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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制法修正 高县各一级单位全面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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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二十日电)配合地方制度法修正,高雄县政府组织自治条例修正案送县议会定期大会审议通过。县府府内一级单位局室的名称今天统一改为“处”,府外一级机关调整为“局”。县府税捐处更名为地方税务局,今天下午由县长杨秋兴率同地税局长辛纯浩揭牌。

县府组织自治条例修正,县府府外一级机关县府警察局、消防局、劳工局、卫生局、文化局、环保局及税捐稽征处中只有税捐处更名。但府内、府外各二级单位课也更名为科,课长更名为科长,课员更名为科员。

杨秋兴表示,税捐处已走过一甲子,不仅振兴地方政府的财政,为民服务表现也深受肯定,荣获行政院服务品质奖,去年娱乐税及房屋税籍清查全国第一。除感谢同仁多年来的辛劳与付出,也祝福地税局在更名后,前景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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