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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為受害者提國賠 籲衛署檢討輸血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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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二十七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質疑衛生署監督輸血篩檢作業失職,呼籲衛生署公布今天媒體報導民眾輸血遭感染愛滋主因、檢討未採新篩檢法問題,並將為受害者提國賠與損害求償訴訟。

消基會今天召開「輸血送愛滋 消費安全何在?!」記者會。

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今天媒體報導高雄一名同性戀男子9年來捐血10餘次,他上個月捐血時被驗出感染愛滋病,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追查後發現,有3名民眾接受這名男子捐血,兩人不幸感染愛滋,另一人手術後死亡。

他呼籲,可能處於感染愛滋帶原空窗期者不要捐血,更不要利用捐血做篩檢愛滋,若擔心隱私曝光,可到指定醫院接受免費匿名篩檢。

程仁宏指出,根據衛生署研究,輸入愛滋病感染者血液,有95%機率會感染愛滋;疾管局統計,自1984年到上個月,23年來共16人因輸血感染愛滋,再加上這2人,已18人;而愛滋感染總數是1萬4711人。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前台大醫學院公共衛生系教授邱清華指出,目前衛生署使用的血液酵素免疫分析法(EIA)需要22天工作時程才能完成篩檢,新方法的核酸擴增(NAT)檢測法則只要11天;換句話說,前者在愛滋帶原的前22天過後才能驗出病毒,後者的新方法可在帶原的前11天過後就可驗出。

他強調,目前日本就已使用新方法10年了,美、英、德、荷、新加坡,甚至中國都已改用NAT;卻只有台灣還在用舊方法,一差11天,大幅提高輸血危險;早叮嚀過衛生署,但都未被採納,目前每年都有幾位病人輸血遭感染愛滋。

消基會副董事長謝天仁更批評衛生署目前的作為根本是瀆職,是有刑事責任的。他並質問,「賠給受害者新台幣200萬元的『救濟金』,顯示消費者的弱勢,事實上根本沒讓該負責的單位負責」。

程仁宏最後呼籲衛生署儘速公布,這次不幸被感染者的遭感染主因是愛滋帶原者捐血的空窗期?還是因為篩檢工作「緩不濟急」?消基會也不排除要為受害者提出國賠與依消保法提出損害求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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