國的海空武器,而且一旦衝突爆發,更有能力針對美軍對衛星及電腦系統的依賴,進行點穴攻擊,癱瘓其軍事調動。

台灣方面,因為1996年獲美國積極協防,過去10年變得有點有恃無恐,民進黨陳水扁政府更接二連三推出台獨政策,惹來大陸不滿,北京終於在2005年的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成為武力統一台灣的法理依據。

美國方面,自2001年開始先後發動阿富汗及伊拉克戰爭,可惜遭遇伊斯蘭武裝的強大反抗,至今無法取得地面戰勝利,使美軍陷於進退兩難境地,加上布什政府欲對伊朗發動攻擊,使美國軍力嚴重吃緊,已無法再派兵應付另一地區衝突。有報道指,美軍太平洋軍區司令基廷,較早前向台灣清楚表達不欲被台海衝突波及,並指台灣對美國的困難表示瞭解。

對協防台灣採取戰略模糊是美國在美中關係中,所打的「台灣牌」的精髓所在,現時眾多的客觀因素逼使美國放棄這模糊空間,只承諾提供武器,不再談有義務出兵。撇開道義問題不談,台灣這張牌,對美國而言仍有多大的利用價值,值得觀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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