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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究責草案 立委出席人數不足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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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三日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今天原定審查民主進步黨籍立委王拓等三十四人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但因出席立委未達法定人數流會。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王幸男表示,二二八究責草案符合轉型正義的精神,應藉由司法程序,讓歷史真相大白,避免激化族群對立。但親民黨籍立委李復甸(不分區)說,草案不合法理,且二二八當時外省、本省人互助情形很多,應多注意光明面。

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原本預定審查王拓等三十四人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卻因出席委員不到法定人數,主席楊芳婉宣佈散會。不過,提案人之一的王幸男仍要求說明提案。

王幸男表示,台灣社會族群對立相當嚴重,就是因為歷史真相沒有經過正常程序調查。在沒有真相大白的情形之下,二二八事件容易被簡化成「外省人欺負本省人」,這樣的說法造成對立,對外省人也不公平。

他說,相信跟國民黨來台的大部分外省人都是善良的,下令殺人、抓人的都是權力上位者,應由他們負法律責任。但法律規定不可回溯,被告過世或時效過了,都不能追究責任。另外,國家安全法明定,過去受過軍法審判的人不得上訴,也阻擋了許多平反的機會。

王幸男指出,應該要解除法律限制,在最高檢察署成立特別小組、最高法院設置特別法院審理。草案保障被起訴者的親人有聽審權、辯護權、對質權、詰問權等權利,並不是泛藍所說的「株連九族」,而是為了化解本省、外省的對立,讓司法程序將有罪的定罪,無罪的還清白。

李復甸表示,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零二條規定,只要過了法律時效期,應判決免訴;第三百零三條也規定,若被告死亡,應不受理訴訟,這項草案不合法理。

他拿出一張舊照片說,父母親都是外省人,二二八事件時,父親因會說日文,在街上沒有被打,還受到許多本省籍朋友的幫助,只受到驚嚇。母親也受本省人保護,躲在貓空。他表示,父母親逃過一劫後還留影紀念,就是因為二二八事件帶給他們極大的心理傷害,並感激許多本省人的幫忙。

李復甸說,當時很多外省人和本省人都互相幫助,現在提草案追究誰該負責任,卻忽略許多光明面。當法律訴訟已經不可能時,應把光明面呈現出來,「法律期只有三十年,但是一個人的感謝卻是一輩子。」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王拓、王幸男等三十四人所提案的「二二八事件及戒嚴時期政府違法責任追究特別條例草案」,內容針對當時統治者侵害人權的違法行為,透過立法釐清並追究其責任。草案明定,即便被告死亡,其配偶、直系或旁系三親等內血親應代為行使訴訟的權利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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