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從“封書令”說到出版自由

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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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2日訊】眾所周知,專制社會的一個最重要的特徵就是沒有言論和出版自由。

不同國家和不同歷史時期的專制社會,對言論的壓制或封鎖體現出了專制社會的不同的社會特色,尤其是新聞出版方面的特色。從前蘇聯到今天的中國,不管是持不同政見者、還是其他,對此都有共識。

中國的類似的“封書令”並不只是從章詒和開始。中國新聞出版總署對章詒和女士的“封書令”無非是眾多公開的和秘密的“封書令”當中的一個插曲。這是沒有言論和出版自由國家的習慣了的“正常”的“官廳文件”。

只是,在今天這個資訊交流的時代,在世界傳媒開始“一體化”的後工業社會,今天的中國一邊是“網路很無恥,電視很無聊”,但一邊卻對正常的表達和寫作進行封殺和幹預(老實說該書在我眼裏都看不出來有什麼特別需要封殺的地方,這也正是全社會有志之士群起而攻之的原因)。在人民日益對民主需求和渴盼勝過以往任何時候的今天,顯然,這樣的言論封殺實在是一種倒退,是在此以前的中共承諾的對社會進步開放的一種倒退,是對已有的言論“寬容”的一種倒退。

“封書令”的無恥和無聊,在於體制內的那一幫人,竟然沒有基本的社會價值觀和公德,出於一種“集體有意識”,試圖掩蓋生活中業已存在並早已眾所周知的一些事實。伶人們的生活真實有什麼不能見之於公眾的嘛!當然,我們應該知道,“封書令”是要針對章詒和這個作者,因為她的《往事並不如煙》?因為她的那些體制外的獎掖?因為伶人們的真實生活中似乎有對整個體制的暴露和個別人的羞辱?或許就是這樣,類似的莫名其妙的來自體制內的極個別人的揣測和無端煩惱和指責,都可以導致“封書令”事件的發生。在中國今天建設法制社會的時候,法制站到哪裡去了?

健全的社會需要言論和出版自由,依循法制的軌跡。從來,自由言論在某種意義上改變著世界歷史,或者說是改變了歷史的某些方面。歷史雖然有了不小的進步,就象從過去的“文字獄”到後來的“反革命宣傳”,再到後來的“陰謀顛覆國家政權”一樣,中國的歷史或者說中國的“異己分子”的歷史,就是一部從因言罹罪中獲得解放的歷史。

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需要體制的開放和建設。沒有民主憲政,言論和出版自由是沒有根本保障的。顯然,在今天的中國還不是談論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的時候,因為它沒有一個最基本的社會基礎和最根本的政治基礎,雖然近20年來,中國的“市場經濟”開始逐漸走出了中共的“控制”。正如筆者以前曾認為的,由於根本的壟斷經濟的存在,這種控制雖有削弱,但卻並未根除。言論和出版自由仍然在一定的“尺度”之內。

“封書令”的荒謬在於“署”們本身職能的缺位:代表體制聲音的“官廳”、“署”們所應該做的,恰應該是提供正常的言論暢達的管道,以促進社會的良性迴圈。而今天現實中的中國人的因言獲罪,只表明社會還在繼續被迫重複著歷史中的那些不可見人的“勾當”──這也正是類似的“封書令”為什麼會臭名昭著的原因。

言論和出版自由是世界歷史發展的大勢所趨。就象今天網路和網路言論的存在,即使是“金盾工程”也在客觀上擋不住如滔滔洪水般的自由言論。但真正的言論和出版自由需要一種體制建設,只有如此,才能使類似的“封書令”不能再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潘朵拉的魔盒那樣四處彌漫。

轉自《新世紀新聞網》(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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